创业团队在种子轮出让了80%股权,再融资时VC因为股权架构不愿介入,大股东也不愿再出资,如何破此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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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是真实案例,创业团队和孵化方其实交情还比较深,孵化方除了资金之外确实也给予了团队更多的资源,所以一开始划分股权时就没有考虑太多。但现在创业团队方想要改变现状,但又想尽量不破坏和孵化方的关系,但是企业资金压力又很现实,所以实在是左右为难。也有机构在谈的时候建议团队出走另起炉灶,但是团队方不到万不得已实在不想走此下策。希望各位知友能不吝指点迷津,谢谢。

2018年1月15日 5 条回复 1305 次浏览

发起人:邱睿 初入职场

回复 ( 5 )

  1. 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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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坦白来说,你们这个公司再去融资已经有难度了(准确的说,已经不是你们这个公司了,你们是孵化器(以下简称“FHQ”)的一个控股子公司)。通常来说FHQ/天使投资人拿2,创始团队拿8是比较常见,且合理的。(当然,整个回答都是基于你的问题来分析的)

    作为投资人来说,你们的项目,不重组是没有可投性的。我的经验来看,两条路吧:

    一条是重新谈定股权结构。给孵化器一定的优惠条件(A)FHQ的股份的权利与投资人相同,具有优先股的权利;(B)以一定的估值用现金(或者是未来支付款项的一个承诺,可以给FHQ一个卖出期权)回购部分FHQ的股份(个人建议至少回购50%到60%)。这之后,可以和新的投资人再去谈投资。这种方案,一是需要FHQ的配合(我不知道你们的协议和董事会构成,但从你的描述来看,没有FHQ的配合,公司什么运作都作不了。),二是需要有新的投资人愿意出钱回购FHQ的股份。这两条实现起来难度很大,但如果项目和团队真的靠谱,FHQ和新投资人可能会作出这样的让步。

    另一条就是另起炉灶。重新设立公司,搭建新的公司架构了。但有几点需要注意:(A)你们之前与FHQ签署的书面协议中对于违约的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团队成员个人是不是会承担责任和债务;(B)团队成员是否与FHQ签署了竞业禁止和知识产权转让的协议,竞业禁止有很多方式可以解决。但如果是以技术主导的团队,核心知识产权归FHQ所有的话,是会影响将来融资的很严重的问题。

    另外,很好奇是哪一家FHQ。感觉要么是不太专业,要么是有点坏啊。

  2. 攀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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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各有利弊:

    温和完美型:如果孵化方只为利而不为控制,让孵化方做一个股权代持协议,将股权全部交由你们代持,只享受受益。

    土豪回购型:既然大股东不愿意追加投入,那么可以要求回购股份,如果钱不是大问题,就用钱回购大股东股份到7:3以下,也就是至少回购50%,然后再吸引下一轮融资。

    翻脸型:以上两种都不行的情况下,公司迟早死,还不如直接清算,另起炉灶,但是最不建议这样,会弄坏自己口碑。

    后~贵孵化方要么太不专业,要么存心坑你们,不可能第一轮占这么多的不是创始人,这绝逼是疯了!

  3. 草料老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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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队先与孵化方协商好一个退款协议。

    然后团队借钱,以一个合理价格向孵化方赎回60%左右股份。

    然后去按照正常方式融资。当然估值比赎回价要明显高。

    融资成功后,公司借钱给团队还债。

    如果不成功,就按照开头的协议,退回股份拿回钱。

    不要怕孵化方不愿意,对他们来说这也是最好的选择了。

  4. 小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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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你的公司基本上已经归你的天使方了(天使轮卖公司)。 这不是“融洽”和“交情深”的表现。

  5.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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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从管理、资本、资源三角度来看,你在天使轮就没有把股权比例设定好。以致于后续没有投资人想进来。解决方案:1、另起炉灶2、跟天使轮的人协商,调整股权比例。现在拉不下脸说事,以后只会撕破脸。该谈的就要拿到桌面上来谈。确认每个股东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做出多大贡献,调整股权比例,如果达不成一致可以做个对赌。总而言之,股比要配合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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