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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派遣制员工如何辞职,能否拿回应报销的差旅费?
题主2015大学毕业,8月以派遣制员工身份进入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二级分行工作,从今年3月底至今,被借调到一级分行。就在这个月,抓住了一个难得的机遇,找到了一份心仪的工作,即将跳槽,目测7月初就可以入职,然而目前有以下问题,亟待解决:1、我并非银行正式员工,应该向谁提交离职申请?2、未按规定提前30天辞职,有什么后果?3、我在一级分行借调期间产生的差旅费,应由我所在的二级分行报销,但我估计在我离职前,无法全部报销出来(发票已上交,走流程很慢),无法及时报销的钱,我能否如数拿到?4、我目前的工作,暂无可以马上接手的人(这也是当初借调我的原因),如果要离职,交接工作将会很繁琐,还必须找到人接替我,但因私人原因,我现在还不能透露自己将要辞职的意向,那么我该如何找到接替者,顺利完成工作交接(起码先把我派回原单位吧)?再说的露骨些吧,我目前的领导很严苛,对我目前的工作也不太满意,但也没办法,因为无人能马上接替我,所以肯定不会轻易同意我很快离职,而且他对我原单位及领导的影响力很大,他若执意不放人,我该怎么办?5、我现在的工作涉及总行考核,如果做不好,可能会被总行扣减分行利润,被上级单位罚款,这是否属于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损失”?是否会影响我离职?
回复 ( 1 )
与谁签劳动合同就向谁辞职,所以,你应该向派遣公司辞职。
一个月是法定的离职提前通知期,我不确定你与派遣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中该时间是否约定延长,目前国内大约一半地方的劳动仲裁支持这种约定延长。
如果没有按规定提前通知会有什么后果,公司可以以严重违纪为由开除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你赔偿由于没有提前通知造成的损失。一般直接聘用的公司举证损失比较困难,而派遣公司举证损失相对容易。如果加上你说的总行考核因素,那么,这种损失就更容易举证了。所以,建议根据合同提前辞职,与下家HR沟通,取得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