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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不通知个人的情况下修改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比例,是否违规?
公司在1月初时,将原本8:2比例的工资构成改为5:5,同时绩效评分从来没给过80%以上,即使我个人的平均业绩已经达到了公司给出指标的90%。 当时公司通知过1月份由于过年,只统计2x号之前的工资,所以在下发以后基本工资少了3分之一我并没有太过关注。只觉得有点少没有太在意。本月10号下发上月工资后根据计算明显比应得工资少一些,在11号微信推出的个人工资表上基本工资再次同上月相同。于是我便向个人直属领导提出来关于工资构成的问题,得到的答案是忘了通知。对于offer及合同上已经明确表述过的工资构成,我想问问各位公司是否有权在不与员工取得一致意见,或通知的情况下,自主变更工资构成比例。 第一次在知乎提出问题,希望各位不吝赐教,也希望能有一些建设性的意见。例如如果公司不同意进行协商解决,通过仲裁或者法律途径应该怎样申诉之类的建议。谢谢,祝好!
回复 ( 1 )
根据陈述,回答如下:
1. 关于工资构成,若合同约定与规章制度不符,适用劳动合同;关于绩效考核,事关员工切身利益,公司应当依民主程序制定且内容合法,并履行公示或告知义务。或者,公司与您协商一致对工资构成与考核办法进行变更。公司的做法,具体程序上有问题,您可以主张个人权益。
2. 如果公司不同意协商解决,您可向公司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劳监介入并依法处理。若劳而无功,可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维护个人权益。具体诉求,您可以要求单位放弃不当做法并弥补工资差额,也可以在此基础上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 是否进行维权,或者维权到哪种地步,您可以结合个人情况慎重选择。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