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被辞退了该怎么维权求哥哥姐姐解答?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在一家互联网公司找了份销售助理的工作,(业务员助理)当时签了6个月合同。合同都在公司哪里 首先是8天试岗他们说没工资 后来办了入职上了约3个月班年前公司说下个月不招销售助理了 你们不用来了…… 我们就这样被辞退了 请教哥哥姐姐我该怎么办 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去连锁的听说其它区域也有同事被辞退 。 2017年11月27日 2 条回复 1150 次浏览 劳动,合同法,暴力,法律咨询,裁员,辞退
回复 ( 2 )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并且克扣其8天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被拖欠的8天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你的描述,回答如下:
1. 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员工,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若给员工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既然你们合同还在公司那里,可以向单位所属区(县)级或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机构集体举报,上述规定虽然不痛不痒,但恶心一下公司还是绰绰有余。这是第一步,合同到手你们可以下一步的维权行动。
2. 你们被辞退的行为在劳动法上称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们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依法要求公司支付1个月的赔偿金;同时,8天试岗没有支付工资,可以要求公司弥补,但前提你们需举证这8天确实在公司正常上班,最好有相应的书面证明或记录。类似,平时有没有8小时外加班却没有额外支付1.5倍加班工资,或者双休日安排上班既没调休也没额外支付2倍加班工资,或者法定节假日上班却没有额外支付3倍工资。如有上述情况,可以要求公司弥补,加班工资举证同上;再来,看有没有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且单位不愿意履行法定义务,回到第一步再维权,可要求劳监督促单位补缴。这是第二步。
3. 你们根据第二步列举的内容,形成书面通知,限时要求单位回应你们的诉求。单位如果拒绝,可以推举代表向单位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劳动仲裁,维护正当权益。劳动仲裁不收费,一般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结案,最多再延长15日。对劳动仲裁不熟悉,可以向劳监咨询,可以上当地省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咨询或直接查询信息,也可以打12333电话进行咨询。这是第三步。
4. 如果人员集中不方便,也可以分批次申请劳动仲裁,每次仲裁的赔偿金总金额,以及劳动报酬总金额,这两个项目单项不超过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淮12个月金额,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判决书作出之日立即生效。这是第四步。
5. 提醒一下,劳动关系终止,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否则员工再有理也将丧失胜诉权。另外,上述第一步很重要,仲裁须提供合同文本,合同是证明员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也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顺利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