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陈雨桐 初入职场

梦见蝴蝶,变成了我

回复 ( 10 )

  1. o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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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这么多人赞我_(:з」∠)_好高兴啊~

    ――――――――――――――――――――――――――

    前面已有了一个很好的回答 @李小鸣

    我在这里表达一下我的看法,有些别有用心的人一直在强调说一个”富豪”搞垮了一家新闻网站,说是有钱就能控制舆论,让新闻毫无自由可言。

    我想说的是如果一个普通人的隐私权遭受到了侵犯,你根本做不了什么,打官司?他们做了这么多侵权的事还没倒,很明显有个高明的律师在用新闻自由来开脱,普通人能够请的起的律师我很怀疑他能打赢这场官司,结果只能是伤财又伤心,由于被曝光的事,还要被别人骂不检点,很可能就毁了一个人的一生。

    你可能会说不可能,我怎么没听过这种事?那是因为很多受害者连打官司的机会都没有,他们也想一纸诉状将无良新闻网站告上法庭,但由于金钱原因只能作罢,身边也有人会劝他,算了吧,你搞不赢他们的,就算你赢了又能怎样,他人对你的看法已无法改变。

    就拿上次济南漫展频现“大尺度秀最小的才12岁”来说,一个无良记者用奇怪的方式拍着coser(拍裙底,并且让她们摆出经典的姿势,说秀出她们的大长腿)从头到尾妹子们都是懵逼的,而且也没亮出记者证,也没说要写新闻,然后就写出了“2016年04月30日,山东省济南市举办动漫展,参展的多是在校学生,年龄最小的11岁,最大的19岁。女孩身穿各种动漫服装,扮演公主、萝莉、女汉子等角色。”这种新闻,配图也未打码,经当事人澄清,团里最小的coser也已经21岁,这种新闻不仅侵犯了coser们的权利,还涉嫌恶意抹黑,无良记者受到了什么惩罚?普通人想要维权还是很难的。

    在韩国电影《局内人》里,主编操控着社会舆论,对于他的敌人,就发几篇精心策划的假新闻弄的对方身败名裂。这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新闻从业者的所能造成的可怕后果

    我并没有攻击新闻人的意思,我打心底里佩服那些敢于揭露真相的记者,我只是看不起那些为了浏览量,胡编乱造新闻,侵犯别人隐私,口口声声说了捍卫新闻自由却完全背道而驰的人

  2. viepliv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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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下午开车的时候听 NPR 有点小小的触动。事情说的是一个中学加入了“不得明确表示对 LGBT 弱势群体的威胁言语”。这个政策严重改善了中学生自杀率。

    问题在于,不光是那些属于 LGBT 的自杀率降低了,而且是所有中学生的自杀率降低了。为什么呢?因为中学生有一个阶段会对“这个男生特别娘”产生特别的侵略情绪——而且绝大部分情况下,那个男生并不属于什么 LGBT 群体,而只是个性索然而已。这个政策导致群体性的关于他人“娘”这个攻击的失效,因而导致广大中学生被欺凌的终结。

    我个人认为,这个发现是非常重大的。很多时候,我们会想当然地认为,所谓“保护LGBT”跟我无关因为我不属于LGBT,所谓“保护弱势群体”跟我无关因为我不属于弱势群体。可是所有这些看似只是“政治正确”的决策性的引导,达到的效果经常不光只是口号性地“政治正确”而已,而是一种达致全人类的平等、和平的观念。也许,在你没有想到的时候,一个“政治正确”的政策能帮助你自己的孩子不再遭受欺凌。

  3. cOMMA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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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不错啊,我认为双方都值得尊敬,双方各自都遵循了自己的“道德”,并在道德产生冲突时候交由法律处理,在法律框架下解决了问题,多好。

    对于网站而言,错了么?其实没错,媒体这样没什么可指责的,然后愿赌服输,干的是这份工作,就该吃得下这份风险。

    对于Peter Thiel——违法了么?没有?那就没什么可说的,这是他的权利。

  4. 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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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本能的为Peter Thiel的行为拍手叫好,也痛恨Gawker这种喜欢炒作名人隐私的媒体。

    但我仔细想又隐隐觉得哪里有点不对。

    媒体争论的焦点不是Gawker是不是无辜,而是Peter Thiel的这种富人报复媒体的方式对不对。Gawker当然是有错的,但是Peter Thiel很可能在用错误的方式做了一件结果上正义的事情

    注意Peter Thiel搞垮Gawker的主要做法就是故意设置条款来防止Gawker的保险公司帮他们支付赔偿费用。(结果很可能导致受害人Hogan拿不到足够多的赔款,而Gawker也破产了)。这个在正常的法律诉讼中很少见。私底下Peter Thiel肯定会补偿Hogan。

    主流媒体基本在Gawker未经允许放出sextape的问题上都认定Gawker是错的。大家担心的是,如果富人利用手中的财富和资源,来报复媒体,这会不会开一个不好的先例。

    在Vox的评论里Gawker was irresponsible, but the precedent Peter Thiel is setting is dangerous

    很尖锐的指出了这个问题:

    Thiel’s weapon isn’t the law, it’s his money

    Peter Thiel不是简单的利用法律来报复Gawker,而是他的钱(和资源)。

    很多自由派媒体比较担心的是,如果开了一个这样的先例,那如果我一不小心把某个富翁得罪了(这个是经常会发生),那我会不会抓住把柄也被告到破产!

    在讲求程序正义和判例法的法制社会,Peter Thiel会不会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

    —————–不得不割——————

    再强调一下,“故意设置条款来防止Gawker的保险公司帮他们支付赔偿费用,结果很导致受害人Hogan拿不到全部的赔款,而Gawker也破产。” 这是讨论的基本前提。

    回应两个问题:

    第一是关于“PT可能错在哪里”?

    我们假设Gwaker没有暴露PT的性取向,而只是在一篇评论像wired一样批评了一下PT,于是Peter发起了诉讼状战争,几十年如一日的告垮Gawker(这个在美国是可以做到的)。

    请问Peter Thiel违法了么?没有

    请问Peter Thiel错了么?很有可能

    请大家在这里不要管Gwaker做错了什么事情以及放弃“报复”/”复仇”大快人心的心态。

    Gawker错了么?错了,Gawker可恶么?可恶。

    但是Peter Thiel报复Gawker的方式正确么?值得商榷。

    第二就是关于媒体犯错。

    同样忘记Gwaker,媒体报道是很可能犯错的,如果华盛顿邮报在报道水门事件时,报导稍微一点点小的偏差,政府就直接关闭华盛顿邮报,那就没有媒体自由了。又比如因为纽约时报痛批了亚马逊,贝索斯发起诉讼战争,直接把纽约时报告倒?

    新闻自由是双刃剑,你要新闻自由,就要忍受新闻自由的弊端,与新闻自由以及言论自由相伴随的这些弊端是难以克服的。假如硬要加以克服,那么势必走向另外的一个极端

    为了能够享受出版自由提供的莫大好处,必须忍受它所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痛苦。

    既然小报经常表现得“不严肃”,把它们全部取缔,整个社会不就“耳根子清净”,名人们也不会遭受这类报道给他们带来的无妄之灾了么?这种想法只是上面所说的那种只想要好处,不想要坏处的幻想。同时就小报本身而言,它在许多时候给各类名人带来的未必都是无妄之灾;名人们也常常从其中获得平头百姓以及无名之士所难以获得的益处。此外,在有关诽谤以及名誉权的法制较为完善和有效的国家,小报也需要顾及侵权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大多数报道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根据确凿的。对于名人的自律,对于社会的民主秩序和安全,这些无孔不入,善于制造新闻的小报的作用是大报所不可替代的。

    参考新闻自由、名人隐私权及其他

    如果我们把Peter Thiel换成中国政府,那么一切会不会好理解一些?

  5. 覃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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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to peter thiel.

    当年gawker爆他同性恋,引起轩然大波,peter吃了哑巴亏。这种媒体一方面的确满足了公众的兴趣,同时合理利用宪法第一修正案来高举媒体自由的大旗,但经常也夸大或者故意吸引眼球来炒作一些事情。这次终于被peter抓到机会,用自己多年组建的律师团队来痛打gawker。

    有几点很有意思:

    1. 即使是像peter thiel这样有钱有势的大佬(至少十亿美元资产),面对这种八卦和狗仔网站在很长时间里一直毫无办法。可见美国对于新闻和言论自由的绝对捍卫。

    2. 此事让我不禁想到 tech crunch 对于硅谷公司的各种八卦的报道,当年很多对于fb内部产品的报道比我们内部人知晓的速度不相上下。但是经常会有偏差,很多不实的报道对于公司和商业盟友的关系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可是公司们对于techcrunch也没啥办法,除了唬唬他们和打几个官司也没太大办法。facebook还有一个工程师用灰度发布耍了他们一次:发了个fax photo的功能只针对techcrunch。

    3. 这次Peter也受到很大争议,很多人说他闲的蛋疼,也有人说他记仇记得太久,小家子气。这事倒是让gawker火了一把。最后如果gawker没有破产,和peter跪舔和解,倒很有可能一把做大。最终peter在这事上总体来说是输是赢还要时间来说明。

  6. 王大帅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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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挺佩服他的。

    为了合法合理的扳倒对手,处心积虑十年,花费上千万,坚持程序正义。这是真君子和大丈夫的做法。

    ISIS一言不合拔枪怒射那是真小人。

    以Peter Thiel的财力和人脉想弄趴下一个八卦网站有无数种方法,他基本上选了一条最光明正大也最难走的路。

    够爷们。

    英语里有一句出镜极多的台词,”don’t take it personal, business is business”。就是说,“无关个人恩怨,公事公办”。但Peter Thiel和八卦网站之间的事情绝对是属于personal的范畴了,不仅personal,还是涉及privacy个人隐私的问题。Peter报复的方法不是将事件完全私怨化,而是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美国法院)来解决对手,真够解气。

    这次事件的始末,不管是从道德视角(个人隐私被曝光)还是从法律角度而言,Peter都是正义的一方。如果不是他本人的财力、智力和精力都足以对抗八卦媒体这个畸形巨兽,这次的正义根本得不到执行。

    因为Peter有钱而媒体一审败诉就支持媒体的那帮人,实际上不就是觉得“我弱我有理”么?

  7. 李小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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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主的资料过多强调Gawker案中LGBT的色彩。

    另一个问题里头,题主贴的材料更全。值得看看。如何看待美国富豪搞垮一所新闻社?

    也把我在那个问题下的回答贴在这了

    1,任何事情都有两个边界,一个是法律,边界依据法律条文和判例结果而定;后一个是道德,边界比法律边界还要模糊。但无论哪个边界都值得所有人尊重。

    2,我爱新闻自由,我也爱隐私。如果新闻自由成了人人可以狗仔追踪别人隐私的接口,新闻自由的光辉必然会因此暗淡。如果隐私成了阻碍知情权的盾牌,隐私将成为公共利益的仇敌。

    3,法庭已经判Gawker违法。这之前,Gawker应该也面临过诉讼,但在我看来,即使算Gawker不被判违法,他们的做法起码也越过了道德边界,的确该遭点报应、付出些代价。关于处罚,我认同的原则是——要想让惩罚有效,就要让行恶者痛苦尖叫,既还受伤害者以公平,也是杀鸡儆猴、警告恶行。不然,带来的反应是——“哦,处罚不过如此嘛!”,然后恶行还会有接连不断的下一回。

    4,这次的法庭判决,的确让人担心隐私成为阻挡知情权的盾牌。可民主社会里有其自我纠偏机制。正如这次面对滥用媒体权利侵犯个人隐私的判决一样,相信滥用隐私权阻碍新闻自由的行为,也会得到相应的处罚。

    5,作为媒体人,还是不要轻易地被兔死狐悲、被简单的情绪左右。在一个言论相对自由的国度里(这里说的是美国),更好的自律,方能保证媒体更好地捍卫新闻自由。

    6,前面的5点基本上都算是就事论事。中国的国情、媒体业、司法系统和美国都有很多的不同,Gawker案放在中国的解读维度要更复杂。大家都懂的。

  8. 臧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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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而言之,我认为这个事件已经对他的形象产生了非正面的影响。

  9. 知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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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人兔死狐悲?

    兔子狐悲的应该是公众人物吧。眼瞅着有钱的大鳄可以砸1000W十年报仇不晚,小明星谁理啊。

    譬如冠希哥,硬生生蹉跎了多少年光阴。如今都变成本山脸了…………演艺生涯啊╮(╯_╰)╭

  10. 孙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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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专栏里提到此事。前边是事件复述,不引用了。

    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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