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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兼董事会成员离职需要提前多久?需要投资人批准才能离职吗?
与创始人理念相差较多,5月中旬提出离职(已发离职申请邮件),对方说需要投资人批准,以融资关键时期为由要求等融资到位再正式离职(已经融了半年了没有进展,公司资金也不多了。)但鉴于手上工作已经基本交出去,并且接下来继续呆公司的日子会不好过(你懂的)。我提出休假,在家处理手中事情。她和投资方沟通后同意,但要我答应配合进展中的投资方尽调,休假期间不得到新公司上班,融资到位后方可办理离职。我问大概多久,对方说预计尽调6月底有结果,7月可办理离职。考虑到这个时间还能接受就同意了。中间又扯了一些其他的,探讨下是否还保持初心之类的问题。然后告知我对内对外都要保密,避免团队动荡,让我发请假邮件给合伙人及人事,请三个月假。(此时我没注意提出离职到6月底只有一个半月时间。)我为配合对内隐瞒按她要求发了。然后开始休假,实际上在家还一直在做手上剩余的商务合作。前天我问月底是不是就可办理离职,如果可以我提前买票到总公司所在地,对方不愿意办理,说我答应了融资到位才离职。我答应的是6月底7月初这个时间。怎可能几个月没有任何收入一直等到融资到位再去谋生呢?请问各位大神,我是否可以要求按6月底时间办理离职?另外,我的离职是否需要投资方批准?
回复 ( 5 )
首先要判断你和公司的关系到底是不是劳动关系。从你的描述里面看不出来。
如果是合伙关系又或者是股东身份,则不是按照劳动法处理的。
谢邀。劳动关系,直接去仲裁,要求裁决解除劳动关系并协助办理离职手续。
既然签了劳动合同,就按合同走。
先结束休假,然后按照劳动合同法,正式提出离职申请,按流程走。
如果当初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没有其他竞业禁止或者附加协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最好有书面的离职申请书之类的(或电子邮件)。
如果当初和公司签的合伙人协议,就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约定,原则上也是提前一个月提出,给公司不造成损失,其他合伙人容易。(具体参见法条)如果啥都没签,口头可证明是个人合伙关系的话,原则上可以退伙,但应该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责任。
这种事任何一方说得都没法直接信任。所以简单来说,按合同办事。
都签了什么合同或协议,无论是劳动合同、离职协议等等,有协议/合同的按照字面来办,没有的那就各凭良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