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和优步中国会合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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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新融资73亿美元,优步也在持续融资,其中中国市场是一个投资最为严重的市场。那么,这种消耗战还需要多久?滴滴和优步中国有可能合并吗?从商业的角度,两家合并可以节约上百亿的补贴成本。如果优步中国和滴滴合并,中国的打车市场基本可以说是尘埃落定。如果不合并,两家在短期内都无法摆脱这种恶性烧钱竞争。但从市场战略的角度,如果合并了,也会有很多问题。比如,如果滴滴仅仅和优步中国合并,那滴滴在国内大概率主导。但很可能在合并时受到各种限制,比如海外扩张。滴滴已经投资了Lyft、OLA等,如何调和和优步在海外的关系。从技术层面,优步愿意向滴滴让渡技术方面的优势吗?Uber方面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合并后,基本就让出了国内市场的主导权,大概率是一个财务投资者身份。固然在补贴方面止血了,但也无法将中国纳入战略版图了。所以,滴滴和优步会合并吗?

2017年4月16日 10 条回复 1093 次浏览

发起人:Hxbert GoO 初入职场

你找错人了。微信:Hxbert

回复 ( 10 )

  1. Zhu Ro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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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于Aug 1*******

    上周五下班时和朋友说,周末可关注外媒,看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消息。无他,之前一周又被辟谣过,但合并的事情吗,无风不起浪。

    顺手补充一下对这次交易的看法。

    首先,滴滴的说法是收购了Uber China的全部业务包括资产。其中,Uber Global拥有合并后公司17%左右的收益及5%左右的股权。这个应该是典型的A B股结构。可以看出,Uber Global安于在中国做财务投资,放手滴滴在中国经营。

    其次,滴滴说会保留Uber的品牌独立运营。对此,我持有极大的保留。直接点,我认为不可能。因为互联网的市场没必要保持双品牌、双系统、双app。唯一的可能是打通后台,让Uber的海外客户可以在中国通过滴滴叫车。这一点如同滴滴已经和Lyft操作的一样,技术上已有先例。

    第三,最有看点的是滴滴是否还出海。我认为大概率事件不会。毕竟,在海外Uber已经有了比较明显的优势。唯一焦灼的是印度和东南亚还有两个对手。但Uber抽身中国后,依靠巨大的资金实力,应该可以胜券在握。而滴滴作为中国互联网公司,在印度、东南亚等和中国并不友好的国家运营,政策风险很大,更别说在美国和欧洲。要知道,滴滴可以掌握客户信息和地理位置….

    第四,Uber为什么要合并呢?应该不仅仅是在中国获胜很难了。其实,无论是Uber还是滴滴,放眼若干年后,心腹之患应该是Google等在无人车上有巨大优势的公司,可能还包括特斯拉。这方面,Uber的远虑应该更胜,毕竟中国还有404屏蔽着。专车的市场,最大的命门是无法掌握供给,不得不依靠吸引司机。而这个供给的边际成本无法像传统互联网公司一样接近于零。像Google这种既有钱又有技术的公司,一旦有一丝机会,对Uber的打击是巨大的。

    还是应该恭喜滴滴以及背后的投资者。无论在运营方面还是融资角度都技高一筹。与其说滴滴在市场上战胜了Uber,不如说最新一轮融资奠定胜局。滴滴是最有可能成为BAT之后具有代表性的互联网公司,程维也是80后创业者的标杆。但是,与其说是技术和创意的胜利,这次合并,更充分验证了资本的力量,包括阿里和腾讯在国内的支配性力量。但一个更加垄断的互联网市场未必值得兴奋。

    谁还在易道和神州充值了,快点用吧。

    ***********以下为原答案,June 18************

    合并是大概率事件。唯一的问题是怎么合并。

    滴滴和优步中国都是开曼结构,都未上市。因此,从合并层面难度很低。而且很多股东是重叠的,合并后产生的成本节约是巨大的。按照优步一年补贴15亿美元,滴滴一年补贴20亿美元估算,每年的合并效应就成产生超过20亿美元的节约。

    从优步的角度,目前看在中国战胜滴滴的可能性很小了。因为滴滴坐拥100亿美元现金和超过80%的市场份额,背后有阿里和腾讯。历史上没有一家外资互联网公司能在中国的成功。而且,优步全球估值已经很高,再融资已经不容易了。从新闻看,优步已经开始发债。虽说有改善资本结构的考虑,但也说明其融资不会像以前那么顺利。从全球来看,除了中国市场还有很多待投资地区,且没有资金、技术强大的对手。因此,从中国抽身未必是坏事。何况,如果通过协议,相当于杜绝了滴滴出海的可能,锁定一个强大的对手把战火烧到中国境外,何乐而不为?

    从滴滴的角度,虽然国内实力强大,但毕竟是完全依仗融资。虽然滴滴号称在某些市场盈利,但估计是没有扣除各项运营费用的。和优步耗下去未必划算。如果合并,必然取得中国市场的主导权。考虑到现在的市场形势说不定还能谈一个好价钱。

    滴滴虽然号称要出海,但历史上也没有中国互联网公司在境外成功过。而且,美国、欧洲基本是优步已经占优,滴滴杀出去只能依靠巨额补贴抢夺市场,其资金很难支持。所以,滴滴目前通过投点小钱给优步的境外对手比如Lyft,恶心一下优步。实际效果恐怕极为有限。所以,合并还能一定程度上划定势力范围。毕竟在各自地盘上还有一些零星对手,以及出租公司需要对付。

    换个角度,如果不合并呢?那这个市场恐怕还要烧一到两年。对优步来说在中国骑虎难下。不继续烧之前的投资就打水漂了,而且据称中国份额已经占到优步全球很重要的比例。怎么给投资人交代?怎么讲上市的故事?对滴滴来说,即使获胜也要有巨大的消耗。按照去年估计两家投入35亿美元来计算,再消耗两年,考虑市场增长,100亿美元的投入也不是没有可能。两家总估值才多少?

    至于要在新三板挂牌的神州和乐视的易道,就看你们谁脱手快了。

    *******************

    随手再补充一些:

    1. 这次滴滴的新股东出现了蚂蚁金服,也就是支付宝的母公司。估计优步会恶心的睡不着觉。因为优步的支付手段里面就有支付宝。按照用户习惯,支付宝估计占相当份额。这样,优步基本是裸体和滴滴打仗。滴滴很容易推算优步的经营情况,甚至可以细致到每一个城市。别讲什么蚂蚁金服为客户保密的义务。中国的事情吗….

    2. 合并了之后,最爽的是谁?我认为是滴滴的程维。如果说哪家公司有潜力挑战一下BAT,滴滴算一个。但滴滴面临一个强大的对手,现在必须依赖阿里和腾讯,可如果合并了,会进一步削弱阿里和腾讯的影响,滴滴的独立性无疑增大很多。因此,虽然程维在一次报道里面说当年拒绝了优步,但今昔不同往日。那时是优步趾高气扬的来收购,现在基本是滴滴收购优步中国。

    3. 对股东来看,阿里基本左右逢源,反正现在两家都有合作。腾讯对滴滴的影响无疑会削弱。百度指望优步拓展其支付和地图业务的战略恐怕要落空。

    4. 滴滴消灭了肘腋之患,剩下的也就是出租公司了。这么大的资金实力,除非法律政策有变,基本就剩下招降纳叛了。如果合并给了滴滴经营层更大的独立性,那滴滴甚至可以像优步在海外一样,开展快递、送餐等业务。很有可能在BAT之后成为一家独立的力量,某种程度上改变中国互联网市场的格局。

    当然,对于消费者,虽然打车方便了很多,但以后要多花钱了。抽屉里的交通卡还找得到吗?

  2. 李嫑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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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ber在华业务与滴滴出行合并,重磅活久见啊,这又让我想起了许巍的那首《曾经的你》:

    滴滴快的美团点评58~

    滴滴快的美团点评58~

    滴滴快的美团点评58~

    走在并购合作的路上~

    滴滴快的美团点评58~

    滴滴快的美团点评58~

    滴滴快的美团点评58~

    有妥协也有感慨~

    每一次打车的时候

    就独自看一看人海

    总想起被黑车拒载猥亵的朋友

    有多少正在等候

    一切都处在历史的进程中,商业战场真是风云莫测,前脚还撕逼呢,后脚就滚床单了。

    此时听闻该消息的朝鲜,深情地望了望韩国。而听闻该消息的台湾,也同样深情地望了望海峡对岸。

    最后,这也让我想起了许巍的另一首歌:“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收购的向往。”

  3. 林六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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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匿一下,尽管最近有辟谣,但是从辟谣的措辞+broader landscape来看,近期合并还是很大概率事件。

    合并后,双方都可以努力提升profitability,去公开市场融钱,这么大的体量,private market很难再圈到了。

    如果真的在做合并,肯定有保密协议禁止任何形式的披露,所以公关上否认是很正常的。

  4. 律匠Ma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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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滴滴和UBER合并可能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的行为属于经营者集中,需要向商务部申报。而何谓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 (一)经营者合并;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但基于目前专车市场基本是靠融资烧钱,此次合并也可能是许久未 营利而形成,因此,个人认为滴滴和UBER的营业额达到20亿可能还是未形成的局面。因此无须申报。

    但是,《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也规定了,经营者集中未达到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而易观智库发布的《中国专车市场趋势预测报告》,去年滴滴专车、Uber与神州专车始终占据行业三甲位置,四季度三者服务订单量占比分别为79%、8.7%和7.8%。2016年Q1段,滴滴的市场份额报道称可能达到了85%以上,故总体上在网约车市场,两者合并后也是有可能形成排除竞争的效果的。

    但是,商务部要不要挥这把宝剑,就完全看商务部心情了,当年滴滴和快的合并,商务部也是例行说没有收到他们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也没有调查,就这么不了不之了。还有,在网约车领域,如果界定市场范围,最令人头疼了。是网约车市场,出行市场,专车市场?这也是当年QQ和360反垄断案中最核心的争议点,如果大家都不在一个市场里,就不存在竞争,也无申报必要。如滴滴说是共享经济,而神州专车其实可能是伪共享经济,算作一个市场么?

    我觉得从整个网约车合法后市场来看,商务部发言人到时估计会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商务部已经注意到了滴滴和UBER的合并案,我们高度关注”,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毕竟柳家姐妹大团聚终是件可喜之事,硬拆人家总不好。

    ===============================================

    以下二更:

    滴滴和UBER合并后的反垄断考验,以及网约车新规下的阴谋?

    近些年互联网界合并案件异常活跃。在传统领域的实业公司往往是通过壮大业务实力来彰显市场地位,而互联网模式下,很多游戏规则都已然悄无声息地发生了变化,市场地位的彰显再无需业务实力说话,而转由用户数量说话,用户数成为互联网企业的蚕食业务内容之一。在这种思路的引领下,互联网企业往往不看重企业营利问题,而是靠投资人不断添柴加火,用金钱“买”下用户数量后,争取跑步到第一或第二,然后停下来喘口气。

    互联网改变了部分游戏规则,也欲改变互联网界的反垄断审查游戏。商务部的反垄断局几首每天都会发布并处理一些简易的反垄断案件(经营者集中)申报,但我们会惊奇地发现,在这些申报案件中,很少有互联网企业的申报及处理。这似乎暗示着我们以往大谈特谈的互联网和互联网万千创业,相比于传统领域,其规模其实根本微不足道,也根本无法引起主管部门的重视。

    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最近几年的互联网界,各大互联网“巨头”的合并案每每均引发市场动荡和震惊。2015年2月,滴滴快的两大出行巨头宣布合并,为此易到用车还向商务部举报该合并违反垄断法,要求商务部查处,不过滴滴快的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合并后的营业额远未达到《反垄断法》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设定的标准,因此双方尚不具备主动申报垄断的资格。2015年4月,58同城和赶集网合并,前者以4.122亿美元现金加3400万股新发普通股的方式购买赶集网完全稀释后的43.2%股权。更早的是优酷土豆网进行了合并,其亦表示合并没有占据压倒性市场份额,优酷+土豆的年收入不超过20亿人民币,不需要商务部的反垄断审查。

    但,真的不需要反垄断审查吗?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的行为属于经营者集中,需要向商务部申报。而何谓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但并不是所有的经营者合并或股权资产收购都需要进行经营者集中主动申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在该类条件下,经营者才需要主动申报。

    在主动申报领域,目前最为出名的案例就是沃尔玛收购1号店,在此反垄断审查中,商务部于2012年作出了《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沃尔玛公司收购纽海控股33.6%股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要求在未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的情况下,纽海上海在此次收购后不得利用自身网络平台为其他交易方提供网络服务。这是基于当时增值电信业没有向外资开放的情况下而作的的决定 ,而2015年6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比限制的通告》,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的外资股比限制,外资持股比例可至100%,此后,商务部于2016年5月30日,终于解除了沃尔玛收购纽海控股33.6%股权经营者集中限制性条件。

    除了经营者主动申报外,经营者亦有可能进行被动申报,《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也规定了,经营者集中未达到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

    因此,在经营者集中申报全靠财务数据的条件下,在出行领域,滴滴和UBER似乎该因为自己没赚钱,甚至亏钱而庆幸,毕竟专车市场基本是靠融资烧钱,此次合并也可能是许久未营利之结果的最好诠释,因此无须主动申报。那商务部为什么就不能援用被动申报,以该合并具备“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为由主动进行调查呢?似乎未能……

    原因是,这个条款自反垄断法成立以来,从来没有被使用过,是一个典型的僵尸条款。易观智库发布的《中国专车市场趋势预测报告》,2015年滴滴专车、Uber与神州专车始终占据行业三甲位置,四季度三者服务订单量占比分别为79%、8.7%和7.8%。2016年Q1段,滴滴的市场份额报道称可能达到了85%以上,故总体上在网约车市场,两者合并后也是有可能形成排除竞争的效果的。怎么就不能让该合并审查案成为互联网界唤醒僵尸条款的第一案呢?

    然后,接下来,你会非常惊恐地发现,原来这里似乎有一个好大的坑,早就等着被填埋。

    唤醒僵尸条款的前提是什么?是相关市场的界定!是相关市场的界定!是相关市场的界定!在腾讯和360反垄断第一案中,360就希望把相关市场界定为即时通讯领域,而腾讯却希望把相关市场界定的更宽,这样QQ所占的市场份额才会降低,才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在本案中,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就需要有相关市场的界定,包括商品或服务市场以及地域市场两个维度。如果滴滴和优步不处于同一市场中,或不处于同一上下游关系中,那就不会存在竞争关系,没有竞争关系,何来商务部审查?

    前方高能阴谋论来袭,开始一本正经说胡话……

    7月28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大家看明白没?网约车属于出租车行业,它不是独立的市场竞争者地位。说白了,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这说明什么问题,说明如果想对滴滴和UBER合并进行经营者集中立案审查,就要评判滴滴UBER合并后的市场份额,而一旦将网约车纳入出租车服务市场,则即使滴滴UBER合并后占网约车的100%份额,其在整个出租车市场所占份额可能仍然非常有限。

    所以,在网约车新规发布后,滴滴出行第一时间表示,《暂行办法》从国家法规层面首次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对我国交通出行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滴滴似乎也第一时间嗅到了网约车新规的价值,甚至将竞争市场扩大到了“交通出行行业”,而其早就将滴滴打车名称变更为滴滴出行,你说这到底是不是阴谋?

    从整个网约车合法后市场来看,商务部发言人到时估计会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商务部已经注意到了滴滴和UBER的合并案,我们高度关注”,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毕竟柳家姐妹大团聚终是件可喜之事,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互联网这个小宝宝,要爱,还得好好爱!至于消费者会不会因为此次合并事件而受到权益损害,毕竟一枝独大了,对此,我们还是仍些希望吧。

    M 律l 互联网法律领域深度观察的律界工匠

    微信号 mclawman l用点滴思考汇聚大流

    封面图片来源:CC0协议授权

    文章图片来源:百度 图片库

  5.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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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者市场定位都完全不一样,为什么这里的知友还没有看见呢?什么合并,简直就是鸡同鸭讲。一图解万言:

    优步是技术、市场双高端的业务

    滴滴出行是技术、市场最低端的

    唉,看来中国这个网络出行市场真是没人啦。

  6. 杜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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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步中国是柳甄的 滴滴是柳青的 都是一个老大

  7. 断罪小学赵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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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利共赢的一步。

    滴滴享有市场份额,并已经有较为成型的用户群。UBER进来无非就是另一场当年滴滴和快滴的大战,而且这次UBER面对的是地头蛇和已经站稳脚跟的成功者滴滴,更不用提滴滴背后的资本力量。

    所以与其对肛,不如退一步。

    这两家都存在如下问题:

    1,模式差不多,但是盈利点不清晰,再互相烧钱争这片3年都看不出的情形的地盘,双方都要衡量一下。

    C2C模式在交通领域的急速发展得益于两点:共享经济理念和资产轻量化。说白了大家前期烧钱迅速抢占份额,但是滴滴和UBER谁都不能短时间内彻底打翻对手。从UBER的情况看,扩展了很多业务,比如广告,汽车业务等等,但是这样的多元化也不能把UBER从这个C2C交通领域的大坑拯救出来,UBER还是亏。同理滴滴也是一样。

    2,最近出台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嗯,就是这个东西,局面不一样了。我们看一下关键点何在:

    私家车想使用滴滴等工具预约,首先要拿到运营许可证和驾驶员资格证,被核实后成为“可以预约的出租客”。虽然具体办法没有实行,但是很明确的可以看出,这是政府加强监管的手段(不错,我当年有提这个建议,为了安全性)这会导致用滴滴约车的数目和运价水平被政府可控,司机数目下降是很明显的事实。

    那么问题来了,根据我说的上一点,C2C是共享经济,司机变少了,运力下降了,闲置运力更别谈下降一大截了,这直接影响了用户体验和打车效率。对以数量取胜的滴滴和UBER是致命打击。C2C很有可能,走不下去了。

    3,还是因为上面那个《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个神奇的东西,竞争对手又不一样了。

    大家不知道还记不记得有个东西叫神州转车,这东西当年出名的事情就是说:滴滴UBER都是黑车啊黑车,你们的安全性没有保障啊顾客们,来我神州转车吧,安全第一哦么么哒。

    问题在于,这是B2C,这不是C2C!今天早上看一个奇葩网站:

    网约车合法化,滴滴优步普天同庆奔走相告,神州却闷闷不乐:他们口中的“黑专车”合,法,了…

    大家看个标题也知道这人什么想法了。

    错了!麻烦不懂别装逼,拖出去打死好么?

    神州现在开心的就快跳起来了!

    在新策下,B2C对司机和车有了管理,根本上杜绝了黑车,保障用户使用的时候加强政府监管,发挥了企业自助竞争性,所以本来就是交通领域开创B2C的神州转车,率先实现盈利是一定的!因为这是资本市场对一块土地的否决,对另一块土地的认可!

    滴滴和UBER还在面对风暴转型的时候,神州抢一轮用户简直不要太爽!

    我把话扔这:总有一个节点,用户会发现很难用滴滴和UBER打到车了,因为这个节点上,滴滴和UBER的司机都在忙着拿到政府的认可,庞大的用户群瞬间少了绝大多数司机。这时候就是神州动手的时候了,神州老板你给我点钱,我们找个运营团队搞这一波,保证你嗨。

    你说我在扯淡?我不用打开股票软件,如果神州股票没有涨,我把我的交通学霸之名扔进马桶,以后不在知乎交通问题答题!

    以为我就看大局?我们来看看最近这些小情况小手段:

    最近有个消息是UBER的CEO卡兰尼克说想合并。

    这消息不论真假,都对滴滴有利,展现出的意图是:滴滴已经通过内部关系知道《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出台,寻求抱团取暖的同时压低UBER合并的报价。

    滴滴和UBER中国果然在今天合并。我昨天说的原话是:要合并必须在8月搞定,并且在今年年底完成一波转型。后面是我发的毒誓,说错了喝百花蛇草水什么的。

    看,我不会喝的,他们今天就合并了。

    大家都不傻,一个已经砸了那么多钱,站稳了脚跟。一个舍不得放弃如此庞大的市场况且自己有一战之力!

    突然局势突变,半路杀出个条例,奶了一口神州专车

    滴滴:我面对的是转型,同时有一个叫UBER的死敌想抢我以前的地盘,他一点也会抢之后的地盘,我在中国网络交通最大,我已经砸了成吨的钱,我不能放弃。

    UBER:我要进中国,我面对的是可恶的地头蛇滴滴,以及突发的中国式政策危机,我脚跟还没站稳,被人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原来的计划彻底泡汤,这样下去必死无疑,我不想退出,这么大块蛋糕我已经砸钱了。

    神州专车: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是中国式的政策突变,导致了这次滴滴和UBER中国紧急抱团取暖!这是一个双赢!且双方必须在今年内把一切转型安顿好,这非常难,牵扯到的东西太多,想想我就头大,没事,他们CEO头更大。

    写在最后,为什么会出台这个政策。

    这是一个好政策,滴滴和快滴当年瞄准的就是这片法律不管的庞大混乱的市场,然而资本家运作市场的时候牺牲的,是乘客的安全。

    作为一个有思考有担当的交通人,我当年恰巧搞了打车软件安全性调查,嗯,结果触目惊心!百分百的司机都觉得这不安全,可是为了多赚钱,只能用了。

    如今政府真的听从了一些交通专家的意见,这个政策的确是非常好的。

    不枉费我当年半夜写安全性报告上交政府,虽然我只是个小虾米,估计P用没有,但是在我们交通人前辈的带领下,这个政策的出台,整顿了混乱市场,保证了用户的安全,我很开心。

    很欣慰。

    同时赞一下滴滴和UBER的反应,果然是老司机,这波双赢,祝福你们下一步能走好。

    对了,滴滴和神州,你们看我怎么样,快把我收了吧,么么哒!我半藏玩的贼溜!

    ———————————–

    作者:知乎断罪小学赵日天,想转载的私聊我一下,有想讨论的可以互相友好交流。

  8.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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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默默支持优步的普通人

    也号召周围朋友用优步

    原因很简单,这个市场国家不会给一家外资公司,所以滴滴有先天优势。唯有保持竞争,作为消费者才能获得最大利益,所以支持优步。

  9. 用户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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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 号,最新消息

    據兩位知情人士透露,中國最大的叫車服務公司滴滴出行計劃與優步中國(Uber China)合并,成立一家估值約350億美元的新公司。

    優步首席執行官特拉維斯·卡蘭尼克(Travis Kalanic)在博客上撰寫了一篇文章,稱優步中國與滴滴出行均已在中國市場投入了數十億美元,但都未實現盈利。合并將有助於雙方實現盈利,從而更好的在長期服務於中國乘客、司機和城市。

    (紐約時報中文網稍後將為您帶來進一步詳細報導。)

    點擊查看本文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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