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立学校的教师岗位的出租——劳务派遣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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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立学校的教师岗位——劳务派遣的实质?

2017年4月16日 2 条回复 1347 次浏览

发起人:Robot 管理大师

回复 ( 2 )

  1.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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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立医院科室是可以出租的,公立学校的教师岗位也是可以出租的

    深圳公办学校的老师是分三六九等的。主要有1、在编的。2、临聘。3、课时购买。4、劳务派遣。

    1、在编的。(有编制的老师,稳定,享受所有的福利)

    2、临聘。(跟在编的老师相比,差一些,没有福利和补贴。跟学校有合同,有寒暑假工资,有绩效工资。比较稳定。没有大的过错,一般会一直聘用。但近几年,教育局发文要求各个学校必须逐年减少临聘教师在学校的比例,并且不得再招临聘教师。至于减少的方法大多是辞退。现在的临聘老师是历史遗留的问题。)

    3、课时购买。(局部地区部分学校实施。打包工资7800元,不签合同不购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无寒暑假工资,通常只教一个学期或者三个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用人三个月以上,必须签合同和购买社保,这明显违法,但确实存在。是临聘时期到劳务派遣的一个过渡。)

    4、劳务派遣。(看似操作较规范,实际剥削最重。名义上跟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合同,再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学校任职。实际操作尤其比较的好学校是自己面试老师,再找劳务公司签合同拿钱。因为由劳务公司招老师,劳务公司不审核老师的资质和教学能力,甚至连教师资格证都不用交给公司存档。打包工资7806元,但几方分钱:1、劳务公司拿走一部分,俗称管理费。实际操作很多老师完全不跟劳务公司接触,劳务公司也不给老师提供任何服务保障,但必须通过劳务公司拿钱。2、劳务公司的营业税,按7806元算。3、单位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从7806元出。4、个人社保和住房公积金。5、老师最后拿到的工资,所剩无几。劳务派遣一个学期签一次,无寒暑假工资,且必须签承诺书,学期结束,自动离职,不得要求任何赔偿。整个学期不计算工作量,比如有的一周12节课,有的一周17节课;不计算工作岗位,比如有的做班主任,统统是这个工资。打包工资是7806元,有的老师可能选择不买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导致拿到手的工资会有所不同。)

  2. 麦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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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的很对!我的亲身经历啊!劳务派遣超不合理!奶奶的!最讨厌的是寒暑假既没工资,还要重新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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