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户注册

登录

找回密码

忘记密码了?输入你的注册邮箱,并点击重置,稍后,你将会收到一封密码重置邮件。

前工厂员工在工作期间,由于自身疾病原因意外死亡,我需要赔偿吗?

几年前我和一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运输配送公司,这位员工当时入职时,公司还是我们合伙经营。后来由于各种原因,我和这位股东分开经营,并且把厂内的配送工人也进行明细划分,基本上是各自经营,并有每月厂方结算单据可以证明已经分开经营。后来又由于各种原因,我退股了。我退出之后,他的员工在某天工作期间,由于自身疾病突发,经治疗无效死亡,经地方劳动局处理对他开展法律诉讼,追讨其员工双倍一年薪资(大概十几万),于是现在他要求我共同承担支付这笔赔偿金。请问我需要负此责任吗?在此,我希望知乎上的律师们能为我提出宝贵的见解和意见。谢谢!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