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入职当年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来每年都和公司名下不同分公司轮流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对外与分公司完全独立,且总公司在四川,分公司注册在上海,实际工作还是在四川,分公司运营实际也在四川),目前与公司有纠纷,公司罚款(以总公司名义写负激励五千),且最后一次合同签订到2016年底12月,2017年2月出了处罚后逼迫离职(2017年没有签任何合同),这种情况申请劳动仲裁能够有胜算不?能够从哪些方面申诉?可以直接告总公司一直不签订合同不?因为公司实际就总公司一个在运营,其他的都是空壳。目前请假中,只是和人事谈了无法接受处罚和目前的工作氛围,公司表示可以自行离职。现在是离职后再请法律人事处理还是拖着不离职,申请仲裁或者直接诉讼? 目前比 […]
查看全文大学生在商场兼职权益被侵犯,还被以年后再发工资为威胁怎么办?
本人大三学生,目前在一十八线小城市最大的商场打假期工。当时签假期工合同说的一天8小时,每天50元,如果超出8小时每小时8元算。然后现在突然把工时提高到了八个半小时,然后并不给我们报加班,相当于每天白干半小时,员工有意见还以年后再发工资为威胁(合同上说12月29号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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