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商家将31999元电视标3199元, 法院要求必须发货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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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著名品牌的 65 英寸超高清 3D 电视机售价仅 3199 元,东莞的张阿亮在天猫商城 ” 誉满家电器专营店 ” ( 简称誉满家 ) 看到如此优惠的电视机,立即下单购买三台,并在线支付货款。不料,卖家称如需发货,要补邮费 9 万元。双方因此陷入网购纠纷。昨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庭判决双方交易合同成立,限卖家在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发货。

2017年9月25日 9 条回复 1292 次浏览

发起人:haomjc 初入职场

回复 ( 9 )

  1. 小胖K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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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作为请教:我认为无论在国内的大陆法系 还是国外的普通法系:@Shaun Wong 翁磊 的答案中提到的案例其实国内也有非常类似的案例。有一部分被判合同无效。

    这里要强调@Shaun Wong 翁磊 所提到的案例与本案有一个极大的区别,即(商家无法提出证据证明)消费者能够区分该产品是标错价格。66元的标错价是一个有现代常识的人都能看得出来的错误,而3000元一台电视机却是电视机的合理价格区间。

    2,法院的判决我认为符合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商家也应该尊重相关合同和合同要约。

  2. 春秋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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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商城约定,有的商城会明确约定卖家发货时合同成立,当然这一条可能会因格式条款而无效。其实最大的问题是构成重大误解,合同可撤销,撤销后自始无效。

  3. Shaun Wong 翁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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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律不知道怎么处理。普通法有单方认知错误这条抗辩理由。详情可以见Chwee Kin Keong and others v Digilandmall.com Pte Ltd[2005] 1 SLR(R) 502; [2005] SGCA 2 这个案子。事实非常像。3000新币的东西标价66, 被人定了50台。法院判明单方合同认定错误,合同不成立。

    但是我同样可以从反面抗辩说,新加坡案子里面买家是个商人,明知标价失真,恶意占便宜。中国这个案子只是正常消费者,而且没有证据证明买家实际知道卖家是标错价格。即使按照普通法也没有定论,还是要看庭上证明的事实。

    所以中国法院怎么判就怎么判吧。不置可否。

  4. haom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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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应该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进行

  5. 杜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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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邀。

    很高兴中国法院和中国人民已经普遍接受了电商促销价格不可以常理计的概念。

    在电商促销的这种情况下,电商应当证明这个价格是错误的,而不是过分低的。也就是说,仅仅低于市场价格,不能证明这是一个错误的价格,自然,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之类也就不存在了。

    只要证明责任在电商,电商就几乎不可能胜诉。

    以下是旧文两篇。当时中国法院和实务界还没有普遍接受这种概念。

    为了共和国--你是不是一个够格的戴尔8.7事件维权者

      维权的路上,充满艰辛和曲折。你是不是够格? 你够格,你就继续走;不够格,你就趁早放弃吧,不要说我没有说过。

      够格,包括法律上和心态上。

      法律上,你必须至少已经下过订单。而且,戴尔可能会反击说,合同还没成立。当然你也可以反击,但你会面临它的挑战。

      心态上,你要明白你做维权的代价,

      什么代价呢?以上法院为例,1、诉讼费用交通费之类,几百元要有准备的。2、至少跑3次法院;3、心情和精力。许多人打官司很痛苦,越难越痛苦。

     
     你很可能会输,甚至在输官司之前就打不下去。戴尔至少会反击你如下理由:1、合同不成立;2、必须在厦门打官司(你能跑到厦门打官司吗?一般人都没这条
    件,所以你刚开了个头,就发现居然做不下去了);3、显失公平;4、重大误解;5、不当得利。不要以为我泼冷水,我能够想到的理由,戴尔也想得到。你要准
    备着败诉,准备着戴尔的嘲笑,还有其他人的“早就告诉过你”之类的话。你如果不能承受,那你就趁早放弃吧。

      如果你愿意承受,并且当作一件快乐的事情,那你就继续走。大多数普通消费者,一生之中,从未有过这样的机会,能够这样跟国际大公司对簿公堂。难道这不是一件很有意义很快乐的事情吗?

     
     戴尔类似的事件,不是第一起了。据
    7202441_26006.shtml载,2005年8月,戴尔澳大利亚网站将250G硬盘的运费8.8澳元写成了最终报价,而实际上这款硬盘的价格应
    该是600澳元。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公平交易委员会作出裁决,称戴尔应该以8.8澳元的价格向消费者兑现硬盘。最后这些消费者也如愿以偿的以8.8澳元
    购买了这款250G硬盘。

      你想起来什么了么?你想起什么了吗??

      几年前,几年前,也在中国,有件事情,有一件事情,那件事情,多么地相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之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之下,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消费者,有权得到跨国公司对待其他国家国民同样的待遇!我们的共和国不是别人差别产品和差别服务的快乐天堂。

      为了共和国,你会觉得开心、有意义。

    两年后,戴尔再爆出价格门:

    中国网民有力量

     
     经常爆出报价门的戴尔公司又“出错了”。“2月17日,网友在戴尔官方网站购买XPS420台式电脑时发现,原来售价8999元的27英寸液晶显示器
    2707WFP居然报价2515元。此消息引来网友抢购,不少网友下单后收到戴尔的确认信息并成功付款。18日中午,这款超低价显示器链接被删除。”
    戴尔“认账”错标价格订单

     
     2年前戴尔同样发生过报价门事件。总的来说,与戴尔公司在其他国家表现完全相反,戴尔公司就是抵死不认账,拒绝履行合同。

      与2年前
    坚决抵赖不同的是,戴尔公司这回来了个大转弯,2月27日,“戴尔中国公司发布声明,其网站错标液晶显示器价格期间生成的有效订单将按照正常订单处理,戴
    尔将为每个“错误”订单承担6000多元的损失。据了解,此事件涉及数百用户。”
    戴尔“认账”错标价格订单
    这消息一出,各大网站跟贴多有赞誉,以为洋鬼子的道德比中国无良商家高多了。令人想到,群众真是容易健忘。

      2006年戴尔公司刚爆出丑闻的时候,许多网站和媒体纷纷跟进。价格门事件中的中国消费者通过网络联合起来,与戴尔进行了顽强斗争。由于戴尔死活不认,只好转战厦门法院。我不
    能说与戴尔的斗争有多艰苦。中国之大,两种极端都有。消费者维权,有爽的也有苦的,更苦的所在多有。但群体诉讼,没有很好的组织、意志、花费,是坚持不下
    去的。在斗争的过程中,如果舆论与你同行,那你会觉得很强大很坚强,但戴尔战中,斗争到后来所有的媒体都没有了声音,连消费者一审胜诉的消息都没有人报
    道。这不能不令人感叹某些特种炮弹的威力。

      法院一审判决消费者胜诉。十分不容易。面对一审判决,戴尔立即提起上诉。在二审中,即戴尔2008年2月价格门事件数月前,中国网民被迫达成有屈辱意味的和解。

      这场诉讼意义重大。在和解数月之后,戴尔又爆发价格丑闻。学乖了的戴尔这次立刻认账,因为有前车之鉴,它很清楚,斗争两年下来,人民币诉讼成本远远超过低价促销的产品成本,如果再爆发维权官司,结局不会更好,不如赶快认账。

      所以,结论是:

      1、中国的法律系统是有用处的;

      2、权利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斗争出来的,斗争才有权利;

      3、斗争的民众,必须有乐观和娱乐精神。你的斗争,可能无直接收益,但千万的后来人都会因此而受益。

     
     中国网民有力量。他们正在各个领域显示自己的力量,郑州天价理发事件爆发之后,竟然有市民扛着“很黑很后台”的横幅去理发店抗
    议,史上最牛理发“保罗国际”:为何能够“黑”四年?
    ,百度–您的访问出错了,http:
    //郑州天价理发店老板遭网上通缉 4名合伙人被拘,令人不觉莞尔,令人感觉真
    是民、主社会。包括最近抵、制家、乐福事件。它们的确很有用。如果西方只能听懂实力的语言,那么一味的所谓“宽容”、“包容”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弱者只有
    忍气吞声的资格,而“宽容”或者“包容”是强者的专利,等到你强大了再谈不迟。

  6. Se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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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之前魅族也是吧,1999的手机商城标价19.99,最后还是都发货了,人家怎么说的,我自己的错我自己承担

  7. 人民英雄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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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去拿货啊。

  8. 不能吃的番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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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坑爹网从来都不承认

  9. Ehec Ara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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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商家能够证明合同存在重大误解那么可以请求撤消合同或者更改合同。本案中的过错方在于商家,购买人属于善意方。看商家怎么证明重大误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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