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平台发布同一众筹项目是否违规?有何不妥?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比如一个项目(姑且叫项目)格力空调可以在天猫卖,也可以在京东卖,也可以实体店卖,那么问题来了:1、多平台同时发布一个项目是否适用奖励式众筹?有无违规?2、众筹在本土不通过众筹平台是否有融资嫌疑?预售订单可否规避风险? 2018年1月10日 4 条回复 1546 次浏览 众筹,农业,创业,电子商务,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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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和内容有些不符,题主在问问题之前,至少应该自学一些基础知识,否则问的问题本身就有问题
我简单说一下,同一款实物产品在不同渠道卖没有什么不妥,以前国美苏宁掐架厉害的时候,都要求供应商给自己最低的价格,最低只能有一个呀,肿么办?最终厂商的应对方式是,把简单的产品型号复杂化,在现有型号后面再加一段数字字母组合,然后分别供应给苏宁和国美,并向他们解释说,以后给你们的产品绝对是专供,从那以后促销员也底气十足地给顾客介绍,我们这的产品绝对保证是全渠道最低价!呵呵,人类的智慧是无穷的哈
关于众筹,它本身就是为了小微企业服务的一种金融模式,国家目前鼓励他的发展,也是明白小微企业实在难以从正常渠道融资才放开的一个口子
众筹这东西,用起来很看企业领导人的心理水平,如果以恶意做众筹,就是非法集资,以善意做,就是正常融资
比如我国法律还不允许非上市的有限公司超过200人持股,但是华为事实上就是全员持股(具体操作有所规避),国家现在也在研究如何修改这项规定以更好的适应企业发展需要
再比如最近出事的水果营行,原本是个很好的商业模式,但领头人不知是出于恶意圈钱考虑,还是缺乏经营风险的控制能力,设定的经营模式本身就存在很大的不合理性,很快也就出事了
总体来说,怀着一颗经营企业的善念,还要提高自己的经营能力,很好地利用金融工具,路会越走越宽的
上线的时候仔细认真阅读一下协议,看看到底有没有排他的限定。如果有你就小心行事。
纯粹的产品众筹(类似于预售)是不涉及多平台众筹问题的。
真正限制多平台众筹的领域应该是股权众筹(或许包括债券众筹)
如果你了解中国众筹监管的思路,不难理清其中逻辑。前年,也就是2014年,众筹是分公募众筹和私募众筹。明确不能多平台众筹的规定出自于证券业协会的2014年发布的私募众筹意见稿(没有法律效力)。
之所以限制单平台众筹,与私募的“私”有直接联系。通过多平台众筹,一个项目可以被公众知悉,也就不再适合被称之为私募了。归根结底,是我国公募和私募分别监管与互联网的高度信息自由的矛盾。
不过据我所知,现在,政策对于众筹的监管更注重的是投资人而不是筹资人的监管。
我想很认真回答你的问题。
看完题目又看内容描述,不知如何回答了,题目和描述说的不是一个事儿啊,能够将问题明晰下,我再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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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其实题干和问题还是不符,但是大致的意思我能理解。通过现实当中的一个空调的例子来说明在多平台上发售产品(或发起众筹),是否违规。
首先您界定的众筹类型是奖励式众筹,相比股权众筹而言,更加的灵活,在多平台上发售,原则上不会出现问题。但是有几点需要明晰:1、众筹平台允不允许同一奖励式众筹在多平台发售,如果平台不允许,您就存在违约的责任,2、暂且平台允许,在两个平台上设置的回报奖励方案应该是一致的,否则支持人会相比较这两个平台上的方案,哪个对自己有利,就会选择哪一个3、为什么一定要同时在两个甚至是多平台发起众筹,扩大宣传效果?担心同一平台众筹失败概率大?4、操作上的困难,如果两个平台上发起众筹,你就要有所区分,毕竟每家平台额规则不一样,会给你带来更多的工作量,自己是否有能力维护这些支持者。
因此,违规与否法律上并无严格约定。具体要看与平台方签订的协议(或发起前平台的公告)。前提是你的众筹本身一定是一个合理的非欺诈性的众筹,否则一开始您自己就违规了,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其次,第二个问题。『众筹在本土不通过众筹平台是否有融资嫌疑?预售订单可否规避风险?』,众筹本身就是一种融资的手段,无从谈起是否有融资的嫌疑。因此预售订单更不可能谈及规避您前面提到的融资风险。但是从另外一家角度说预售订单可以规避很多的风险,如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一个产品在为生产之前发起众筹,众筹成功,市场反馈良好,基于此判断,可以组织生产并可以加大生产量,反之,众筹不成功您可以不交付产品,甚至是放弃这个产品的投入和研发;同时在预售过程但中,可以积攒种子用户,他们会给产品提出建议,有助于产品的迭代;最重要的是能够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要知道预售最大的风险承担着是支持者,他们是花真金白银买的是一个延迟交付的产品,而且这个产品可能不会如她/他所愿。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理解这个问题有补助,不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