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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知乎大V们所说的采购不能拿回扣 ?
知乎有个问题,是关于做采购是否可以(应该)拿回扣?下面大V的各种回答总结起来就是一个字, 不能拿!然后大V们旁征博引,妙笔生花,详述不能拿的理由,更有很多资深采购经理人现身说法,自己如何巧妙不拿回扣。这些回答让我对自己的价值观&社会观,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就好像TG官员纷纷现身说法 ,讲述自己如何拒绝腐败,腐败的种种恶果,搞的我又开始相信他们考公务员,费尽心机的去当官,是为了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采购拿回扣,是违法的,是不道德的,特别是损坏公司的利益情况下(基本99.99%损害),这个是每个人都知道的。那为什么生活中,社会上还有那么多人想去做采购呢? 为什么在大学时就考虑怎么样能做采购?为什么做了生产的,做了技术的,做了质量的,都在问怎么样可以转去做采购? 理同为什么费尽心思要考公务员。我想很多问采购可不可以拿回扣,其实更希望的得到的答案是 如何巧妙的拿回扣,如何规避拿回扣的风险。(当然, 也许那些回答大V们 身负价值观引导的重责,希望正这个社会的风气,如果是那样的话,对他们表示钦佩和赞赏!)
回复 ( 10 )
建议,不要拿,不光是为职业操守,你的人生不止如此,供应商是一种作为资源的存在,而不是你的提款机。
强力的采购拿了底价有路子的都自己创业了,没路子的在职期间外面注册个公司自己给自己供货,自己给自己结账。
又懒又没能力还缺钱就靠回扣吧,不过,回扣是很难大过利润的,但凡脑子足够琢磨出怎么安全合理拿回扣的,基本再琢磨一步就能去自己创造利润了。
PS:着重说明一下自己给自己供货结账这部分,很多人这么做,但不是虚报价格提高价格去卖,而是用现款底价买入,做合理的分期结款价格做卖给公司。
很多公司不愿意一次性付完全款,因为存在一个风险的把控。如果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问题,钱又都付了,怕供应商不予处理;如果有压款,真的出现问题就可以从未付款中扣除相应费用或对供应商施压;同时公司也需要一定的资金周转;打个最简单的比方,很多公司宁可10元买货次月结算,也不愿意9.5元买货到货结算;而赚这0.5元差价的人,就是采购和经销商还有二道贩子。
钢材、设备类经销商的贸易规则大部分是这样,好比现款买入3200元/吨&件,次月结算的话3350/吨&件,很多公司为了把控风险和资金的周转还是会选择3350的而不是3200的,这时,就有人会去赚这个分期的钱,假设两个月能结算,那就是平均每个月2%的利,这就是合法的高利贷‘;如果真的出现质量问题,就交给生产厂家处理,如果被甲方罚款比如1万,就罚乙方生产厂家1万1,中间还特么赚1千,此类人比比皆是,其中钢材以福建人居多,福建人吃苦耐劳的精神和经商头脑非常了得,着实佩服。
而采购自己给自己供货、结算的,往往是基于自己对项目的了解和付款的掌控,加上手头有点闲钱,所以这么做,但是,仍然是不推荐这么干…….因为,真的挺费劲的….还不如踏踏实实做个理财…….
@温酒 你知不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你知不知道这种行为是违反职业道德的?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 经营者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前款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第五条 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本规定所称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第八条 经营者在商品交易中不得向对方单位或者其个人附赠现金或者物品。但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
违反前款规定的,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再给你们贴个新闻:
万达百货一经理帮人中标收11万回扣 获刑10个月
万达百货是万达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因被曾经的合作伙伴举报,遭万达审计介入调查后,今年41岁的万达百货工程部经理范某被移交朝阳公安侦查,并因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朝阳法院受审。记者昨日获悉,范某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百度高管吃回扣395万元获刑7年
百度联盟发展部总经理马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客户广告费“分成”395万元。记者昨天获悉,他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检方指控称,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间,北京某文化公司以加入“百度联盟”的形式与百度公司进行合作。在此期间,马某利用其担任联盟发展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收受该公司关某、张某(均另案处理)以转账形式给予的钱款共计395万余元。
那些跟着点赞的,是不是吃回扣把胆子吃大了?
下面评论里竟然有个说吃20万回扣没事的。呵呵,祝你早日接受党的教育。
@拽住时光的力度@观星
在这个世界上有个国家,这个国家的人民是出了名的守时,这个国家叫德国;这个世界上有个国家,这个国家的人民一般习惯迟到10分钟及以上,这个国家叫法国;世界上有许多国家,人民不怎么守时,其中就有诸如意大利、巴西等等…以及中国。
从小老师就教导我们,要守时,至今我依然努力坚守着。在工作中,基本上开会1/3以上的人会迟到,而神奇的是以守时而著称的德国人在华也一样不守时;同学聚会,准点到的一般不超过半数。
“反正会议都会迟到个10分钟才能开始,我晚点到就好了”,于是迟到变成为了顺理成章的事,会议也就自然而然延后,仿佛这个开会的时钟被往后调了10分钟。难道是我准时到错了吗?还是我不懂得变通?为什么在国内能够守时的德国人在中国就不能守时了呢?因为会议不会准时开始,为什么会议不会准时开始?因为有人会迟到。
看了本问题下面的许多答案,简直让人三观尽毁。
回扣的确并不等同于违法:
但是,本问题所涉及的采购人员该不该拿回扣,显然不属于第一类合法性回扣的范畴。可悲的是,答案下面有这个那么多为拿回扣洗白的,最高票的答案居然还认为是为公司创造利益,符合道德的行为。
连最基本的羞耻感都没有了吗?说白了,羊毛出在羊身上,作为甲方拿的回扣,还不是来自于公司的利润和员工的福利(无论公司是否将利润分发给员工)?的确这里面水很深,也有些的确不得不拿的情况存在,但我相信绝大部分的还是为了充实自己的荷包,试问这样的行为凭什么还能理直气壮的洗白?难道教育子女时候要以拿回扣为荣?
而看到这样的答案,我只能说,知乎药丸 @周源
贪污,法律规定好像是累计500元还是5000元,反正累计一定金额就视为犯罪,会判刑的。
孰轻孰重,可想而知。
谢邀!这世界上有很多实话都不能照实说的。
所以,从法律从道德层面来说,做采购是不允许拿回扣,不允许索取回扣。
但是……这世界上不允许的事情多了去了,大家是不是都照做了呢?
一:如何看待?
答:知乎大V的话你都信,活该穷一辈子。
二:可不可以拿回扣?
答:可以
三:拿回扣合法吗?
答:灰色收入,鉴于合法不合法之间。至于到底合不合法,得看给回扣和拿回扣的人的水平。
四:拿回扣道德吗?
答:为什么不道德?给甲乙公司创造了更多利益的你,从甲乙公司都获得相当的报酬,太符合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原则了。什么?利用了公司的资源?平时公司利用资源剥削你的时候就道德了是吧?
五:要不要拿回扣?
答:这个问题太高深了。个人看法有:
1. 首先你拿回扣的第一原则就是:自己呆的公司不能因此而损失。譬如假冒伪劣产品让给你点回扣采购,这个钱不要拿。做事情还是要对得起自己良心的,拿了公司的钱,这份工作就要负责的干好。干好的前提下拿一点对得起天对得起地对得起人民,但是如果为了钱去动歪脑筋,那么……
2. 其次要明白的第二原则:拿回扣不是没有成本的。每拿一次回扣,其实是你在把公司给与你的权力变现。这种变现的过程,对于每一次权力都只能有一次。并且,如果不巧的话,很可能权力就没有下一次了。所以,这个回扣值不值得你去花掉一次机会成本,得看这个生意有多大。
3. 其次要明白的第三原则:如果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情况下的回扣不要拿。采购是一种三方行为,你有渠道,公司有资源,对方有产品,互相交易。渠道对你来说是需要维护的资源,公司的资源对公司来说是需要争取的利益,对方的产品对他们来说是需要创造利益的根本,这些东西,都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有损其中一方的事情,最好不要做。
4. 然后记得,回扣这种事情,要秉持自愿的原则。别人给,你就拿,别人不给,你就不要拿。大不了下次不采购他们家的。一开口,你就落了下成。不光是授人以柄,更显得你的路数太野,不好管教,对将来的生意有影响。至于对于那些不愿意给的人,换个角度说,在欧美发达国家,不愿意给小费的人是混不下去的。
5. 有些特殊的行业特殊的情况,你不拿回扣的话,生意就做不下去了……这种时候,还是要拿的……我随便举个例子啊,我哥是个医生,是研究科室的,没点赞助研究做不下去。又不是门诊的不能卖药,怎么办呢……不说了,说了被举报了就不好了,本来是潜规则的事情。
6. 非常重要的是:不该拿的时候绝对不要拿。数额要命的时候绝对不能贪。可能出事的时候绝对不要动心思。比如可能碰上豆腐渣工程什么的,伸手了要么不出事,出事了不光是你一辈子完蛋了,你一家门说不定都得搭进去。不管是不是别人主动喂上来的。
7. 不要忘了,自己安全是第一的。但也不要忘了,给你回扣的人也是这么想的。
唉,给大家看个网站。中央政府采购网
这是中央政府采购网,凡是中央直属单位一般的采购都在这个网站招标。
有兴趣大家看看网站里的成交公告,看一下采购设备的配置,比较一下市场价。
注意是看成交公告,不是左边的采购通道。
我只能说到这儿。
我其实不是很理解,这么明显的 肤白,怎么就不管管呢。
这还是管的最严的央采。 你说地方采购呢?
我从毕业开始做采购,三年,
认识了不少前辈和老采购,大学同学也有几个同行,
我发现我和知乎各种大V原来是生活在两个世界的,
我可以说99.99%的人都拿过回扣,只是形式不同。
但是,最重要的但是,一定要有自己的底线。
该不该拿、拿多少、怎么拿,说句和稀泥的话,得看情况。
另外,你以为公司只有采购会拿回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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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赞,再说点我身边的故事:
某服务全国多家地产部分工程的公司,年采购额4-5个亿,采购经理年入百万左右;
某人数过万的日企工厂,供应商在饭局后直接将女助理送给此日企高管,答应此女助理一年30万;
某家沿海地区原材料进出口贸易公司,每吨回扣以美元来计;
某家医院采购一瓶药,原价120,对外说是200;
某家不过百人的工厂,一台3W的水泵能回吃1.5W。
以上是采购的,再说说其他的
工厂人员劳务外包,一个不足300人的工厂,人事主管一年15W左右不是梦;
银行向某小企业吸收存款,财务经理好处不尽,据说搬家的时候不小心购物卡散了满地;
公司总务部,部长直接自己开商贸公司自产自销。
为什么供应商有事没事问你住哪?
为什么很多超市购物卡不给开票?
为什么全公司对采购另眼相看?
为什么别人问你什么工作,你回答采购,对方总会给你一个“你懂的”的眼神?
知乎大V乃是社会精英,供职都是TOP500,当然不会有我们小屁民的世俗想法。
我说这么多,当然不是鼓励大家都去吃回扣,这一点我非常赞同 @温酒 ,大家可以多看看他的回答。
最后,你可以吃,但是吃相不要太难看。
我就奇了怪了 以往合作过的地产行业的采购!经理! 没有一个不腐败的 不腐败我前老板还不放心 真不知道大V都是哪行哪业的?如果不是表面正能量那估计就是做的小行小业就算想腐败也没地方腐败吧
请一定要相信,天下没有免费午餐。何况重利的商人,你拿一块钱的回扣,一定会在日后的某一天以10元甚至100元的利益回报给对方,如果没有预期的回报,对方一定不再是送回扣给你的低眉顺眼。如果不想东窗事发,你需要做什么?轻者枉顾采购制度,行个方便;重者牺牲公司利益,为对方大开绿灯。日积月累,再难回头;
食君俸禄,忠君之事,这是对任何一个员工最起码的职业要求和道德要求,为了蝇头小利,出卖原则,不管是哪个行业,应该都容不下吧;
另行事磊落,在对方眼里,你是被尊重的。一旦伸手,你不再是被众多供应商客气相待的甲方,即使对方戴了层面具,可早在心理,你被轻视了无数遍。
还是那句话,若想职业道路走到底,若是真的珍惜手上这份采购工作,莫伸手,伸手必坠崖。
采购从业六年的初级采购人的奉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