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市场工作人员的工资构成如何才合理?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一个市场工作人员的工资如何才合理?因为某种原因,公司营销流程如下:先由市场工作人员通过各种方式吸引潜在客户,并和客户联系确定初步意向,再转交销售人员进行最终转化促成。那么问题来了:1.在这种模式下如何制定市场工作人员的工资体系?2.是否需要规定市场工作人员承担业绩指标?3.市场工作人员的平均待遇和销售工作人员的平均待遇比例应为多少? 2017年7月11日 3 条回复 581 次浏览 HR,人力资源,市场营销,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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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
题主说的这个貌似不是市场人员吧,而且各行各业差异性都很大,在这里只能说点简单的:
现在的意思是市场人员和销售人员协同作业,
1.是否需要规定市场工作人员承担业绩指标?
市场部工作人员需要承担业绩指标,不过在这里面的指标跟销售人员有很大的区别,销售人员更多的还是从结果性的指标方面去考核,而市场工作人员的指标则是要从过程性的指标方面去衡量
2.在这种模式下如何制定市场工作人员的工资体系?
实际上这也是个销售人员,工资体系还是底薪加佣金之类或者底薪加绩效奖金
3.市场工作人员的平均待遇和销售工作人员的平均待遇比例应为多少?
这个平均待遇应该是一样的,两边没有说谁清谁重,只是在奖金或者提成的分配上采取不同的比例,如果题主所谈到的产品销售在前期的难度更大,那么无疑市场奖金比例最大;反之销售最大;
题主谈到的这个情况,取决于产品销售模式、目标客户群体,产品销售周期,而不能简单的归结为市场和销售人员的薪资体系问题!!
谢邀。
题主说的“市场工作人员”,也就是前期推广罢了,很多公司的电话销售、小区推广都是这种角色。
不过,我一直觉得这种模式不合理。意向客户都很怕麻烦,希望有人能提供一条龙服务。就像剪头发,理发师剪完左边后告诉你,他只负责剪左边,右边由他的同事来剪。你会怎么想?
对贵公司来说,业绩考核也很容易引起争议。成交了,谁的功劳更大,业绩怎么算?万一没成,责任算谁的?推广会说销售没跟进好,销售会说推广给的客户根本没意向。
这里需要解决两个问题:推广给假的意向客户,销售抓不住意向客户。为此,推广的薪资里必须有意向客户开发奖和成交提成,但比例都不能太高。
在一个先天不足的管理体系下,考核与薪资体系必须是后天畸形的,才有可能搭配。
1、薪资体系:底薪+奖金+提成
底薪没什么好说的。
奖金是指意向客户开发奖,每开发一批意向客户,即奖励20-100元(根据行业性质来定)。
提成是指销售提成,即他开发的意向客户的回款。
最终,奖金+提成占推广人员薪资的60%左右,但占成交提成(公司所付出的提成总和)的40%左右。也就是说,成交后的提成,推广占40%、销售占60%。
2、肯定要有业绩指标。
(1)主要是开发指标,而不是成交指标,毕竟他不负责销售。
(2)为了验证他的推广能力、防止给假的意向客户,他的意向客户不能只交给一个销售,而应由3-5个销售分配,分配结果为上级随机抽取。
(3)如果每个销售的成交率都低于20%(根据行业性质来定),则视为该推广的意向客户有问题。连续3个月以上不达标者,予以淘汰。
3、推广的薪资,应为销售的80%左右。差距就在于,前者的奖金+提成和后者的提成为4:6。
以某快消品公司为例,我所知也不多,昵个名。
常见分为三类,一类是基本工资,这个都懂,就是底薪加绩效,这个绩效和奖金或者提成是不同的,属于工资类,除非考勤问题等不能够扣减。
一类是奖金,也分为两种,分别是是销值提成和达成奖励,有些公司可能还有预算奖励。销值和达成奖励都懂,预算是只公司给一个地区所有销售人员一笔促销预算,包括你们特价促销等活动费用从中出,最后按照达成率和剩余预算发放,这笔钱有些快消品公司很多的,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特卖。
第三类属于补贴类,出差,吃饭住宿。其实这个也属于,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销售有很大一部分钱从这里来,多报虚报很正常,能理解。
其他的知道也不多,有时间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