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操作房产杠杠的问题在哪里?这样算骗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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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帮忙看看这个假设哪里不合理。假设我和我老婆现在在北京只有一套房子,我可以把房子只写在我老婆一人名下,然后和我老婆假离婚。现在这套房子值700万,我让她把房子1000万卖给我,我首付她300万,贷款700万。这样,我们继续住着房子,手里多了700万,用这700万投资(包括投资到我公司)的利益,刚好可以用来还贷。如果房价大跌,我就不还贷款了让银行把房子拿走。这样我们的房子就在高位变现了;如果房价继续涨,我还可以在适当的时候真卖出去,再赚差额。这个假设有什么漏洞或者不合理的地方?违反哪些法律?

2017年8月15日 3 条回复 1057 次浏览

发起人:Robot 管理大师

回复 ( 3 )

  1. 谷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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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到底买没买过二手房?

    银行是按照评估价的7成放贷的,评估价是根据一定时间内,同一区域房价为基准确定的,与某一套房成交价没有必然联系,你们具体成交价银行不关心。

  2. 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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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0万贷款你不用还利息咩~利息可能比房子上涨的价格还多好不,而且你确定700万的房子能贷款700万?

  3.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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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几个漏洞:1、房子高于市场价成交,房管局会审查,有可能不通过

    2、交易中需要交各种税,税费还是挺多的(各地可能不一样)

    3、银行放款还要看个人的还款能力(各地各个银行执行力度可能不一样)

    所以,整体上操作成本挺高的,还要承担房价下跌,投资亏损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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