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最后都是联合创始人离开公司?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腾讯五虎,四位联合创始人相继离开。新东方三杰,两位联合创始人相继离开。Facebook,两位联合创始人相继离开。更早的苹果,两位联合创始人相继离开。除了Google仍然是两位创始人各自负责业务和创新之外,好像大部分著名公司最后都是联合创始人或主动或被动离开,原因是什么?股份怎么处理? 2018年1月2日 3 条回复 1522 次浏览 互联网,创业,创始人,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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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错了,比CEO更难做的是联合创始人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创伙伴
有夹带私货,但是我们主要看道理。
联合创始人比你的商业方向更加重要
电影里,周星驰无奈地说,“如果你一定要说我是跑龙套的,请不要加一个‘死’字。”
在现实语境中,在创业芸芸众生间,在我们身边,创始人名正言顺,员工没有心理压力,最敏感的角色,其实是联合创始人——不是跑龙套的,可又不是领衔主演。
什么是敏感?没有,不行。弱了,没用。太强,团队可能就分行李、散伙了。
你知道吗,来自一份权威的创业调查问卷显示,“创始团队合作失败”居然力压“资金缺乏”,位列创业项目最大杀手的榜首。
今天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创业项目“大V店”(洪泰基金投资的第一个项目,帮“中国妈妈”们开网店的)联合创始人,哈爸。
哈爸这篇文章,犀利,又直指痛处,对笨蛋联合创始人丝毫不留情,用亲身经历告诉我们联合创始人应当如何作为。
不信,你读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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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初创公司是否有合格优秀的CEO非常重要,这是被公认的。那联合创始人呢?创业最好不要单打独斗,徐小平老师甚至说,只有一个创始人的公司他不投,“联合创始人比你的商业方向更加重要”。拉勾、泡面吧、西少爷等创始人内讧的消息时有传出,对公司有毁灭性的打击,这也从反面说明联合创始人对公司的重要性。
CEO虽难做,但市面上有针对怎么做好CEO的书籍、文章、培训、顾问、投资人等。但我发现,对于怎么做好联合创始人,可以参考的信息就非常少。那我就抛砖引玉,来分享作为一个初创公司联合创始人的经验。我也希望,借着这一次的思考梳理,自己能更好地扮演“联合创始人”这一角色。
大V店联合创始人哈爸
1、想做CEO的联合创始人不是好伙伴
2014年年底,我和我的高中同学吴方华一起创办妈妈社群电商“大V店”,以让妈妈轻松开店、随时随地学习,认识更多优秀妈妈为服务宗旨,是妈妈创业、学习、社交、购物的一站式平台。
公司还未注册就获得“洪泰基金”的投资,后又获得金沙江创投等投资。一年以后,吴方华被创业邦杂志评为30位“2015创业邦30岁以下创业新贵”之一。
在真正创业之前,创始人就应该搞清楚自己的位置。首先是名称,对我们而言,要不都是联合创始人,要不都是创始人,而不是一位创始人,一位联合创始人。我们觉得这样是可以的,当时参考了谷歌的两位创始人。坚持这样做,是为了地位的平等。如此,联合创始人以后就可以和CEO处在平等的位置沟通,而不至于唯唯诺诺。
其次,谁是老大?这个问题是我先意识到的,我认为一个公司应该有一个老大。我就打电话给方华(当时我在重庆生活,他在北京工作),很直接地告诉他我的想法。我说不好意思,公司里应该有一个老大,而我是不合适的,希望你可以做公司的CEO,为此我愿意出让一部分股份给你。
按一般人对我们的了解,会觉得大V店最初的想法和用户,都是来自于我,我是发起人,应该我做CEO。但我很清楚我自己做不了CEO,虽然那时对CEO要做什么不了解,但我想,CEO最起码要找到更多人一起干,要管理公司很多的事情。而我不是这块料!我大学专业学的是管理,但我这个人怕麻烦。我不善交际,不是那种一呼百应的人。
所以,在公司成立之前,我们就确定了吴方华是CEO。我有一句玩笑话:想做CEO的联合创始人不是好伙伴。
2、创业伙伴如夫妻,别触碰底线
有一些文章会说,创始人的分裂很多是因为价值观不同导致的。对此,我并不是十分认同。
我倒不是见过很多创业者分裂的事情。不过我看了很多夫妻的分裂。因为我比较关注亲子教育和婚姻家庭。夫妻离婚大多不是因为“没有共同语言”、“价值观不同”导致的,而是因为一些日常琐事吵架,以致于在情绪失控时说出“离婚”这样的话。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等平静下来,说出的话如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了。
所以,当亲朋好友向我咨询夫妻相处之道时,很多时候我会给一个建议:“离婚”、“分开”之类的字眼提都不要对配偶提。
我把我在夫妻相处上的心得挪到了创始人相处上。在创业之初,我就很严肃地向方华做了我的底线说明(不要违背我的基督信仰)。他也非常严肃地给予反馈,说出了他的底线(不要破坏我们的同学之情)。
我们各自非常清楚对方的底线在哪里。底线就是高压线,触碰不得。有了底线,我们就可以坦诚布公地沟通,就算聊再艰难的话题,也不会一拍两散。
3、对全世界说:他是我的BOSS
在公司创立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其实大家都没有具体的职位头衔,也没有名片。而我们这个组合,在最初看来,我的贡献好像要大一些,我对用户更为了解,更清楚要做什么。
但我没有出头,首先是因为方华一开始的工作就赢得了我和大家的信任,我从重庆举家搬迁来北京与他汇合,公司还没有组成,他就找到了三位非常重要的同事加入我们。其次是我了解到在创业初期需要快速试错、快速迭代,因此需要快速决策。而在这方面,方华更胜一筹。再者,我也愿意承担他决策所带来的后果,因为我信任他,而且知道创业初期的试错成本低。
所以,平时和团队沟通,我都会很明确地告诉大家:我说的只是意见,仅供参考,做决策的是方华,我们大家都听他的。这样的话,一年多的时间,我不知道说了多少次。
尤其是在同事开会时,联合创始人更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这方面,我自己有教训。在一次部门负责人的会议上,我希望能快一点开发app,因为当时有部分用户对app的需求很强烈,也有部分同事支持我的观点,我就在会议上很坚决地提出我的想法。但方华是不赞同的。
我这次行为带来了不好的影响,让同事们感觉我和方华之间有矛盾。幸运的是,在同事提醒后我自己也进行了反思,就主动地跟方华沟通道歉。
在用户面前也要维护CEO。现在比较知名的公司,其CEO也往往比较知名,甚至有所谓的CEO营销。方华善于面对面的沟通,不太擅长写文字,而我不仅善于写作,且最初的用户都基本是从我这里来的。所以,要让CEO感受到价值,我就不断言说他是CEO,我针对用户发出的内容,总是有意地表明这一点。
有投资人、媒体人、合作伙伴等在现场时,都需要维护CEO。

4、经过磨合,就越发彼此珍惜
虽然我至今认为,大V店如果早一点开发app(2015年年底才正式上线)会发展得更为迅猛,但我还是服从方华当时暂时不做app的决定(他也说明了暂时不做的理由,如有更重要的事情,开发人员不足等)。
这是因为,在工作的过程中,我对方华有更多的了解。我知道他不会轻易做他自己还没有想清楚的事情。但是,如果一旦想清楚了,他就会全力以赴,一定可以把它做好。
当初邀请他和我一起创业,可以说,费了我很多口舌。如果加上我铺垫的时间,恐怕有三四个月,而真正跟他说我的想法并得到他的认可,恐怕也花了我一个多月的时间。而我做事又比较着急,有想法就要快速去做去尝试。
这无疑是一个比较痛苦的磨合过程:一个比较慢,一个比较急躁。但经过磨合之后,我们就越发地珍惜彼此。我不会嫌他慢吞吞,他不会怪我急躁。而是会用另外一种表达方式:我知道他稳重,他知道我有想法。
大V店CEO吴方华(左)与联合创始人哈爸
后来我有什么想法,会先在自己脑子里转一段时间,并且在小范围内做尝试。然后更有耐心地向他说清楚我的想法,这个想法经过了哪些验证,有什么结果。我清楚地知道,想法一旦被他认可,就会得以实现。我清楚自己是有想法而方华是能实现想法的人。
所以,现在如果有想法被他认可,我就会很高兴。他也知道我的价值所在,因为他知道公司需要创新。
5、没有职位不要紧,怕的是没有职责
随着公司的发展,CEO的职责会越来越明确,找人管人,找钱管钱。公司的各个职位负责人,都找到更为专业的人士承担。而联合创始人很有可能没有存在感,不仅在公司、在CEO那里没有存在感,甚至在自己心里都觉得没有存在感,好像自己没有为公司提供价值。
解决方案不是要求CEO给联合创始人一个职位或做COO,有当然很好,但也存在没办法给一个具体职位的情况。
到现在,除了创始人这个身份,我并没有明确的职位和头衔。我们也讨论过是不是要给我一个职位,比如大V店首席体验官、首席内容官甚至是首席创新官。但都比较是玩笑,没有正式提出,名片上更没有这样印。
如果没有具体的职位,联合创始人应该梳理平时做的事情,明确自己的职责。如此,自己不会妄自菲薄,CEO或团队也不会轻视联合创始人,并且知道怎么与你进行工作协同。
我梳理自己的职责,只是举例:创新、意见反馈、提升影响力、辅助部门负责人、守住创业初心、与方华配搭等。并且对每一个职责加以说明,如果不能有量化指标的,要以事例解释。比如“辅助部门负责人”,就是有些部门要做一些活动,合作方会邀请我去当评委、嘉宾或者做演讲,我安排得过来就尽量去。
我认为联合创始人要把自己的职责白纸黑字写出来,并且与CEO甚至是核心同事主动沟通。
如果不主动沟通,CEO因为太忙、接触的人太多、要处理的事情太多,而对联合创始人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进而可能失去对联合创始人的信任,以为联合创始人在打酱油。所以,联合创始人要主动出击,通过陈述自己的职责、事例、目标等,向CEO表明你对CEO和公司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对于联合创始人来说,没有职位不要紧,最起码还有创始人这样的身份。可怕的是既没有职位,又不清楚自己的职责。

6、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随着公司的发展,CEO的声望会越来越高,不仅仅是在公司内部,也包括在外面的名声。这个时候,如果联合创始人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很容易导致心理失衡。因为CEO比你有权,比你有名,股权也比你多。这些可以说是平时“累得像条狗的CEO”所应得的。
有一个记者问洪泰基金的创始人泰哥“最在意不能带给团队的是什么”。泰哥有一段豪言:“如果核心团队跟着我,最后还不能实现财务自由,那是我的失败。我是混蛋。”泰哥为什么这么说?随后他解释到:“我非常清楚做一个老大,你享受很多的名,这种情况下,你必须把更多的利带给大家。”
如果一个联合创始人非常在乎财务自由,跟着泰哥这样的人,自然好得无比。但一个人的需要有很多种,哪怕就以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来说,一个人也有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
就我个人来说,最重要的需要不是权不是名,也不是财务自由,而是:大V店是否能守住“为妈妈服务”的使命,公司是否纯净,不忘初心。
我知道方华非常优秀,如果这一次他功成身退,他也能够另起炉灶再次创业,会赢得更多人跟随他、更多投资人投资他。如果他需要,我也很乐意继续跟随他。但是,如果他做的事情与“妈妈”这个群体无关,那我就只能和他分道扬镳。这些是我很清楚地向方华表达过的,至于公司要纯净,这是我的底线,早已声明。
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的是:大V店干干净净地实践“为妈妈服务”的使命。若此,我可以不要权力,出让股份。这是我心甘情愿的。我想,这与高尚无关,只与我想要什么有关。
作为联合创始人,你想要什么?清楚之后,说给CEO听。
7、联合创始人也难做,请CEO帮帮忙
随着公司进一步发展,同事越来越多,如果一个联合创始人没有具体的职位,容易受到其他同事的忽视。这种忽视,一是会造成对联合创始人的轻视,二是不利于工作的开展,三是让不明就里的同事猜测公司高层是否团结稳定。
这种忽视如果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积累到一定程度,联合创始人可能会走向两个极端。
第一个极端是联合创始人有可能会“争权夺位”,以寻找存在感。即使不是争着要做CEO,也总是见缝插针地突显自己,表现出对CEO的不尊重,对同事发号施令,爱显摆。对此,我总是存有一份警惕之心。尤其是在开公司全体会议时,很多时候方华会当着大家的面问我是否有什么话要说。我通常都会说“没有”。如果我有的话,我也会在私底下告诉方华,由方华告诉同事。如果我自己说,我就会把我要说的内容,事先和方华沟通。我觉得方华做得好,虽然他每次邀请我发言,我一般不发言,他还是邀请。这就是一个CEO的智慧。
另外一个极端是联合创始人会自暴自弃,在公司里混日子,得过且过。这对整个公司的管理会带来困扰。比如,公司的规章制度不遵守,别说加班,正常上下班都没有。这样,公司的创业氛围就有可能烟消云散。
无疑,不被重视的联合创始人走以上两个极端都是不可取的。作为联合创始人,你要一直维护CEO的权威,而不要急于跳出来争取别人的重视,通过这种方式来彰显自己的存在感。作为一个创业公司,更不能养闲人,尤其是联合创始人有不少股份。
你应该建议CEO,让CEO在同事面前维护你,让CEO告诉同事们你的价值和职责,以便同事们有什么需要可以找联合创始人帮助。这样,也会让同事们感受到创始人之间是和谐的。
联合创始人也难做,对自己和CEO要有清晰的认知,既不能贪恋权力,也不能妄自菲薄,守住边界,凡事多主动沟通,维护和CEO之间的信任。
而我,非常幸运与方华共事,使我能大言不惭地说“像我这样做联合创始人”。有不少同事说,我和他是践行公司核心价值观“互相成就”的榜样。
“中国妈妈是最需要服务的群体”,这是大V店天使投资人俞敏洪老师对我们的嘱托。诚愿大V店不辱使命。
赚到钱还不走,傻吗?
昨晚凌晨展程科技联合创始人韩冬辉的老婆写的文章迅速刷屏,文章主要是来诛心的。
先说自己是如何支持老公创业,老公7年来又付出了多少,不求回报,最后被CEO扫地出门。
这篇文章能刷屏不外乎两个原因:
第一,老婆太伟大,无怨无悔支持老公创业,就算失败了还要写篇文章为老公撑腰鸣冤。最后再秀一个恩爱,整个全家福:亲爱的,老公,我特别爱你笑容灿烂的样子,我和宝宝永远支持你!
“这失去了全世界你还有我”的爱情宣言让天底下的直男们沸腾了,别人家的好老婆我怎么没娶到,赶紧转给我那口子看看。
第二,受害者的形象感天动地,创业者都是悲情的,被CEO赶出公司的联合创始人失去的不仅是所谓的应得股份,还有7年的青春,真是惨绝人寰、天理不容,于是吃瓜群众纷纷奔走相告为这个出局的技术男鸣不平。
米娅此文不想讨论哪个才是人渣。只想说创业江湖上的恩恩怨怨岂是对错两个字可以评判的。不过有一点要敲黑板。
签合同!
签合同!
签合同!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不要相信什么君子协议,什么兄弟情谊,白纸黑字的合同才是职场江湖的通关文书。
不签合同合伙人大抵都惨淡收场了,我们先来看看古代的创业者。
白手起家的汉高祖刘邦,搁现在就是一个街头小混混。实力和同期争霸的贵族项羽相比就像一只小蚂蚁。不过刘邦最擅长忽悠,整得天下英雄好像都是他兄弟,才坐上了汉朝CEO的位置。
古代洛阳纸贵,创业者签合同是不现实的。顶多烧三炷香跪拜天地,结拜为兄弟了事。全靠联合创始人自觉来保证创业成功。
偶然冒出个一定要签合同(要刘邦下诏书封他为齐王)才肯发兵攻敌的韩信,最后也丢了性命惨淡收场。
曹操就更不用说了,拜再多的把子都没用,宁可我负天下人,莫要天下人负我。所以古代的联合创始人没有合同保障多是出局的命。
再看国外的创业者,Facebook的CEO马克扎克伯格邀请自己的亲姐姐兰迪加入公司都是很正式地把薪酬和入伙条件写在一张纸巾上和姐姐谈判,刚开始姐姐还嫌工资太低,股份是个大饼不想要那么多。
后来被小扎说服才加入公司,后续的合同也是人力和兰迪签的。
这个要在国内估计不仅没股份,可能连跑腿费都困难,创始人的亲姐姐来帮忙,一家人吗,天经地义啊。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Facebook联合创始人萨维林身上,如果一开始他没有和小扎签合同,最后小扎要他出局,他也拿不到40亿的股票。
现在他钞票太多为了避税还放弃了美国国籍,在新加坡逍遥快活,与最近被董事会逼宫的小扎相比,这输赢还真算不清楚。
所以创业合伙团队没有谁对不起谁,只有成王败寇,先小人后君子先把分配制度和股权激励写进合同,白纸黑字签好盖章,大家都没得反悔抵赖。
千万别相信什么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不会亏待大家的废话!你怎么知道7年后他还是你兄弟?
7年的岁月公司在变!市场在变!既得利益在变!你对公司的价值也在变!你还指望人心不变?只能说你很傻很天真。
创业团队都是九死一生,既然选择了合伙创业就要做好死的准备,就是一个怎么死法的问题,没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也有可能死在自己兄弟的刀下。
合同就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你都不要,怨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