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国资委下令国企今后重要决策要先经党委会讨论通过才可提交董事会,经营班子讨论执行?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最近国资委下令:今后国企关于宏观经济以及公共事业的重要决策需要先提交党委会讨论定调,才可提交董事会,经理会。那么今后是党委书记大还是董事长大?第二,今后国企党委运行经费列入公司经费预算。这是要一党独大,开社会主义倒车吗? 2017年4月25日 1 条回复 772 次浏览 党委,公司法,国企改革,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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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胡说八道一下:
一般党组成员班子也是董事会成员班子,区别是前者有纪委书记后者一般没有,强调决策必须由党委讨论,这次是空前拔高了国企纪检、党建部门的负责人的地位,想恢复国企内部早已虚化的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功能。影响范围和程度要区别对待:
1.传统国企。影响不大,党建和纪委工作提到了新高度。纪委工作有了威慑力。
2.混合所有制企业。这样一来,民营即使进入董事会成为股东也没有相应权力。
3.上市国企。尤其是海外上市企业,这法人治理结构如何让投资者放心?
总结:有可能从决策自书记兼董事长出,变成决策自纪委书记出。
题外话:国企改革的问题始终在两个–意识形态和实践。前者就不说了,后者就是市场经济、地方经验的实践。当意识形态强,实践就弱;实践走强,意识形态就弱。国企就在这条钢丝上行走。
目前这种趋势,恰恰反应了市场经济实践始终无法较好解决国企改革中产权人缺位导致的决策短期化、国资寻租等国企问题,因此,决策层在摇摆不定,是走意识形态呢?还是深化实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