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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也不算甩锅,一句“我是凡人”大概是默认了?【之前打成我不是凡人了哈哈哈哈你们都没看出来
出了事总要回应下吧。
不过要注意的是,这个新接手的公司耀莱影业,是耀莱集团旗下的。
耀莱集团你们不熟悉,那你们还记得綦美合吗?她是耀莱集团的老总綦建虹的女儿。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曾经是EXO的粉丝,还和吴亦凡合过影,她把合影放上微博还被脑残粉喷了好久。当时都说脑残粉把金主喷走了,所以这是金主一直都在?
刚刚去这妹子微博下看了下,都是日常,但是评论hhhhhh随便截了两条感受下
虽然跟这题没关系,但是刚在微博上看到,补充一个
卖身求洗白。
显然他家工作室这种小作坊控不住场了,卖身给大公司才有机会翻身;同样的对大公司来说逢低买入,盘活了收益巨大就是盘不活也亏不了这三瓜俩枣的。
就在当红小生眼看就要人设崩塌之时,一个公司从天而降,接下了这个 盘 。
紧接着一封律师函发出,大意就是没证据就不要瞎嚷嚷小心我告你,来堵众人之口。
评价就免了,我一介小p民可承担不起人家大公司的律师函。只是看到这个场景让我想起初中课本上学的周厉王残暴,又不许百姓议论,于是凡议论者皆刑罚,周朝最后的命运大家也都知道。(不用提醒我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我知道)也让我想起以前上学写议论文时经常用的例子,某某大臣劝谏哪个哪个皇帝,治国如同治水患,围堵始终是下策,疏通河道才是长久之计。堵悠悠众口非明君所谓,广纳谏言才是治国之道。
话语权这个东西很微妙,不说话不会死人,可不让人说话,就……很招恨呐。
他当然要签啦,不签连律师信都开不出来噜,你见过吴亦凡工作室的章吗,见过吴亦凡工作室的工商局注册信息吗?没有吧,吴亦凡工作室根本不存在~~~从头到尾只有他妈开的星睿公司,但是他又不能承认自己是妈宝,好尴尬呀~~~
既然这么快就签了,说明这家公司对他的未来还是有信心的。
这是对这道题的回答,下面的则是我对这件事的看法。
1.若吴真的是炮王,到新公司后,干脆直接转型成“奔放坏男孩”吧,正能量的人设太容易崩。现在的人也不是不能接受“坏”型的艺人。
艺人不怕“坏”,就怕假。纯情人设崩塌后直接做自己迎来事业高峰的例子又不是没有。
2.就目前为止公关思路乱七八糟。
捂盖子这种事我党那么有能耐都免不了捂一次招一次黑。别说没有强有力的洗白证据了,就算有,这律师函对挽救艺人形象也帮不上啥忙。
还不如赶紧开会讨论下公关文的思路,找专业人士开写呢。
艺人爆出石锤丑闻后翻身的例子可不少哦,想不出办法,就参考参考别人的嘛,可参考的不只最近10年。
我很好奇这家公司接下来的举措。
3.很长时间我都觉得,用挑动不同艺人的粉丝打架这种方法制造热点,既缺德又危险。
表面上看收益很好,人人都爱看撕逼,让乌央央的人互撕就不愁没话题上热搜了,影响也容易扩散,怎么都比大家各自花痴各自的强。
但撕得越多,敌人就越多,落井后被砸到死的可能性就越大,如果不能保证自家艺人没小辫子,就不要用这招了。
第三点出自我私心,就个人情感来说八组的每个管理员都烦透了粉丝互撕,世界上有意思的事那么多,专注点儿啥不行。
⋯⋯⋯⋯
因为这个回答被说成吴亦凡的粉丝,我真是日了狗了。
原来一直都是小公司?那为什么能签那么好资源?一个广州出去的混京圈混那么好。
他这个事儿洗白就很难,越想压网民越反弹,只能靠以后演了好作品逼格上去了不在意人设之类的才行了,比如周公子。
我只想问一下,和SM的官司还没解决可以签约吗???
额 没啥想说的 只是看到前排第一的答案 人家让我上图我就上了而已
他妈双重国籍涉嫌逃税的事,我一看内地法代是吴林我松了一口气。可又说吴亦凡两重身份,吴林是他名字,这TM就很尴尬了啊。什么一开始叫吴林后改名李嘉恒又改名吴亦凡,逻辑不对啊,人家老妈姓吴啊。说到底,查人家家底儿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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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也不算甩锅,一句“我是凡人”大概是默认了?【之前打成我不是凡人了哈哈哈哈你们都没看出来
出了事总要回应下吧。
不过要注意的是,这个新接手的公司耀莱影业,是耀莱集团旗下的。
耀莱集团你们不熟悉,那你们还记得綦美合吗?她是耀莱集团的老总綦建虹的女儿。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曾经是EXO的粉丝,还和吴亦凡合过影,她把合影放上微博还被脑残粉喷了好久。当时都说脑残粉把金主喷走了,所以这是金主一直都在?
刚刚去这妹子微博下看了下,都是日常,但是评论hhhhhh随便截了两条感受下
虽然跟这题没关系,但是刚在微博上看到,补充一个
卖身求洗白。
显然他家工作室这种小作坊控不住场了,卖身给大公司才有机会翻身;同样的对大公司来说逢低买入,盘活了收益巨大就是盘不活也亏不了这三瓜俩枣的。
就在当红小生眼看就要人设崩塌之时,一个公司从天而降,接下了这个 盘 。
紧接着一封律师函发出,大意就是没证据就不要瞎嚷嚷小心我告你,来堵众人之口。
评价就免了,我一介小p民可承担不起人家大公司的律师函。只是看到这个场景让我想起初中课本上学的周厉王残暴,又不许百姓议论,于是凡议论者皆刑罚,周朝最后的命运大家也都知道。(不用提醒我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我知道)也让我想起以前上学写议论文时经常用的例子,某某大臣劝谏哪个哪个皇帝,治国如同治水患,围堵始终是下策,疏通河道才是长久之计。堵悠悠众口非明君所谓,广纳谏言才是治国之道。
话语权这个东西很微妙,不说话不会死人,可不让人说话,就……很招恨呐。
他当然要签啦,不签连律师信都开不出来噜,你见过吴亦凡工作室的章吗,见过吴亦凡工作室的工商局注册信息吗?没有吧,吴亦凡工作室根本不存在~~~从头到尾只有他妈开的星睿公司,但是他又不能承认自己是妈宝,好尴尬呀~~~
既然这么快就签了,说明这家公司对他的未来还是有信心的。
这是对这道题的回答,下面的则是我对这件事的看法。
1.若吴真的是炮王,到新公司后,干脆直接转型成“奔放坏男孩”吧,正能量的人设太容易崩。现在的人也不是不能接受“坏”型的艺人。
艺人不怕“坏”,就怕假。纯情人设崩塌后直接做自己迎来事业高峰的例子又不是没有。
2.就目前为止公关思路乱七八糟。
捂盖子这种事我党那么有能耐都免不了捂一次招一次黑。别说没有强有力的洗白证据了,就算有,这律师函对挽救艺人形象也帮不上啥忙。
还不如赶紧开会讨论下公关文的思路,找专业人士开写呢。
艺人爆出石锤丑闻后翻身的例子可不少哦,想不出办法,就参考参考别人的嘛,可参考的不只最近10年。
我很好奇这家公司接下来的举措。
3.很长时间我都觉得,用挑动不同艺人的粉丝打架这种方法制造热点,既缺德又危险。
表面上看收益很好,人人都爱看撕逼,让乌央央的人互撕就不愁没话题上热搜了,影响也容易扩散,怎么都比大家各自花痴各自的强。
但撕得越多,敌人就越多,落井后被砸到死的可能性就越大,如果不能保证自家艺人没小辫子,就不要用这招了。
第三点出自我私心,就个人情感来说八组的每个管理员都烦透了粉丝互撕,世界上有意思的事那么多,专注点儿啥不行。
⋯⋯⋯⋯
因为这个回答被说成吴亦凡的粉丝,我真是日了狗了。
原来一直都是小公司?那为什么能签那么好资源?一个广州出去的混京圈混那么好。
他这个事儿洗白就很难,越想压网民越反弹,只能靠以后演了好作品逼格上去了不在意人设之类的才行了,比如周公子。
我只想问一下,和SM的官司还没解决可以签约吗???
额 没啥想说的 只是看到前排第一的答案 人家让我上图我就上了而已
他妈双重国籍涉嫌逃税的事,我一看内地法代是吴林我松了一口气。可又说吴亦凡两重身份,吴林是他名字,这TM就很尴尬了啊。什么一开始叫吴林后改名李嘉恒又改名吴亦凡,逻辑不对啊,人家老妈姓吴啊。说到底,查人家家底儿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