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专业问题:如果已经下offer的候选人,体检中查出乙肝,作为HR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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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面试一家世界五百强企业,提出的问题就是这个,是对招聘能力或者说员工关系处理的一个考核,作为一个新近职场小白,这个问题一直纠结于胸,虽然有法律明确表示企业的入职体检不可,包括乙肝检查,但是毕竟涉及就业歧视,还请诸位大神帮忙解决这个问题,不胜感激!

2017年4月16日 2 条回复 1213 次浏览

发起人:任禹潼 初入职场

爱玩,爱跑,爱自由

回复 ( 2 )

  1. Magicviv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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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实向用人部门linemgr阐明情况

    共同分析该候选人对该职位的紧急必要程度

    你也提到了 法律明确规定企业不可以以乙肝为由拒绝候选人

    那么就要看他的用人部门对这个候选人的看法了

    如果必要程度高 那么直接offer并不影响任何公司利益

    如果必要程度低 那么hr用一个类似暂时没有hc的理由拒绝候选人 另寻他人好了

  2. 无良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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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乙肝的传播渠道和艾滋病几乎是一样的的。

    世界卫生组织的官网上对此有着非常明确的说法——“乙肝病毒并不通过以下渠道传播:共用餐具,母乳喂养,拥抱,接吻,握手,咳嗽,喷嚏,或在公共游泳池玩耍或类似行为。

    所以如果你没有与这位同事亲密到床上去,一般是不会传染的。

    如果是我来回答这道问题,我会这样说:

    放乙肝患者入职,是对公司现有同事不负责任,但是不放这位求职者入职,是对这位求职者不负责任,这是两难。

    在这位同事入职前,我会告诉他他的体检结果,并告知他如果他要入职,公司必须把他有乙肝这个情况告知跟他岗位相关的部门,为现有的这些同事提示风险,并携带自己本人专用餐具和日用品到公司,不与他人混用。并且把这些内容做一个总结签个协议。

    如果他本人同意上述内容,那他是个负责的人,可以让他入职,相信他自己会注意。

    如果他为了本人隐私不愿意暴露这些情况,那他只能选择不入职,也就不存在风险了。

    如果他既不想公开自己的病情,又想入职,这样的人很不负责任,该仲裁仲裁,该诉讼诉讼,相信舆论也会站在我们这边。

    这样对双方都好,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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