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郭燊 初入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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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土豆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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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邀。(第一次被人邀请啊啊啊 终于可以说一次“谢邀”啊啊啊啊好激动!)

    题主的问题应该包含两个方面:

    1、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否是“董事会”?

    2、当合资经营企业不设立董事会的时候,谁来行使最高权力机构的职能?

    1、是否是董事会?

    要考察最高权力机构是否是董事会,我们需要回归法条来考察: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第六条 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

    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的任命或聘请及其职权和待遇等。

    由法条可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必须设立董事会。并且根据本条的内容,董事会可以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这实际上就是在行使合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的职能。

    2、不设立董事会的时候,由谁来行使最高权力机构职能?

    合资经营企业必设董事会,那么那些企业可以不设立董事会?

    《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由法条可知,股东人数较少或者公司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董事会是允许的,但必须设立执行董事。并且执行董事的相关职能可以由公司章程加以规定。

  2. 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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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有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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