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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犯罪行为,发生这样的事情商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涉事商家对员工的选聘、培训和管理是存在问题的。可能有人会说,顾客也有错,不该不尊重服务员,但我想说的是,要求顾客尊重理解服务人员只是我们在道德上的一种希望和愿景,并不是对顾客的强制性约束;而要求服务人员尽心尽力服务顾客,则是服务人员必须遵守的工作准则。作为一名服务人员,如果觉得顾客不尊重你,你可以选择不干这份工作,但这绝不是你伤害顾客的理由。
转新宋吧小夜姐
关于吃火锅被泼水这个事,我这两天基本上没参与讨论,因为一直思路不清晰。刚才在回操纸侠的时候终于理清了思路,所以来刷一贴,我以穷逼党的党性保证仅此一贴。#(乖)
首先,我们得明确,社会秩序存在的前提是什么?是行为与后果的一致性。也就是说,一个人做的事情与其得到的后果之间的因果大致是清晰并且合理的。当然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摆动,但不能过于离谱,否则就会产生矛盾。比如一个勤劳善良的人应该得以安享晚年,如果没有,我们称之为“不幸”,是应当抱以同情的;一个无恶不作的人应该早死甚至惨死,如果没有,我们也称之为“不幸”,是应当报之以唾弃的。
那么在这个事件中,被害方的行为即使稍有不妥,最大限度应该得到的后果是什么?一个耳光已经很过分了吧?何况是一盒兜头浇下的开水?
其次,有人说受害人也有责任。是的,站在无人性呢客观立场上,她肯定有责任——1%也是责任,99%也是责任,就像强奸犯对被强奸妇女的指控:谁让你穿得那么骚?还在晚上一个人独行?可是引用上一前提:一个微不足道的口角之争就得换来兜头一盒开水?在这种行为与后果严重背离的情况下还来拷问被害人的道德,谁给了我们如此傲慢的权力?真把自己当上帝吗?
最后,我们,基宋吧里的两万人,有谁是从出生到现在就纯洁无暇没有任何错误的?如果你的一点点小错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而且是事先根本无法预计的。比如:你给老板的报告错了一个标点符号,结果就被解雇了。那么身为外人可以说你是活该吗?因为你确实犯错了啊!
最最后,难道我们就不能对别人提出道德要求吗?当然可以,但是记得只限于对两种人:你自己和你的被监护人。至于其他人,你真的没有权力。
最最最后,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为每个人敲响!
搞不懂为什么网上会有一大群人为这个服务员叫好。。
故意伤害罪事件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我一直以为环境对一个人的人格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如果一个人在一个正常的环境中长大,那他的心理多少也是很健康的;相反,如果一个的心理不健康,人格不健全,则他必定经历过一些痛苦的、令人觉得可怜的事情。
本拉登很可恨,但谁又知道他的童年经历过什么呢?我也不知道,但我想他如果没有经历过一些非人的变故,是不会变成这样的。《功夫》中的星爷,当他还是个小混混时是可恨的,他之所以成为这样可以归功于小时候被另一帮小混混欺负甚至在头上撒尿。
但,并不能因为一个人可怜就饶恕他的罪行。因为按照之前的说法,每一个行恶之人都有可怜之处,难道他们都可以逃脱责任?
痛苦的经历可以使人变得人格不健全,或者心理很极端,但这不是绝对的,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尽管经历了痛苦,却选择了向善。所以痛苦的经历与不健全的人格两者并不可逆推。
可能过不了多久,又会出现这样一条新闻“某某某抢劫银行,只因家中五个孩子嗷嗷待哺”,这时候,我们又该如何看待呢?从这次女子吃火锅被泼热水事件,我们不仅要看清服务员的责任问题,更应关注的,是中国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在此不做赘述。
我们可能都经历过一些痛苦的事情,除了选择成为恶人之外,我们也可以打一套如来神掌,拯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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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犯罪行为,发生这样的事情商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涉事商家对员工的选聘、培训和管理是存在问题的。可能有人会说,顾客也有错,不该不尊重服务员,但我想说的是,要求顾客尊重理解服务人员只是我们在道德上的一种希望和愿景,并不是对顾客的强制性约束;而要求服务人员尽心尽力服务顾客,则是服务人员必须遵守的工作准则。作为一名服务人员,如果觉得顾客不尊重你,你可以选择不干这份工作,但这绝不是你伤害顾客的理由。
转新宋吧小夜姐
关于吃火锅被泼水这个事,我这两天基本上没参与讨论,因为一直思路不清晰。刚才在回操纸侠的时候终于理清了思路,所以来刷一贴,我以穷逼党的党性保证仅此一贴。#(乖)
首先,我们得明确,社会秩序存在的前提是什么?是行为与后果的一致性。也就是说,一个人做的事情与其得到的后果之间的因果大致是清晰并且合理的。当然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摆动,但不能过于离谱,否则就会产生矛盾。比如一个勤劳善良的人应该得以安享晚年,如果没有,我们称之为“不幸”,是应当抱以同情的;一个无恶不作的人应该早死甚至惨死,如果没有,我们也称之为“不幸”,是应当报之以唾弃的。
那么在这个事件中,被害方的行为即使稍有不妥,最大限度应该得到的后果是什么?一个耳光已经很过分了吧?何况是一盒兜头浇下的开水?
其次,有人说受害人也有责任。是的,站在无人性呢客观立场上,她肯定有责任——1%也是责任,99%也是责任,就像强奸犯对被强奸妇女的指控:谁让你穿得那么骚?还在晚上一个人独行?可是引用上一前提:一个微不足道的口角之争就得换来兜头一盒开水?在这种行为与后果严重背离的情况下还来拷问被害人的道德,谁给了我们如此傲慢的权力?真把自己当上帝吗?
最后,我们,基宋吧里的两万人,有谁是从出生到现在就纯洁无暇没有任何错误的?如果你的一点点小错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而且是事先根本无法预计的。比如:你给老板的报告错了一个标点符号,结果就被解雇了。那么身为外人可以说你是活该吗?因为你确实犯错了啊!
最最后,难道我们就不能对别人提出道德要求吗?当然可以,但是记得只限于对两种人:你自己和你的被监护人。至于其他人,你真的没有权力。
最最最后,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为每个人敲响!
搞不懂为什么网上会有一大群人为这个服务员叫好。。
故意伤害罪事件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我一直以为环境对一个人的人格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如果一个人在一个正常的环境中长大,那他的心理多少也是很健康的;相反,如果一个的心理不健康,人格不健全,则他必定经历过一些痛苦的、令人觉得可怜的事情。
本拉登很可恨,但谁又知道他的童年经历过什么呢?我也不知道,但我想他如果没有经历过一些非人的变故,是不会变成这样的。《功夫》中的星爷,当他还是个小混混时是可恨的,他之所以成为这样可以归功于小时候被另一帮小混混欺负甚至在头上撒尿。
但,并不能因为一个人可怜就饶恕他的罪行。因为按照之前的说法,每一个行恶之人都有可怜之处,难道他们都可以逃脱责任?
痛苦的经历可以使人变得人格不健全,或者心理很极端,但这不是绝对的,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尽管经历了痛苦,却选择了向善。所以痛苦的经历与不健全的人格两者并不可逆推。
可能过不了多久,又会出现这样一条新闻“某某某抢劫银行,只因家中五个孩子嗷嗷待哺”,这时候,我们又该如何看待呢?从这次女子吃火锅被泼热水事件,我们不仅要看清服务员的责任问题,更应关注的,是中国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在此不做赘述。
我们可能都经历过一些痛苦的事情,除了选择成为恶人之外,我们也可以打一套如来神掌,拯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