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实施,是否对定位理论实践造成打击,以及对创意文案策划造成一定的阻碍?此外有什么应对方法?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原有定位理论强调先入为主,常以第一作为切入点(如XX品牌第一,第一家XX,最先XX等等),文案策划也有非标准化用词的使用,可能含有夸张成分,新广告法对定位和策划的实施的影响有多少? 2018年2月1日 2 条回复 1183 次浏览 创意,定位,广告,文案,理论,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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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解读一下。
那些上门推销者,马路推销者,喜欢在别人车窗上、自行车篓子里丢广告的家伙可能会头疼了,这条法规意味着:但凡别人违背你的意愿向你发放广告都是违法的。
那些没有关闭按钮的弹出广告也是违法的,把关闭按钮加入外链也是违法的,把关闭按钮做得他妈都不知道在哪里也是违法的。
多好。
淘宝上的虚假宣传是最多的,作为一个曾经在淘宝工作过的人,我是非常厌恶那种夸大虚假的行为的,自己也不愿意做这样的事。
好广告不是吹牛,而是将你的产品卖点用最真实直接的方式让人们所了解,这才是广告的核心,新广告法教人做广告。
多好。
就这一条都要杀死多少人哦。像衣服、包包、化妆品之类的快消品,虚构产地是非常普遍的,几乎已经构成了一个共识。牛皮一定是新西兰的、化妆品一定要跟巴黎韩国扯上关系、包包上的模特一定要长着一张老外的脸……
说真的,一家公司好不好,看他的广告就知道。我可以这么说吧,在互联网上,完全不虚构敢于坦诚自己产品的公司都成功了。
那些成天想着忽悠的公司都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失败了。
我在无数的帖子里推崇小米,正是因为它的真实,现在很多企业都开始模仿小米的做法。
多好。
以后不能卖关子了,如果你的产品有赠品的话,那么赠品的数据你是要提供完全的。像什么“神秘大礼”这样的东西,就不能再出现了。
看看这条,几乎是把世面上流行的医药广告做法全部否决了。好像大部分的医药广告都会对自己的疗效做保证,但以后这种保证是违法的。非常普遍的明星推荐广告做法以后也是行不通了,按照这条,成龙以前拍的那个霸王洗发水广告就是违法的。明星可以出现在广告中,但不能去推荐这个产品。
挺有意思的。
按照这条,世面上的保健品广告几乎全部违法。我突然怀念史玉柱曾经做得老白金广告,太牛逼了,整个广告都没有提到脑白金到底是干撒的,但就是深入人心。这个广告放到现在也是不违规的。
关于新广告法,就不说了,单说你题目里的那些疑问。
品牌第一,第一家,独家……这些说辞确实是广告宣传里惯用的手法,当然还有其它涉嫌吹牛的词。比如:保证穿三年(实际上谁他妈会把一双袜子穿三年呢?)我们的功效绝对是最好的、最甜的、最辣、最结实的(这种说辞都是违法的,按照这个广告法来说)……
说真的,对于广告的创作确实有影响,有很多人已经惯用了一种套路,你突然告诉他这种套路不行,他会不习惯。
但也仅仅是一部分人,你摸着自己的良心做广告,其实没有什么影响,影响的都是那些投机取巧的人。
这个新广告法没有问题。
确实是这样,在表述方面需要经得起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