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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投资突然要求撤资,要把公司剩余的钱都带走,合理么?协议已签,钱已到位,工商已变更。?
创业三年,公司的业绩也慢慢有了起色,但创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问题,一个创始人突然要求撤资,并且不愿意做任何沟通。两天之后,半年前进入的天使投资也要求撤资,理由是之前离职的创始人给他们写了一封信,意思公司存在各种问题。天使投资机构要求当天就把钱打回他们的账户。这种要求合理么?还是缺乏职业道德的行为呢?如果把钱给他们,公司的流动资金就完全没有了,意味着破产倒闭。天使投资职责创业者经营不善,没有产生盈利,所以要求要回他们的钱。投资不都是存在风险的么?更何况是天使轮,如果钱说投就投,说撤就撤,保证马上有盈利,那不是人人能做天使?当初的投资协议里也没有任何承诺多久需要盈利,更没有回购条款。希望各位投资界的大佬能指点一下。确实奋斗了那么久,好不容易有了起色,对正在努力奋斗的员工也是不公平的!
回复 ( 4 )
天使投资就是买了你公司的股份,买都买了,哪有退货的道理。他想撤就撤啊。
关键是投资时协议怎么签的?
赶快回去查合同条款呗。
不要当天使2缺傻逼,说不定人家法务合同里把你们阴了。
首先你们是天使轮的团队,一般天使的项目都是看团队,毕竟没数据没业绩只有故事,所以一般正常情况下投资天使项目都会在协议中对创始团队有要求,比如核心创始人或者某关键性技术人员离职则可触发回购等,这种一般会在补充协议里有说明,建议详细查看下。
天使项目一般很少无对赌无回购无限制条件的,如果真是无对赌无回购无限制条件,那么公司是有权利根据协议拒绝回购的。
商业社会总得遵循商业规则。正常来说投资人入股,入的是长期股权投资,又不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哪能说走就走?
具体说说,你提到的回购条款,正常回购条款或者赎回条款都有先决条件,一般而言比如10年还没IPO,老子基金存续期都要过了,老子等不了了,要求你还钱等等此类。所以,这里即便有回购,也是遵循善意原则。
其次,原始创始人突然离职,这的确让天使比较敏感。你比如你CTOCOOCEO三角恋出局等等。所以在这个时候,你要把之前和天使签的卖身契拿出来看看,有没有类似于“股权锁定”这个条款。股权锁定条款类似于规定某核心创始人不得离职,如若离职将触发哪些条款等等……这种可能隐藏着某回购条款也未必不可…
如果这一切的一切都没有,那么恭喜你,你可以给你的投资人买一本公司法送他。合并,清算,破产,增资,退股…这一切哪个不是需要至少一半以上的股东投票通过的(尤其前三项,通常三分之二)换言之,能不能退股,股东大会说了算,即大股东说了算。当然,章程另有规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