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一般赎回权条款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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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意向书上写着,如公司未能在交割之日五年内实现合格上市,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以原始资金加xx%年复利的价格回购投资方所有股份。

2017年12月26日 5 条回复 956 次浏览

发起人:猫爷 初入职场

我这家伙优点可多了..... 比马云身体胖..... 比马化腾身高矮.... 比李彦宏头发短.... 比雷军穿着朴素.... 比刘强东头发黑.... 比王健林房子少....

回复 ( 5 )

  1. 姜振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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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提出任何保护自己资金安全的要求都是正常的,是否答应取决于双方的议价能力。 如果你是个万千宠爱在一身,人人拿钱等着进的项目当然不用答应,等着这笔钱救命解燃眉之急,五年后的事哪里顾得上。

  2. non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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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太同意楠爷的说法,明确摆到桌面上来讲的商业条款,何来「心术不正」这样的评价?

    我认为这是双方议价能力博弈的结果,但我们一般只把业绩(一般都是销售收入或净利润)作为回购条件,因为上市这个东西不可控因素太多,作为投资人我可以来担当这个风险因素,但是业绩就应该创始人来担当吧,你自己说项目的时候说得天花乱坠,一谈回购和对赌就怂了,你让投资人有什么信心?

    因此我认为这个条款本身没啥问题,有也很正常。的确,对赌和回购现在早期项目中越来越少了,我觉得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是VC在理念确实是风险投资,不要求每个项目都保本,因此颗粒无收的结果也是可以接受的,况且很多创始人,尤其是第一次创业的,也没什么回购能力,因此还不如不要回购;二是之前一段时间创投是严重的单边市场,钱多好项目少,创业者议价能力非常强,别说回购了,连其他一般的投资者权利能谈下来多少都不一定。

    另外有一点,媒体上孙正义投阿里巴巴,老虎基金投京东这样的故事讲的太多,导致大家以及部分创业者对于风投这个行业有点不太准确的印象,似乎这就是一个绝对高风险高收益的玩法,其实这是有失偏颇的。

  3. 金洪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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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 5年还算不错了 我遇到过3年的

  4. BlackMa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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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回购法律上法院不支持。二是复利比较少见。

  5. 蒲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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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常见但跟公司对赌严格来说无效,最高院已经出过几起判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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