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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60%后,原股东如何保障利益?
甲公司是一家集生产、研发、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的公司,主营近视治疗保健仪、儿童弱视治疗仪。已经营二十年,是一个家族企业。公司负责人年龄80岁,家里子女无能力继承。在被高利贷困扰的境况下,以60万元卖掉了公司60%的股份给乙公司,已经付款,签订了初步合同,还未敲定具体合同,未变更章程,未进行工商变更。
乙公司是一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1年,经营模式是通过合作方式掌控一家一家子公司,依靠会员制,把子公司的产品卖给会员集资,会员再发展下线会员。在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政策环境下,通过扩大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再通过会员制销售子公司产品后上市子公司,再向会员出售该子公司的股份。
甲是乙签订的第一家公司。乙公司要把甲的产品拿到乙的销售平台去销售。销售利润与甲无关,甲依靠乙给的出厂价来分40%的利润,因为乙一旦掌握了甲60%的股份,作为大股东,其有权决定几乎一切事情,而乙一直没有把出厂价定出来。
即甲的产品原来零售价2000元,现在乙拿到它的销售平台上通过会员制卖4000元,但是4、6分的利润不是这4000元减去成本,因为销售平台是乙的另外一个公司,甲的利润只能依靠出厂价减去成本,再与乙4、6分。而乙一直没有定出厂价。
甲公司在了解乙公司的经营模式后认为乙公司的模式不靠谱,有金融传销之嫌,怕承担连带责任。
而且,甲发现乙不懂医疗器械这行,完全不懂。
根据接触,甲担心乙会把出厂价定很低,导致甲没有利润。
再者,根据接触,甲担心是乙成为60%的大股东后,早晚会把甲吃掉。
请问:
(1)双方的合作,如何才能顺利进行下去?
(2)如果不能顺利,如何找到一个有利于甲公司的方式终止合作?
回复 ( 4 )
谢邀。
感觉楼上有道理。
具体情况肯定更复杂,不好乱讲。
近视治疗保健仪、儿童弱视治疗仪这种基本属于脑白金类的产品,如果没有很强大的销售平台,公司要倒也就分分钟。
家里子女既然没有能力继承,说明也没有继续运营下去的能力,这样的话,也不要考虑什么以后发展的问题了,对方出60万只是看中了2类医疗器械的证书和公司固定资产。
甲方应该对这种证书和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如果总价值在100万左右,就合作吧,当卖套现了。
法律风险应该没有的
你可以联系我。再说你这个价格太便宜了。
担心不无道理,建议终止合同另选股权受让人,这样合作无异于杀鸡取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