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有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如何开展员工福利项目以最大化利用14%的福利费可列支额度?
如题。按照新税法的规定,福利费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据实列支。但是目前对于福利费可列支的具体项目没有特别细致的规定(百度文库粘贴来粘贴去这种就不需要再讨论了),而且由于目前政策法规监管严格很多公司都不敢开设很多福利项目,所以福利费14%的额度利用率非常低。因此想请问大家有没有一些可经由福利费列支的、可行的员工福利项目,或者在各位工作的公司中目前在实施哪些员工福利计划。最好是能够提供一些实际运行的案例。===补充:之所以提问主要有两个矛盾。第一是公司管理层希望能给到员工一些好处,同时能够以福利费列支的方式在合规范围内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第二是HR面对的问题,即工资总额测算有一个规定的package,就是工资总额只能发这么多,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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