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看新闻时突然看到这样一条新闻:女子误存5万进离婚亡夫账号 银行拒返。 黄女士介绍,自己的前夫郭某于今年六月份离世,七月份自己去银行存钱时不小心拿了前夫的存折,钱没有输密码存进去后却因不知道该存折的密码无法将钱取出。和银行多次协商无果后他便将其诉讼至法院。 银行表示,黄女士将钱存错账户后需去公证处进行公证才能取钱,但黄女士去公证时对方却称里面的五万元并非郭某的生前财产,没法公证。 银行没理由缺这5W,但是这样的行为无非会降低公众对银行的信赖程度,那么问题来了…银行为什么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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