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和两个朋友合伙开了一间酒吧,后应为经营不善2014年导致关门,但是有欠装修款项27000元,酒吧2014年关门,和朋友闹掰后,我个人分两次2015年10月和2016年4月共付了装修款13000元,还余14000未还,2016年10月现在装修老板起诉我跟我的合伙人三人,要求偿还14000元,请问,我是否还需还剩余部分款项?我不想还剩余部分,应为我已经还了一半,我的答辩状该如何去写?1 我跟合伙人有签订合伙协议,协议上面说明了按比例分红和按比例承担债务。我已经承担了我的一部分,我还要在承担么?2 我有还款凭证,我去还的款,上面写的还款人是我的名字。3 我跟其中一个合伙人在装修老板的了料单上签了字,另一个人未签字,装修老板起诉的 […]
查看全文1.公司破产清偿时,有无清偿顺序和比例?2.破产时和债权人谈判,是否须谈判队伍,国内有无此类专业团队?
1.就国内普遍实操情况,公司破产清偿时,有无清偿顺序和比例?若有,如何?2.破产时和债权人谈判,是否需要谈判队伍,国内有无此类专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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