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面对中国投资攻势 德国逐渐关上大门为那般 根据数据提供商Dealogic的统计,这一年中国几乎一周收购一家德国公司,创下中国收购德企的纪录,而反对的声音也随之增强。自1月份以来,中国公司已花费超过110亿美元收购德国公司,打破了2014年创下的26亿美元前年度收购额纪录,同时也使德国成为今年中国在欧洲进行收购的第一大目标。
查看全文公司的法务部在公司内部该如何定位,强势or服务?
我所在公司的法务部,完全属于服务部门,一点不强势,与业务、财务、行政人事的工作沟通中,均处于被动,法务部服务于各个部门,每个部门的人都动不动给点脸色,与我个人行事风格相悖,很气愤,但碍于部门领导的低调风格,我想强势又要考虑领导的想法,想知道别的公司法务部门在公司内部如果定位?
查看全文国际4A广告公司对于品牌规划这点来说和国内的品牌策划/品牌咨询公司比哪个更好?
就品牌策划而言,最先想到的是国内的一些以品牌策划、品牌咨询、品牌营销之类的公司,但国际4A也有相关的部门和职能,孰优孰劣?
查看全文市场营销咨询公司在青岛有比较专业的吗?
2016年在青岛最新开了一家公司,最近发展遇到了瓶颈,还望找在青岛本地专业做市场营销咨询的公司来合作。
查看全文股东是否有权向公司索取借款可能产生的利息?
2010年1月1日,ABCD四人合伙出资1000wRMB,成立X有限公司,A共出资300W,占有其中30%股份。由于X公司成立初期资金紧缺,截止2015年12月31日,A为X公司共垫付RMB200余万元,其中包括公司运营所需资产采购款与个人报销款(公司会计将其计入其他应付款),按照银行同期借款利息计算,期间垫付款项可产生50万元的利息。 2016年1月某日,A囊中羞涩,突然向X公司索要其垫付款项与垫付款项可产生的利息。 问:从国内现行适用法律的角度考虑,A是否有权利索要其为公司垫付款项本应产生的利息?如果可以,A应该取得的利息应如何计算? 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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