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在中国很普遍,在发达国家却行不通的商业模式?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镜像问题:有哪些在国外很普遍,在中国却行不通的商业模式? 2018年1月8日 10 条回复 1553 次浏览 互联网,创业,商业模式,文化差异,社会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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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文化传播公司的艺术总监,本公司在国内可以大行其道,在发达国家却行不通的商业模式如下:
Step1
从相应管道获取本地5-15岁少年儿童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数据量一定要大;
邀请知名主持人作为公司顾问,参与某电视片的小演员海选;
通知小孩父母时特别注明某主持人负责面试,并把海选地点就安排在电视台。
必须要用名主持面试和官媒自办节目两个标签让家长相信这是良心商家,可以来。
step2
面试就是走个过场,无非让小朋友做做自我介绍、才艺表演等,只要这个小孩不是歪瓜裂枣,一律让工作人员通知其已获得复试资格;
为体现复试的重要性和机会“难得”,家长会被告知两点:一是小朋友要精心准备节目,复试很严格;二是小孩的父母都得来现场一同参加面试;
如果父母比较忙,推说不能来或让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陪同,不能答应(暂时更不能说要收费和签合同的事情),可以夸他们的小孩很棒,是被导演看中的,节目组愿意等下周、甚至下下周再来复试;
总之,一定要让他们来,毕竟这个盈利模式以量取胜。
step3
复试的地点不用在某电视台了,直接到公司来。毕竟在电视台一楼食堂旁边租一间小型会议室也不便宜,还得有停车出入证。而且,万一以后有争执的话,公司和电视台原本就没有关系。
复试的现场要精心准备三样东西:
一是面试官的名片,抬头还是要用电视台的名号和地址,电话可以用公司的,再加一个公司上传视频的网址,在网站上可不能提某电视台的事,在法律上那是“书证”。姓名一栏,千万记住,要用假名字或者艺名。
二是面试官桌上要放一张《新民晚报》,有关于本电视剧的新闻报道,上面有某年某月,但是没有某日,因为报纸是公司托小印刷厂单独做的。再放两张已拍摄完成的DVD光盘。报纸和光盘必须放在桌子的正前方。这样,当家长坐下的时候,一眼就可以“不经意”地看到。咱是文化人,宣传工作妥妥的。
三是准备合同数份,但只给家长看5号角色(群众演员)版,合同金额8998元。还有几种1.5万到5万不等金额的合同是为人傻钱多的家长准备的,到培训后期,鼓动家长缴纳相应的赞助费,按金额大小,把小朋友的角色调整为4号—1号(配角甚至主角)。
step4
终于轮到本人作为面试官亲自上场啦,面试的套路是这样子滴:
首先,把家长的小孩夸一下。“台词”是:您们很幸运,某主持人和某导演在上海滩都是数一数二的,而您的小孩也很优秀,是从本市3000名面试者中脱颖而出,我们为电视剧拍摄挑选了约300个小演员。因为是公益项目,所以让尽可能多的小孩出镜。
反正先把来面试者“捧上天”。当对方还沉浸在优胜者的喜悦中时,再接着说:由于小朋友没有表演经验,暂定为5号角色,需要经过一定的培训,才能参与拍摄。表演培训、拍摄等费用为8998元(谈钱肯定会伤点感情,但是不谈钱,我们这么辛苦多次联系家长带小孩来面试干嘛?)
一边说,一边递上事先准备好的5号角色版合同。至于复试表演节目的事,那就算了吧,重点强调——保证出镜、有台词和上电视。
合同当然是精心拟制的,但电视剧剧本内容是什么,小孩具体如何安排演出等只字不能提。当然,我们也会按惯例附上如有商演,收入四六分成,合同有效期一年等标配条款,至于有没有商演,“我”还真不知道,反正签不到300个小孩,“我”就继续组织复试。
如果家长对电视拍摄质疑,“我”马上把眼前的报纸和DVD光盘递上,让家长再次确认我们是真的。
如果家长对5号角色不满意,那现在就把1-4号角色的人傻钱多版合同搬出来,只要孩子能当主角,有的家长不在乎钱的。
最后的最后,签合同是大杀器,机会难得,希望父母现场商量签定。现在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一再坚持让孩子父母都来了吧。
step5
只要合同一签,这事就OK了,即使孩子不参演,“我”也可以用违约的名义敲笔钱。
300个小孩,每人近8998元,就是270万。我们会对剧本进行优化,安排十分之一的小演员成为主要角色,再收他30万。
至于后续培训、拍片,so easy!从外面找几个老师,美其名曰上戏的,一直按剧本练还不会呀。拍摄的时候,我们几个大人再出马,陪几个毛孩子整部现代剧,编辑包装好,哪里不能上传播放呀,反正之前承诺会上“哈哈少儿频道”的事儿合同里又没写,很多家长是法盲,who 怕 who !
这个在中国很普遍,在发达国家却行不通的商业模式怎么样?!
可恶的是,其中一个孩子的家长叫李安迪,学过法律,善于观察细节,还会独立思考。看穿该坑人模式的套路,又和电视台的朋友确认内幕,决定把它写下来,以作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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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秦(禽)
360
百度全家桶
还有这种跑居民区发传单的牛皮癣式恶性竞争。
还有这个
医闹。
上国道拦车,每辆车开票罚200扣2分,不开票100不扣分,让车主自己选。领导干部的家属除外。
图片来自news.cntv.cn 的页面配图与本回答无关,只是为了展示意境,他们会保证拍照的人无法带走照片。来自山西交警查扣陕西法院车辆
山西:神池交警逢车必罚 司机不知罚款理由
交警罚款不开票
仅限无摄像头,无记者拍照的情况。
结婚
谢邀。太多了,随便说说罢。
总体而言,中国的商业模式还是属于发达国家的过去时。所以有些并不是说发达国家行不通,而是人家已经进化到更成熟的阶段了。而中国的很多商业模式则囿于人口基数太大、发展不均衡、底子薄资金缺乏等因素,依然在成长中。
咱们居民区附近的早点摊子,发达国家就几乎见不到,大城市街头倒是有些卖热狗快餐的小车,但也往往在商业街区。换言之,想晨跑完了,街边来顿豆浆油条就别指望了。同样的,居民区附近的小卖部、理发店、小饭馆,发达国家也没有。他们的规划,商业区就是商业区,居民区就是居民区,泾渭分明。但一般而言,每个居民区(neighborhood)会配备一块比较完备的商业广场,所有店都开在那里。
(本文以西方发达国家,北美、欧洲为主。而亚洲,比如日本的情况有些特殊,以下例子中可能会不符合)
国内的小区附近常常是这样子的:
而国外的小区附近大都是这样子的:
国内的早点摊:
国外的早点店:
其实个人很想念国内那种热气腾腾的早点摊。接地气不谈,种类也多啊。况且,每个地区还都有自己的特色早点。不像北美,吃到哪都差不多,反正都是标准化的。
但国外并不都是这样,不发达国家和中国就很相似了。
比方说墨西哥的早点摊。
嗯,类似小区周边的棋牌室、台球室、KTV、街机厅、歌舞厅、洗头房,在发达国家也是基本没有的哦~
所以论业余文化生活的丰富性,真是得看我大天朝。。。
此外,国内那种无所不包的老式百货大楼,国外也极少(比如评论区提到的梅西)。在国外,要么是非常专一化的超市,比如主营家装的Homedepot,主营商务类的Staples,主营药品和食品类的CVS,还有一些门类比较齐全的超市如Target、沃尔玛、家乐福。要么就是那种大型的shopping mall,但是其构造和中国普通的百货大楼也不尽相同,一般不会超过两层,占地面积大得多,里面也是一家一家的门店,而不是一个一个的柜台。当然,现在大城市新兴的商场,(还有包括万达、苏宁、恒隆等)卖场结构,就是类似于国外的。
国内的老式百货大楼:
国外的shoppin mall
因为国外的shopping mall都是摊大饼式的,占地大楼层矮,所以啥都可以往里塞。
补充下,差点忘了我国喜闻乐见的夜生活了。这一点对比上,国外的夜晚就显得格外的寂寞和冷清。店铺傍晚就打烊了,凌晨的路边烧烤摊、大排档,也是不存在的。只有酒吧和livehouse深夜开张。
(私以为这种景象,对于海外游子来说简直是不可抗拒的存在。。。
光是靠一个通宵经营的平价量贩式KTV,国内的夜生活就能秒杀大部分发达国家。(北美的那些华人KTV我就不说有多坑爹了。。)
再看看发达国家常见的夜晚景象。。
sorry,we are closed~
除了这种具象化的商业模式,在国内由于人力成本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所以很多依赖于廉价劳动力的商业模式,在发达国家是搞不起来的。
最显著的一点,国内廉价的装潢公司、装修队,发达国家雇佣不起。因为人力成本实在太高,所以很多人都会自己做家装,包括装修个地下室,做个后院等等,都得亲自上阵。他们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精神,是从娃娃抓起。
家里也是各种工具齐备。
再比如国内常见的搬家公司,打个电话分分钟搞定。老外只能自个儿吭哧吭哧租Uhaul自个儿搬家。有朋友曾经计划在美国开一家搬家公司,结果算了下劳动力成本和市场前景,还是决定放弃了。。
北美最常见的搬家工具。。
再然后国内盛行的旅行公司,团体旅游,老年人旅游,发达国家也不流行。人家都喜欢自驾,自己一家人出去happy。当然,在发达国家旅行公司模式还是可以做起来的,但针对的客户95%都是中国人。
老外们旅行喜欢一大家子租一辆RV自娱自乐。所以旅行社模式,跟着导游走,他们基本不会考虑。
此外,基于低价劳动力的O2O互联网服务,比如上门做菜、上门推拿、包括廉价又迅速的城市快递,发达国家都很难做起来。
除了人力成本外。发达国家的版权意识、知识产权意识很强,国内的免费下载电影、免费下载歌曲、免费在线观看各种出版物,依赖广告挣钱的互联网模式,在发达国家都基本行不通。要享用别人的,你就得付钱
然后呢,因为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氛围浓重,在发达国家走我朝常见的山寨模式,也是行不通的。所以经常会看到很多新兴互联网创业公司被大公司重金收购,而不是一看到你这小公司创意不错,我就山寨你一个,靠我的资金雄厚和技术实力,把你硬生生给挤破产。
最后,一切以法律漏洞和法律灰色地带为蓝本的产业链,在发达国家也很难生存。比如高票答案的雇人医闹,还有盗版、仿冒、假证、劣质食品、偷卖动物等等我朝尚未能根治的非法产业,都难以堂而皇之地存在。
所有的商业模式发展都是有一个趋势的,也是有自己的文化传统和习惯的。作为一个中国人,很多商业模式(不含非法的),我常常会觉得自己国家的更亲切,更便利。而国外的商业模式,往往提供的质量更高,当然,代价也更高。
“外国人代报案”。
不说别的,仅快消行业中国就有一套自己的规则,尤其是各种钻空子打擦边球的、各种形式的窜货,从来都是禁不住的。
窜货如商界贪腐,千里之堤皆可溃于蝼蚁。
要是必须找个理由的话,就是销量压力了,老美高管来了也无能为力,因为他也有KPI,拿脚趾头一猜就知道销量比重不小。商场如战场,谁慢一步就要被过去的千军万马踩死。谁也不想在任期内冒那么大的风险整顿市场。
发达国家社会商业法律体系严密,渠道管理较规范,集中度高,很少发生窜货。连科特勒大神的《营销渠道》里都未过多提及。
但人家也有销量KPI,为什么人家愿意踏实推终端拿渠道呢。
因为我们太怕吃亏,太爱走捷径占便宜,少干多拿了。
又或者说我们看见一两个钻空子占便宜的人之后,八九成的人都不肯踏实干了,都要去等馅饼。不能吃亏啊。
窜货是快消顽疾,有时候也和销量还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很多中国高管对窜货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会有暧昧不清的爱。
存在即合理、不肯吃亏、爱占便宜、努力追求熵值稳定而不讲原则—如此中国特色似乎一直影响着各行各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