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夸客联盟的众筹互助平台(众筹保险,互助保险)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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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要买保险,特别是重大疾病保险,自己也查了不少保险的资料。发现了有个叫夸客联盟的众筹互助平台。看着介绍很吸引很美好,靠谱吗?这是该众筹互助平台的 [夸客1号中青年意外、大病互助计划] 介绍:http://www.baobaoji.cn/Quark/Plan/2夸客会员采用“众筹互助”的机制来共同抵御风险。比如100万会员,当有1个会员出险,每人众筹0.3元,即可为其筹集30万保障金,助其渡过难关。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每位会员在联盟内既是贡献者,也是受保障者。看着很美好啊,但是靠谱吗?哈,在想如果是政府主导的互助那社会该多美好啊(对了,政府有可能去主导类似的重疾互助吗)

2017年8月25日 10 条回复 1626 次浏览

回复 ( 10 )

  1. 一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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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楼上李元霸兄,非常不看好这类平台。元霸兄是从宏观层面讲,我想从一个参与者的角度来讲讲。

    楼上回答的各位,你们没真正投钱参加并研究这个夸克联盟的互助吧?我第一次在微信朋友圈看到的时候就投钱参加了(记得是15年7月加入的,纯属好奇,十年前我就在报社写互联网相关的新闻,那时养成的臭毛病,什么新应用都要亲身试试),规则是加入费用9块钱,管30万大病,如果邀请3个人参加,自己就可以免费加入——有觉得传销味儿十足么?

    我觉得自己花钱体验下可以,万一是坑也别传播给别人了,没转发。

    后来就会不时接到微信通知,通知赔案,通知续费等……第一笔赔案是加入一段时间后产生的,会有身份证、确诊报告图片等,没细看,只觉得有各种公示,还挺像模像样的。

    后来莫名其妙在没有任何事先通知和选择的情况下,30万大病9元的账户余额被拆分成了30万大病4.5元和10万意外4.5元(号称最高100万,但几起交通意外身故都赔的10万,所以实在不知道这100万到底是怎么拿?)我个人一点都不想参与这个意外的计划,虽然只是一点钱,但正常的保险合同是不可能单方面擅自更改你的保障内容的啊~就冲这点,这个平台就不靠谱了。

    后来理赔就越来越多……余额很快就不足了,但为了继续研究这个奇葩东东,我又续了费。

    截止到2016-6-17,现在已经赔了9起了,有重疾,有各种交通事故身故。

    近期赔的第7起胃癌的案子个人觉得略可疑,认真研究了一番,发现非常彻底的坑坑坑:

    被保人51岁,15年8月20日加入,16年2月16日生效(观察期180天),2月20号就去看病,诊断胃炎、梗阻,怀疑癌变。26号转到杭州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3月1号确诊胃癌。理赔调查报告说经走访排查未发现该会员加入前相关病史资料,并说他“”曾在人寿购买康宁重大疾病保险,已结案赔付4万元“”作为佐证(然而只是在调查报告里面这么说,拍了张人寿的柜台照片,并没有给出人寿理赔结果的相应实物图片证据;而且人寿的购买时间是2009年,就算这次确实理赔了,也可能理赔调查显示2009年投保当时还是健康体)。

    3月2号的出院记录上写着:

    入院原因:上腹部不适2月余

    既往:肾病综合征1年余,糖尿病1年,慢性乙肝病毒肝炎1年……辅检:2015-08-19 浙二医院 24小时尿蛋白2964.0mg……巴拉巴拉剩余部分请看图(以下图片都来自他家公号的公示内容)

    ~~~~~~~~~~注意,这个会员的投保日期是2015年8月20号~

    看看观察期介绍:为了防止参与计划的人明知道将发生风险事故,而马上加入以获得利益的行为。

    2015年8月19号有肾病的就诊记录,8月20号加入……

    所以这是不知道将发生风险事故?

    再看加入条件:

    无慢性病史——难道糖尿病不是慢性病吗?糖尿病人加入符合规则吗?

    再看观察期相关:

    2月26号的入院原因:上腹部不适2月余,倒推时间那就是至少2015年12月就出现了病征,2016年2月16号才过了观察期,保障开始有效,免责第8条写了“在观察期内出现的与重大疾病相关的症状及体征,或者确诊的重大疾病”

    如果不看病历所述,只要拖过观察期去医院就算赢,请告诉我这个观察期是干嘛使的?免责条款是写着玩儿的?

    这样疑点百出的调查,这样一本正经地在糊弄事儿的平台,除了那些知道自己病了的人会蜂拥而至,健康人类加入只是为了成为被迫捐款的对象吗?!这样下去等你真出问题的时候它还存在?

    就算近期饱受诟病的轻松筹,我至少还可以选看还是无视,选帮谁不帮谁,你说你家特别穷特别可怜,保险什么的万万买不起,所以不得不哀告筹款,算你有理。

    但类似夸克这样以“互助”为名,罔顾事实,一心圈钱,拿别人的钱随意发发发的“互助平台”,把自己化妆成圣母的“你弱你有理”,可以休矣~

  2. 隐于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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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互助,其实是国外的互助保险(或者叫相互保险)在国内的一个变体。它继承了互助保险的一些模式的特点,比如组织形式、管理办法,也根据中国保险市场的特点和当前的监管环境做了一些变更。所以要回答这个问题,得从两个方面来看,第一是互助保险,第二是网络互助。

    互助保险,是一群有共同要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的人自愿组织起来,定义好风险补偿的规则,预交风险补偿分摊资金,从而保障每一个参与者的风险损失。这是现代保险的最初形式,起源于17世纪的欧洲,面临巨大劳动风险却无法得到补偿的工人们自发组织起来形成了互助社,进而逐步演变成相互保险公司的形式。

    相比于我们日常接触到的像平安保险、中国人寿、安邦保险这样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互助保险有两个显著特点:

    第一是投保人即股东,对公司拥有所有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所支付的保费要全部用于风险保障,保费资金所产生的收益也贵全体投保人所有。

    第二是同类人群的同质风险保障,因为有共同点,所以投保人相互之间更加认同,对于互助保险组织或者公司的忠诚度也更高,愿意长期参与。另一方面,对于商业保险因为不赚钱或风险难以预测的风险,像高风险人群(比如大厦清洁工,俗称蜘蛛人),或者不固定的风险(比如突发性的自然灾害)。而在互助保险模式下,只要全体会员认可,定好规则,就可以运转了。

    所以说,互助保险不仅是一种靠谱的保障模式,而且对于股份制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体系)还能形成有益的补充,覆盖一些特殊的的保障需求。这也就说明了为什么互助保险历经400多年的变迁,依然在全球保险市场占有27%的份额,能覆盖将近10亿用户的原因。而其中的佼佼者,像日本最大的寿险公司“日本生命相互保险株式会社”,长期稳居日本寿险公司的第一位,其资金规模是日本最大的商业寿险公司“三井生命”的三倍之多,同时还掌管日本的养老金发放。可见相互保险在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重要性。

    网络互助,是互助保险在中国特殊的国情和当前特殊的监管环境下的一个变体,是一个阶段性的产物。虽然保监会在去年已经发布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各种规定基本是按照国外的相互保险模式来定的。但牌照迟迟没有发。而国内的一些先行者又担心错过机会,所以经过改良,以网络互助的名义开始探索。除了没有牌照,没有注册保险公司之外,他们的模式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面向大众,而不是同类人群。这样扩大了用户群体,有利于快速积攒用户,但失去了同类人群的特点;

    第二:不预收费,或者小额预收费,而不是按照精算模型按年缴费。这样降低了获客门槛,但拉来的用户的后续付费意愿和留存率会降低;

    第三:保障标的以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为主,这两个是相对比较标准化的,有利于互助平台做风控。但还没有发挥出互助保险保障灵活的特点。

    对于中国的保险用户来说,不妨选择一两家网络互助平台,作为自己保险方案的一个组成部分。在选择的时候主要考虑一下几个点:

    1. 运营公司的初衷和实力,是由有意愿和有能力持续经营下去?

    2. 产品的设计,保障是否充足,会员权益是否公平

    3. 风险把控的能力,是否存在明显的骗保或者带病入保而无法甄别?

    4. 运营的透明度,是否能及时、真实的公示资金、互助事件等信息?

    虽然大部分网络互助现在还在起步阶段,也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但笔者依然非常看好互助保险在中国的发展。相信随着监管办法的逐步落地,会有更多更规范的参与者,和更接近互助保险本源的模式进入这个领域。

  3. 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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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在关注这块,始终没有下水。个人看法:

    1. 互助与相互保险是两码事儿,“互助”跟朋友、邻居之间互相帮忙没有本质行为,是民间行为,只是人群数量多寡之分,后者是受监管的商业保险,一如微波炉之于电冰箱,或电饭锅之于洗碗机,虽说都是厨房电器,但彼此之间没啥必然关系。用商业保险来类比互助,不如用商业保险里的“相互保险”与“股份制保险”去做类比。互助,与商业保险之间,不能用同样的尺子来彼此衡量。
    2. “众筹保险,互助保险”则是生造出来的词汇或者说“概念”,说是噱头也不为过,没有讨论的必要。
    3. 因为有了互联网和一系列金融工具,才有了互助行为做大、可行的基础,但与是否可靠没有直接关系。如果寄望每次有人生病,所有会员都会自动自觉地资助,每次都能全额、及时得到帮助,那么互助显然就不够靠谱;但如果说只要能获得帮助,对于额度、时效没有过高的要求,那么互助就靠谱。
    4. 即便互助行为可以认为靠谱,那么也得看谁来做。有些互助团体的运营团队比较踏实,有些则偏于浮躁。至于谁是谁,自行百度吧,就不点名了。
    5. 至于政府主导,建议不要有次想法。一来已有社保和新农合,二来政府也看不清楚,三来民政的募捐已经起到类似作用,四来NGO来做更靠谱,五是这类市场行为,最好政府不要插手
  4. 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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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要明确的是,类似夸克联盟这些平台方不属于保险组织,脱离保险监管。你在这些平台上加入的互助计划,功能上能起到全体加入人员共同分摊风险的作用,这与数百年前航海的船员及家人加入互保组织抵抗大海中未知的风险类似。但不同的地方在于,船员们知道他们加入的互保组织,只接受船员入会,只承担航海中的风险。而你加入的平台,从目前来看,几乎不针对特定人群(以重疾或定期类保障计划为例),只要线上提交资料就能加入。

    监管方面提示的风险暂且不论,前面很多知友都说过这个问题,因为他们不属于保险组织,所以不受保监会监管,但提供的服务却有保险的作用,即“类保险服务”。这个实际上是很敏感的一种擦边球打法。以前的回答里也谈过该问题:

    最近在微信上出现了很多与相互保险类似的互助会,听说是对传统保险产品定价和销售模式提出挑战,大家怎么看? – sky 的回答

    这里我补充一点关于此类平台持续运营与风险控制方面的问题。

    普遍而言,为了融资或提升平台影响力,类似互助平台的开口很松,门槛很低。这意味着现有的互联网平台搞得互助计划,会面临较高的“赔付率“,因为这本身就是带有互助互帮性质的民间组织,互助的案例多一些也就意味着帮助了更多的人,看上去自然不是一件坏事。钱呢,当然也都是小钱儿,但问题是,如果一群癌症高发区的网友纷纷加入某互助计划,平台方是否有能力或有手段及时发现这个问题,提高他们缴纳的互助金额?如果骗保事件发生,平台方接入的第三方调查机构是否靠得住?披露公示或者资金托管更多体现的是一种态度,所谓的低成本更多的是互联网获客方面的一点优势(如果有的话),但类似平台的持续运营和风险控制靠情怀是不够的,也是需要成本的,线下的工作没有人和钱是玩儿不转的。我曾经留意过某平台的案件公示信息,有一个客户加入互助计划后第三天就出意外,当然,这可能是真的,也可能里面有一些问题。

    人身险公司(经营寿险、健康险等)经营环节中的承保与理赔很关键的一部分任务是控制客户逆选择及道德风险。所谓逆选择风险简单理解就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比保险公司掌握更多自身信息,可以基于此做出更有利于自身的选择(正常的合同是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该选择可能对保险公司不利)。例如:容易生病的人更愿意投保医疗或重疾险;家中有长寿基因的人可能更愿意投保可终身领取养老金的年金保险。道德风险更容易理解,比如制造保险事故,阴险的丈夫给妻子投保巨额保险,受益人为自己,然后制造事故致使妻子死亡;或者捏造保险事故骗保,甚至有拿停尸间尸体捏造事故骗保的真实案例。保险行业搞理赔调查的同志经常会被群众的智慧深深折服,不信看看这个:拉死人演戏导演车祸骗保 安徽灵璧县多人涉案受审

    说了这么多,什么意思呢?保险公司在承保和理赔环节是花了很大的力气和成本的,但结果呢,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几乎家家亏本,现在很火的一些第三方互联网保险平台的业务赔付率节节高升,很多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都是亏损的。降低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并非”歧视“或”不公平“,对于更多的履行诚实告知义务的投保客户而言,这是保险公司应该做的。否则,赔付率一味上涨最终将传到至产品定价端,”好“客户反倒需要付出”坏“的价格,这也是某些公司在某些地域禁售某些险种的某个关键原因。

    降低赔付率并不是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保证赔付率在合理水平才是,因为这些赔付率的估算在产品定价环节已通过精算假设考虑进去了。因为市场竞争及监管方的存在,实际上,保险公司通过承保盈利的空间并不大。使赔付率处于合理水平的关键可能就在于“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人,并保证足够的业务规模”
    (承保、理赔、再保在这方面有很多做法,不再具体解释)。但这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并不轻松。举几个栗子,商业险方面,排除带有储蓄性质的健康险,纯保障型健康险的赔付率可能达到80%,短期亏损不可怕,无法扭转趋势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惯性才可怕。从政策型保险来说,这几年国家力推的大病医保,基本上业务都交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从总盘子来看,这两年几乎也是家家亏损。

    互联网的出现,使得承保方和投保方对位更加对等,所谓信息对称性增强了,第三方平台的不断加入,也给客户提供了更多选择。但目前来看,有一些保险领域的传统问题,互联网保险也没有很好的解决财险方面会好一些,毕竟保险标的是物,是客观的,基于客观物体的数据都是真实难以造假的,UBI车险等创新方向也是对的;而人身险就面临更多挑战,因为保险标的是人,我们人类是世界上最不诚实的家伙,巧言善变,信口雌黄,睁眼说瞎话。看看我们国内医疗数据化工作的落后现状,基于人的数据,当然阿里和腾讯等互联网公司有很多,但这些所谓的大数据,在保险产品定价方面无法提供真正的依据,政府和医院有很多割裂的孤岛数据,并不能有效使用,各家经营大病医保的商业保险公司也很着急。所以,他们有的搞起了移动医疗平台,有的收起了三甲医院,有得搞起了体检中心,某些意义上讲,其目的就在于想真正掌握人的真实数据。

    聊聊健康产业(一)—健康产业在中国有前途么? – sky的胡言乱语 – 知乎专栏;

    聊聊健康产业(二)—保险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舞台 – sky的胡言乱语 – 知乎专栏;

    健康产业是个很长的链条,在上面两篇文章里谈过这个问题,但最终付费方通常都是保险公司,冤大头的滋味,没当过,自然是体会不到的。

    互联网上涌现出的各类互助平台,可能有一些本意是很好的,也想推动这个落后的传统产业向前走一走。当然,必然也有一些是浑水摸鱼的投机分子,这个和P2P的涌现有点类似。但是,现有的各类互助平台的业务模式相对还是比较粗放的,在别人投入人力和资源尚且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面前,他们多数选择了忽视问题,先把客户拉进来再说,这可能与互联网创业特点有关,毕竟融资需要故事也需要支撑估值的数据。也不否认,有一些平台也在考虑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和业务模式创新来解决问题,但是否可靠和有效,还需要时间来验证。

    对于这些平台,既然闯进了互联网保险行业,除了有吃螃蟹的勇气,还需要有吃螃蟹的工具和吃了螃蟹不过敏的体质。

    最后,也没回答问题。

    如果购买保额10万的一年期重疾险或防癌险,也就百十块钱。如果你加入的50万人的互助计划一次互助要5快钱的话,一年有20个人发病,也是百十块钱。前者是给自己买的保险,私心更重;后面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情怀更佳。

    以上,供参考。

  5. DorjeTr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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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互助盘都是骗局!

    2016最新【资金盘 互助】传销组织名单

    六七百种新型非法集资金融理财投资骗局,你都知道吗?

    677家【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崩盘跑路(附最新名录)!P2P大骗局!

    任何互助盘都是骗局!

  6. 小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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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朋友买的,就两家保险公司理赔了,网上那些都没赔,电话都没人接

  7. 秦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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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还未有一家成功批筹的经营人寿保险的互相保险公司

  8. 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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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想很美好

    现实很骨感

    风大了猪都能飞

    水退了才能看到水在裸泳

    保监的目标是求稳,也就是买了的人都能按标准赔

    但标准是否能更好那是另一回事

    收益与风险永远相伴相随,更好的服务意味着更高的成本,如果便宜很多,那意味着更高的风险

    说下来都是圈子话没一句实的

    但都是些道理

  9. 崔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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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靠谱,你可以查查他们的实缴注册资本金,再在保监会网站上查查有无审批批准。

    模式是好的,国外也有互助保险公司,但不是众筹。

  10. 李元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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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在别的回答中我曾经提及过这类“互助”组织,但是为了警示风险,我特别单独再回答一次,此类互助保险很可能是违法违规组织,其所涉开展保险业务行为很可能是违法行为(其实我很想把“很可能”写成“都”)。

    关于此类保险“互助”组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年早些时候专门发文警示过风险。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夸克联盟”等互助计划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还有如果这些风投真的投钱了,我真的觉得这些风投的法务合规还有做尽职调查的都可以开掉了。就你那5000万请问如何拿牌照?没有牌照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经写得很清楚了:

    第一百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者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或者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是违法的事情,懂吗?

    请特别注意,正式的相互保险组织是得到保监会大力支持的,门槛相对较低。但即使大力支持,根据保监会《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一般相互保险组织初始运营资金门槛必须至少有1亿元;专业性或区域性相互保险组织初始运营资金至少要有1000万元;农业互助保险组织门槛最低,只要100万元初始运营资金(对了,风投不会那么菜想投一个农业互助组织吧。此处并无冒犯农民伯伯的意思)。不过说实在,是不是现在真有组织拿到这种牌照我还存疑,我在保监会网站上没搜到有相关批文(利宝互助不算)。

    你肯定会说,刚才那个公司不是拿了5000万风投吗,成立专业性互助保险组织还是够的。但是我截一下它的网站最下端。

    我想任何一个正常的保险公司(包括相互保险组织)或者保险经纪公司从来不会称呼自己为科技公司吧?即使你真的现在在申请相互保险牌照,但在保监会没有通过申请之前,任何宣传自己有承保或者保险经纪资质都是违规行为!

    P2P的灾难大家这两年还见得少么?现在看起来这个借互联网金融之名发挥各种想象力的现象确实有向保险业蔓延的趋势。影帝曾经说过:信心比金子还要重要。保险是一个需要长期稳健经营尤其需要信心的行业,中外无数经验证明金融业尤其是对动辄保单长达几十年的保险业来说只有在监管下的合规经营才能保证行业的长远发展,也能保证保单持有人的长远利益。

    而所谓的信心来自于哪里?这就是我们说的金融牌照的核心内容:偿付能力监管。放心好了,这些“互助保险”组织肯定连偿付能力是什么都不知道。

    最后,我真的很想问这些风投,你们为什么投相互保险?相互保险组织不是股份制公司,无法进行股份制改革,你们要怎么跑路啊。你们是不是真的和传说中一样给个PPT你你立刻变成人傻钱多速来?我有不少正儿八经的保险公司筹备项目等股东投钱,要不我来介绍你们?这些牌照可是正儿八经和安邦保险前海人寿那种一样可以去买华尔道夫和万科的哦。

    互联网思维也许可以颠覆保险业乃至金融业,but,你总得合法合规先申请个经营许可牌照吧,你说对不?这是第一步啊。而你如果真的想干这行,麻烦认真雇几个懂行的专家行么,再不济付点钱找四大精算咨询也行啊?上面举例那家“互助保险”首页列那些知名人士都是APP个体户,不是专家好么。

    Update:也真是巧,刚写好这回答没多久,保监会终于批了首批3家相互保险牌照了,我上面还说怎么那么久还没动静呢。

    看这三家公司(其实不是公司,应该称呼为组织才正确):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发起单位包括蚂蚁金服等,还有中央财大教育基金会,主要开展长期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业务,初始运营资金10亿元,这里特别把众多发起人中最不起眼的中央财大教育基金会单独提出来说,我是猜中财的精算专业也算中国精算界的一个派系,对于运营相互保险可以间接省不少成本;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主要开展信用证保险,初始运营资金2亿元,;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主要开展建工险业务,初始运营资金1亿元。

    所以说上面那个拿了5000万风投的,先不说名字就暴露你的违规身份,excuse me,那点钱真的在保险界还远远不够啊,就不要做以为什么都能互联网+的梦了。

    最后再次提醒,请各位记住,目前为止除了上面这3家以外的其他任何所谓互助保险都是违法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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