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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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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人跟唱片公司的合作方式有很多种。

    1,俗称全约。也就是说艺人的全部音乐事务全都由一家唱片公司打理。全约内容一般包括经纪约、唱片约、唱片宣传约、发行约四大类。全约艺人是前些年的普遍现象,公司对艺人的发展方向拥有绝对的主导和话语权,所以在华语乐坛的上个时代经常有艺人被公司雪藏的新闻。因为艺人一旦与公司闹不合,便不可以接通告不可以发专辑,否则都是违约行为。

    2,经纪约。经纪约在众多合约类目中是比较重要的,因为经纪约不仅可以决定艺人的商演、代言等经纪事务,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主导唱片、宣传和发行。所以近几年稍微有些影响力的艺人都会有自己的工作室,主要打理的就是自己的经纪事务。这样一来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就是经纪公司说了算,如果经纪公司是自己的,那就等于是自己说了算。

    3,唱片约。唱片约的大概内容是固定期限内,比如三年五年之内,唱片公司帮艺人打造几张专辑,几张EP几只单曲等等。唱片公司负责制定专辑定位、向专业词曲作者发起收歌邀请,制作Demo,安排录音棚给艺人录音,然后后期制作,直到完成整首作品。

    4,唱片宣传约。就是将艺人的音乐作品做到影响最大化,比如在各音乐试听平台上架,在电视电台网络节目里曝光,甚至是炒作绯闻等等。主要是与媒体合作沟通的一个环节。

    5,发行约。市面上的大多数唱片公司其实是没有唱片压制工场的,虽然CD、VCD等已经普及了很多年,但还是有一定的技术垄断。所以有些唱片公司需要将制作好的音频文件给工场制作成实体,然后经由线下实体店和线上电商铺货,才能到达歌迷手里。另外,本土公司有时为了扩大艺人的海外受众,也会将发行交给跨国唱片公司来处理,比如代理新马泰的发行或者中国区以外的世界版图。

    概述完毕。接下来讲在现实中的运用。

    1,目前签全约的艺人要么是跟公司合作过很多年,公司给艺人充分的自主选择权;要么是刚出道的新人,因为公司培养新人是需要很多精力跟钱的,必须要对新人有一个全方位的规划和主导权。关键是,有了经纪约,才会有更多的商业收入。

    2,经纪约一般和唱片约不分家。有自己工作室的艺人,一般愿意自己决定唱片的定位和收歌录音等工作,尤其是那些会唱又会写的艺人。比如周杰伦的杰威尔,张靓颖的少城时代,都是兼顾艺人的经纪约和唱片约。

    3,唱片约和宣传约一般也不分家。因为在制作专辑伊始其实就定了专辑的定位和宣传的策略,不分家的目的是能更好的贯穿专辑定位。比如胡夏,他虽经纪约在光线传媒,但光线并不是唱片公司,所以他的唱片约和唱片的宣传约都在索尼(目前合约到期已自动解约)。但由于新媒体的突飞猛进,现在的部分宣传有时也会case by case的交给一些营销公司或者公关公司来做,也是为了能更有针对性的投放广告来瞄准目标受众,相当于宣传外包。

    4,发行约最主要的作用如前文所述,就是将音乐付诸实体唱片,对艺人的经纪事务、专辑定位以及宣传策略不具备主导权。但艺人有时候会配合做新专辑发布会和与发布会配合的媒体采访。发行公司的主要收入依靠办税分成。

    周杰伦与索尼的合作是代理发行。但具体分成比例是针对不同艺人而定的。涉及商业内容就不在这里展开了。

  2. 假牙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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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杰威尔是周杰伦自己开的,所以在法律上周杰伦与杰威尔是对等的。

    杰威尔是录制方,索尼是发行方,录制方将母带、海报、包装原稿交给索尼,索尼来批量复制发行并交由渠道商,渠道商再分销销售;

    版权录制方和发行方共有,也有发行方买断版权;

    利润分成发行方有一次买断的,有发行方前期付费后续按销量分成的,也有签长期合约的等等,索尼与杰威尔应该属于长期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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