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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6 )

  1. 隔壁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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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警!叫你爸收拾好你家的全部财产,别到时全是空!

  2. Gkr S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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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举报,这是传销。

  3. ping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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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7日,全国首例利用微信实施传销谋利的特大网络传销案告破。从辽宁大连市公安局获悉,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据介绍,该案是一起新型的利用互联网实施的犯罪案件,因参与门槛低、返利高,微信平台推广,发展速度非常迅猛,仅半个月便吸纳会员64.4万人,其中已缴费会员16.3万人,涉案金额高达170多万元。会员不仅遍布全国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甚至发展到境外多个国家。

      今年6月,大连市公安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经请示省公安厅及市局相关领导同意,立即成立专案组,指定中山公安分局网安大队立案侦查。在腾讯公司的配合下,专案组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经过缜密的侦查发现:该犯罪团伙自今年6月起,以山东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名义在腾讯微信平台注册“粉丝帝国”等12个微信公众号,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展下线会员,入门费9.9元人民币。

      会员可以生成二维码,通过推广二维码发展下级会员并获得返利。该犯罪团伙大肆实施网络无实物传销谋利的犯罪活动,仅半个多月时间非法谋利便达170多万元。今年8月,该团伙5名涉案嫌疑人在山东青岛被一举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朱某某、任某某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目前,该案涉案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大连市公安局在此提醒:谨慎对待互联网中不熟知的团体和个人,对各类方式、方法的推销、中奖等信息切勿轻易相信。慎重对待个人财物,莫要助长不法分子的侥幸心理。

      链接:传销情节严重处刑重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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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个传销。至于怎么处理,推脱参与的要求,管控好家里的财产,断绝她从亲友拉人的可能。也就直接把她从圈外隔离,慢慢在往回劝。

    有些答案也挺搞笑的,呵呵。

    什么张小龙离职,什么QQ邮箱,还半遮半掩。张小龙那是Foxmail起家,QQ邮箱是后来foxmail被收购后的事。何况人好好在腾讯呆着了,造谣多少专业点。

  5.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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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决向微信传销宣战

  6. 用户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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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请让我试着认真回答这个问题!

    1. 这个事情不仅背离了道德,还属于传销,注意:传销是违法的,前不久法律开始约束微博和微信的传播内容,(情况严重的会追究法律责任的,想必大家有所了解吧);
    2. 注意他们的推广噱头——化妆品?面膜?护肤品?
    3. 注意已经用文字和图标说明了,发展下线获得奖励,(就是经济奖励);请谅解我借用你的图片

    好了,三个重点已经给你说了!

    现在请让我说点题外话!

    • 我有些同事也说在朋友圈各种发购物推荐链接,大多朋友的做法,你懂的——屏蔽之!相信你也有一样的感受吧!
    • 微信之父——张小龙你可以自行了解下,我知道这个人是因为QQ邮箱,后被企鹅公司买下了;再后来,张小龙团队开发了微信,企鹅公司又“做了点推广”,让微信大红大紫,可是在2013年,张小龙终究离开了企鹅公司!why?微信变了!
    • 微信如何赚钱?拥有大量用户,大数据广告赚钱。你想分一杯?直接把你和谐好吧。

    够了,不想写太多。打字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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