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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快播事件延伸,非原创内容网站,应该对在其上流通的内容产生的社会影响负责么?
1月7日上午,快播涉黄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
主要证据是,北京公安局从位于本市海淀区的北京某技术有限公司查获快播公司托管的四台服务器中,提取了29841个视频文件进行鉴定,认定其中属于淫秽视频的文件为21251个。
公诉机关认为,上述被告在明知上述QVOD媒体服务器安装程序及快播播放器被网络用户用于发布、搜索、下载、播放淫秽视频的情况下,仍予以放任,导致大量淫秽视频在国际互联网上传播。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这里不谈快播的是非,容易引起大家的不理性判断,我想大而化之一点,视频软件或讨论社区类网站/App等非原创内容网站,应该对在其上流通的内容产生的社会影响负责么?
回复 ( 1 )
谢邀,案情还在观望中。
懒得追直播等养肥再看,很期待检方的表现,“明知”“放任”如何举证,“牟利”如何认定。反正以百度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水平,我还能搜出【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