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窗广告虚假关闭标志是否侵犯用户合法权益?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右下角弹窗广告已经让人不厌其烦了,他喵的弹窗广告里的x居然是假的,点进去就会进入广告链接,这算不算欺诈?能否规范弹窗广告关闭符号? 2017年10月4日 1 条回复 1072 次浏览 广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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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还认真查了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自2015年9月1日施行
第四十四条 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也就是说,这类广告事实上是一个违法行为。
然而如果我们兴高采烈想行使我们的监督权的话
第五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显然不能管乱弹广告这事,他们最多管一下假药假酒假人流,即使他们要管,我们也不知道服务器放哪个地区,归哪地工商管。
看来这事只能归最神秘的有关部门管了(自从上了知乎好少看到这个部门出场),我搜索了一下松岛枫+qq,哦不对,是,互联网+举报,暂时只找到两个网站:
一个是: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随后的举报页面也验证了我的猜想:
举报入口_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我估计其他违法和不良信息大概可以沾一点边。
还有一个是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这次直奔举报页面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其后翻查两个网站11月处理举报的情况,均未发现对广告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网站处理的案例。
总结:
尽管广告法规定了这类广告属于违法广告,但你发现这类广告的时候只能干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