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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ammer 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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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今早让我回答这个问题,当时在家带孩子没仔细看题,这个问题其实有些学生气,很泛泛,也不太好答。我试着说说我的感觉吧,也很泛泛,我其实也不知道对错。出现了有限合伙人就是合伙制了,有相关的法律,就不是公司制了。

    有限合伙制是舶来品,在中国印象中有深圳的创投公司几年前最开始建立了这种制度,后来也再没听到什么声音了。设立这类公司主要还是投资者的风险控制和利润考虑,目的是减少税收和少担责任,这些百度,google都能找得到,不废话了。其实这种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都会适应不同的环境,理论上合伙人不干预业务等,实践中往往有很多办法通过合伙人委员会、顾问委员会的决议进行事实的干预,通过资金投入的节奏来干预项目的投资安排等等,因此这种制度实质上只是为了降低投资者风险和增大利润,没什么更特别之处(阿里巴巴那些所谓合伙人制并不适用这个名词,只是因为阿里巴巴管理层强势罢了,具体原因天知道)。关键还是看管理者和投资者谁更强势,事实上普遍都是资本更强势,除非管理者有特别的东西,就不好说了。因此,所有风险投资能够给企业带来的好处,在有限合伙制的情况下都能带给企业,对管理者限制相对较少,也仅是相对较少,实际上管理者可能并不会感觉出来罢了,只有在最后一刻才能看出来,问题是谁愿意走到最后一刻呢?真的走到了,就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了,特别是在中国。

  2. 孙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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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本身不成立。

    有限合伙制目的就是为了让出资方不参与管理,何来的“其他作用”?

    基金里的普通合伙人(GP)负责有限合伙之决策,而有限合伙人(LP)以其出资额负担有限责任,不参与经营决策但享有分配盈余之权,并保有撤资的资金流动性(详见有限合伙相关法律)。本质上,投资人用的是“别人的钱”,比如美元基金常常募自退休基金、大型基金会、大学基金或非常有钱的家族。

    一家LP可能会投资很多家基金,或者注入某只母基金,而母基金又投资了若干家基金。如果LP存有私心,想帮助某家基金,到底帮哪家?再说,如果帮得足够多,何不用自己的钱成立只主基金就好了?

    但凡一只基金的LP有很多家,或者LP投了多家基金,或者LP在基金中占得份额不多,必然不会出大力(凭什么我要出力帮别人?)同样的道理,如果你融资的时候融资股份很少,还多家合投,基本不要指望投资机构会帮你什么。这都是基本的人性。

    用人性可以理解世界上多数事情的逻辑。

    每只基金都有存续期,即投资人要和有限合伙人们合作若干年,由于各项投资不会立马就有成绩,通常每年都会以估值情况来评估企业的成长性和回报可能性,作为年度报告向有限合伙人展示。

    所以,投资人会非常关心自己投资的公司接下来的融资状况。本质上风投基金的内在逻辑就是:农民们(投资经理)为更高层的农场主(投资合伙人)演出一场华丽的维秘秀来争取财主(LP)的资金。每月、每季、每年,但凡LP询问到种每个庄稼(投案子)的理由(有没有浪费我的钱)、已投项目的发展情况(有没有可能赚钱)、是否退出(赚钱多不多)……提出各种犀利的问题。

    为了让项目更有可能得到纸面价格(估值)的上涨,农场主必须确保其他农场主也对自己种的这个庄稼感兴趣,从而提高未来价值,最终得以翔财主证明自己的眼光和布局。所以,他们说的项目看不懂或者没想象力的时候,潜台词是——别的农场主恐怕也看不懂,我也没办法啊。

    不受财主影响的投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企业的战略投资,“我看懂就行了”;一种是天使投资人,“不着急,我等得起”。

    这就是人性。

  3. 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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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回答主问题:对于有限合伙人的作用,需要综合考虑基金本身的属性及有限合伙人的资源禀赋。举例来说,如果你是一支专注于二级市场投资的私募基金,lp有傅盛和(还没出事的)徐翔,你可能比较亲近徐翔;同样是这群lp,但现在换成一支只投网络安全的种子基金,你可能会毫不犹豫地拥抱傅盛。

    其次答补充资料中的问题:是的,出现有限合伙人字样,通常指以有限合伙企业为载体的“合伙制”基金,但“契约型”基金根据我的理解,应该也可约定投资人为“有限合伙人”。

    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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