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的专利的必要性?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越来越多的实用新型专利在刚推出不久,另一款简直一模一样的实用型新专利就推出来,如何去规避这种问题呢?对于这种很容易被模仿被山寨的专利,有没有必要去申请呢?类似这种专利是否存在它的价值? 2017年6月5日 4 条回复 1354 次浏览 专利,专利申请,代理人,侵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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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还是有的……
第一个问题:如何去规避类似的专利,这就考验专利代理人和发明人的沟通深度、代理人对技术的理解程度和其归纳概括能力了。如果代理人水平高,写出来的专利保护范围合适,当然不会害怕类似的专利的申请了。当然,申请专利保护并一定是保护企业现有的技术,还包括企业技术人员基于自己对本领域的技术发展趋势,对未来技术发展所做的一个设想,一种可能性。所以,水平高的专利代理人不仅仅是根据交底书归纳概括出符合要求的法律文书,还应该和发明人深度沟通,将发明人所申请保护的技术的发展趋势也保护起来。这是我的理解。不足之处请高手指正。
第二个问题和第三个问题一起回答,肯定是有意义的。如果一向专利很容易被模仿,从侧面也说明此专利至少撰写水平不够高,可以让别人绕过其保护范围仍有发挥的余地。很少有企业只具有单一产品,如果因为撰写水平低下,别人绕过其保护范围申请了类似的专利,极有可能会让原申请专利的企业陷入被动。所以,选择质量高的代理人或者代理所,对于真正踏实做实业的企业来说非常重要。除非只想作为政策的附庸捞一笔补贴。另外,对于想进入某个行业的企业来说,能够找到现有专利的漏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契机,不然,对于重视知识产权的环境来说,新手很难进入,或者一开始别人装作看不见,等你养肥了再来狠狠的杀一刀也是有可能的。
我国的专利制度才刚开始,目前鱼龙混杂,低质量的申请满地都是。还是希望在申请专利的时候请正规所(不一定是大所)来代理,虽然不能保证100%授权,至少质量是有保证的。
这个…推出专利听起来还挺诡异的,我理解为推出产品,且都有专利吧(´・ω・`)
后来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侵犯了你的权利,你可以提起无效申请。
中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判断无效的依据之一就是“符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或者实用性”。如果你的专利在先,那么后来与你几乎相同的话,显然不符合这一点,提出无效就可以了。
基本需要准备资料、证据(比如自己申请专利的证书、申请时间等,这些可以做个存证),还要填表、提交申请等手续。
甩个官方的地址(现在百度太乱,叫我红领巾):办事指南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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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创意宝,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Apipi(●’◡’●)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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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意义重大,题主的问题,前面有人答过找专业人做专业的事,专利的书写质量等,我就通俗的答一回,首先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新型专利,山寨的必然要符合创新和新颖,如果不符合,那山寨的专利授权了也是无意义的,以申请日起保护的道理想必人尽皆知,作为专利持有者,有专利能保护自己技术,防侵权防被侵权,如果不想被抄,就要有高质量的专利和专利池给技术上锁~~~~如果是山寨的商家,抄也要抄的有水平,这是技术活,研究对方的专利技术,想办法规避对方的专利申请自己的有效的专利,如果对方不可规避,又不给专利费,那就只能坐等诉讼找上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