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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养条管理员
就事论事。
别人的人品好不好,属于私德。
我的标准是,衡量一个合作方是不是 靠谱,看对方是否遵守商业游戏规则,遵守游戏规则就行。私德如何,你难道打算和他过日子么?
我的合作方里,有嗜酒的,好色的,贪小便宜的,爱钻空子的,形形色色。
只要一条:谈妥签下的协议,对方能执行完成,遵守商业规则,就是一个好的合作方。
如果一个生意,是建立在对方人品的基础上来做的话,那么不是这个合作方靠不靠谱的问题,而是这个生意本身就不靠谱。
以上。
人品不好,他想占你便宜?
地位很高,你有求于他?
把因果想清楚了就知道,没什么好怕的
做生意,最好找人品不好,有遐丝的人合作,这样的人反而好合作,
对方地位高,相应的能力和资源就有,这就是合作的基础,
人品越好的人,事情一般都喜欢放在心里,不会把事情拿在桌面摊开来谈,
更不会拍桌子吵架,发脾气,这样的团队是没有竞争力的。
敬而远之
谢邀,和结婚一个道理,能合作就合作,不能合作就散伙……
如果工作合作基础建立在双方人品处事上,那就算了吧。
如果是纯交易性质,那就该咋滴咋滴。
地位高人家也不爱搭理你,你身上有啥可图的?
请问“人品不好,地位很高”是什么鬼?
没有按你的意愿出牌吗?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吗?
莺莺燕燕很多女朋友吗?
高高在上站在世界的屋顶,还不多捐一点钱吗?
除过有钱,其他一无是处吗?
除过有社会地位,其他方面蠢得像头猪吗?
呵呵。
就算“人品不好”属于事实,那和人家是不是一个好的合作伙伴有什么关系?你问这个问题如此不靠谱,我先和你分享一下我的做人原则:“不要在人格上轻易怀疑人家,不要在识见上过于相信自己。”
现在再分享我的合作心得。这个问题,和我以前回答过的一个问题差不多,我偷懒搬过来。
说到合作,我(团队)的标准只有一个:我只和和懂得游戏规则的人,在一起玩耍。
什么是规则呢?我的标准是:即规则明示在前,对事不对人;凡事不往道德上扯,能用工具或者规则来解决的绝不无端使用鸡汤。价值中性,旨在凝聚彼此认同,提高合作效率,平衡多元利益,通过这个规则从而形成有效果的行动。
我这几年的人生教训是:“说到合作,共同约定的规则比个体能力更重要”。
分享一本书:《罗伯特议事规则》
就是这本书,人类治理自身的元规则,权威的议事规则标准。
说到创业,讲到合作,提到合伙人,我们都希望正常的、良性地、可持续性的发展。那,到底做到哪一步,才算正常的、良性地、可持续性的呢?难道是“做事做人要凭良心”?难道是“我们心里要有爱”?难道是“我们要无条件信任”?
让我说,做人凭良心是基本,信任对方是合作的前提,心里有爱是快乐的基石,扯去什么社会美德?做人凭良心是对的,而,良心这个含糊的道德标签,被人利用绑架了多少人?
是的,我们为人处事应该有一个公共道德,有一个道德信仰标准,不过,一起共事的原则和公共道德是两回事。
就像王石说的,一个企业在创办之初,跟谁一起“玩儿”,“玩儿”过之后,哪些人可以继续跟你一起“玩儿”,这个选人的过程,就是对自己一个很大的挑战。 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做事是很关键的,所以,我们要和懂规则的人在一起。
所以,什么是好的合作伙伴?
懂规则的人。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尼采《善恶的彼岸》
是的,这话是尼采说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Important things are to be repeated for 3 times.
说到创业一起玩耍,为什么说要跟懂规则的人在一起?和“善良”的人一起不好吗?和“能力好”的人一起不好吗?和“值得信任”的人一起不好吗?和“有共同理想”的人一起不好吗?和“永不放弃”的人不好吗?
以上这些都很好,可,这些都是对创业特质的基本要求,扯去优点就不应该了吧。
我看了别人的失败,也看了自己的失败,我明白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利益,在这种社会形态下,尤其是在创业中,懂规则是很重要的。遵守“游戏规则”更重要,扯太多其他都没有必要。
人性是复杂的,也是经不起考验的。我们身处这个江湖,有些事情,要不事不关己,要不身不由己。很多时候,我们都认为自己是有内涵的,“恶人”都是别人。
只是,一旦自己脆弱的一面被莫名其妙的东西划伤,便放弃优雅的内涵,露出了“狐狸尾巴”,试图淹死一切划伤自己的东西,浑然忘却自己的行为也需要修正!这个时候,规则就很重要。
合作需要游戏规则,团队需要游戏规则,这可以帮助团队每个人很好的界定自己应该如何的表现,任何时候,团队的利益要高于个体的利益。
与人合作,只看协议精神,和为共同事业是否着心。你作为合作一方,不该管太多去谈论私德为把柄抢占道德高地攻击合作方,这是缺少合作精神的表现。人性经不起考验,每个人具体情况都不同,孔子圣人也不完美,试问自己私德方面就完美吗?跟人合作以人性私德掌握主动权从来就不是适合合作共事之人。各家按协议精神合作,为共同事业努力,就好。
不同意高票答案,这太理想化。
现代社会的确提倡契约精神,可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群众不喜欢搞这套。
例如:我们作为乙方,合同写的明明白白的条款,甲方事后反悔,改利润分成,改项目内容,乙方有异议?什么时候无异议什么时候结尾款。
违约?哦,去告我啊。请律师,立案,开庭,调解,宣判,执行,乐观也得仨月,多则一年半载的。。最后赢不赢官司先不说,先拖垮你资金链,拖垮你团队士气。家大业大不怕拖的另当别论。可现实是多少企业,工厂是因为追不回尾款而关门大吉。
当然我并不是说合同没用,只不过合同只约束有契约精神的人,反之,碰到商业流氓,合同很多时候可能就是废纸一张,你要不信邪,只是因为你没碰到过真正的人渣。
题主谈到的人品问题,其他大部分答案都称之为私德,并建议你不要过分关注他人私生活。
可我想题主之所以会对此人有所忌惮,并跑知乎上提问,想必不是什么好色,嗜酒之类凡人皆会有的小毛病,应该是会牵扯到道德准则的一些问题,比如有坑队友或不诚信的情况。
在商言商,有些局面是我们作为小角色追逐利益时无可选择的选择,此时没什么好说的,小心翼翼的伺候着便是,毕竟这种事没有什么一招吃定所有人的法则。
我更建议,在你尚且能掌握选择权利且能力不够强大的时候,不要去摸老虎屁股,除非你已经抱定吃亏买教训的想法了。
小孩子才分对错,大人的眼里只有得失,这话是真的。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也是真的。
如果有可能,尽量别与人品有问题的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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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论事。
别人的人品好不好,属于私德。
我的标准是,衡量一个合作方是不是 靠谱,看对方是否遵守商业游戏规则,遵守游戏规则就行。私德如何,你难道打算和他过日子么?
我的合作方里,有嗜酒的,好色的,贪小便宜的,爱钻空子的,形形色色。
只要一条:谈妥签下的协议,对方能执行完成,遵守商业规则,就是一个好的合作方。
如果一个生意,是建立在对方人品的基础上来做的话,那么不是这个合作方靠不靠谱的问题,而是这个生意本身就不靠谱。
以上。
人品不好,他想占你便宜?
地位很高,你有求于他?
把因果想清楚了就知道,没什么好怕的
做生意,最好找人品不好,有遐丝的人合作,这样的人反而好合作,
对方地位高,相应的能力和资源就有,这就是合作的基础,
人品越好的人,事情一般都喜欢放在心里,不会把事情拿在桌面摊开来谈,
更不会拍桌子吵架,发脾气,这样的团队是没有竞争力的。
敬而远之
谢邀,和结婚一个道理,能合作就合作,不能合作就散伙……
如果工作合作基础建立在双方人品处事上,那就算了吧。
如果是纯交易性质,那就该咋滴咋滴。
地位高人家也不爱搭理你,你身上有啥可图的?
请问“人品不好,地位很高”是什么鬼?
没有按你的意愿出牌吗?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吗?
莺莺燕燕很多女朋友吗?
高高在上站在世界的屋顶,还不多捐一点钱吗?
除过有钱,其他一无是处吗?
除过有社会地位,其他方面蠢得像头猪吗?
呵呵。
就算“人品不好”属于事实,那和人家是不是一个好的合作伙伴有什么关系?你问这个问题如此不靠谱,我先和你分享一下我的做人原则:“不要在人格上轻易怀疑人家,不要在识见上过于相信自己。”
现在再分享我的合作心得。这个问题,和我以前回答过的一个问题差不多,我偷懒搬过来。
说到合作,我(团队)的标准只有一个:我只和和懂得游戏规则的人,在一起玩耍。
什么是规则呢?我的标准是:即规则明示在前,对事不对人;凡事不往道德上扯,能用工具或者规则来解决的绝不无端使用鸡汤。价值中性,旨在凝聚彼此认同,提高合作效率,平衡多元利益,通过这个规则从而形成有效果的行动。
我这几年的人生教训是:“说到合作,共同约定的规则比个体能力更重要”。
分享一本书:《罗伯特议事规则》
就是这本书,人类治理自身的元规则,权威的议事规则标准。
说到创业,讲到合作,提到合伙人,我们都希望正常的、良性地、可持续性的发展。那,到底做到哪一步,才算正常的、良性地、可持续性的呢?难道是“做事做人要凭良心”?难道是“我们心里要有爱”?难道是“我们要无条件信任”?
让我说,做人凭良心是基本,信任对方是合作的前提,心里有爱是快乐的基石,扯去什么社会美德?做人凭良心是对的,而,良心这个含糊的道德标签,被人利用绑架了多少人?
是的,我们为人处事应该有一个公共道德,有一个道德信仰标准,不过,一起共事的原则和公共道德是两回事。
就像王石说的,一个企业在创办之初,跟谁一起“玩儿”,“玩儿”过之后,哪些人可以继续跟你一起“玩儿”,这个选人的过程,就是对自己一个很大的挑战。 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做事是很关键的,所以,我们要和懂规则的人在一起。
所以,什么是好的合作伙伴?
懂规则的人。
懂规则的人。
懂规则的人。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尼采《善恶的彼岸》
是的,这话是尼采说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Important things are to be repeated for 3 times.
说到创业一起玩耍,为什么说要跟懂规则的人在一起?和“善良”的人一起不好吗?和“能力好”的人一起不好吗?和“值得信任”的人一起不好吗?和“有共同理想”的人一起不好吗?和“永不放弃”的人不好吗?
以上这些都很好,可,这些都是对创业特质的基本要求,扯去优点就不应该了吧。
我看了别人的失败,也看了自己的失败,我明白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利益,在这种社会形态下,尤其是在创业中,懂规则是很重要的。遵守“游戏规则”更重要,扯太多其他都没有必要。
人性是复杂的,也是经不起考验的。我们身处这个江湖,有些事情,要不事不关己,要不身不由己。很多时候,我们都认为自己是有内涵的,“恶人”都是别人。
只是,一旦自己脆弱的一面被莫名其妙的东西划伤,便放弃优雅的内涵,露出了“狐狸尾巴”,试图淹死一切划伤自己的东西,浑然忘却自己的行为也需要修正!这个时候,规则就很重要。
合作需要游戏规则,团队需要游戏规则,这可以帮助团队每个人很好的界定自己应该如何的表现,任何时候,团队的利益要高于个体的利益。
以上。
与人合作,只看协议精神,和为共同事业是否着心。你作为合作一方,不该管太多去谈论私德为把柄抢占道德高地攻击合作方,这是缺少合作精神的表现。人性经不起考验,每个人具体情况都不同,孔子圣人也不完美,试问自己私德方面就完美吗?跟人合作以人性私德掌握主动权从来就不是适合合作共事之人。各家按协议精神合作,为共同事业努力,就好。
不同意高票答案,这太理想化。
现代社会的确提倡契约精神,可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群众不喜欢搞这套。
例如:我们作为乙方,合同写的明明白白的条款,甲方事后反悔,改利润分成,改项目内容,乙方有异议?什么时候无异议什么时候结尾款。
违约?哦,去告我啊。请律师,立案,开庭,调解,宣判,执行,乐观也得仨月,多则一年半载的。。最后赢不赢官司先不说,先拖垮你资金链,拖垮你团队士气。家大业大不怕拖的另当别论。可现实是多少企业,工厂是因为追不回尾款而关门大吉。
当然我并不是说合同没用,只不过合同只约束有契约精神的人,反之,碰到商业流氓,合同很多时候可能就是废纸一张,你要不信邪,只是因为你没碰到过真正的人渣。
题主谈到的人品问题,其他大部分答案都称之为私德,并建议你不要过分关注他人私生活。
可我想题主之所以会对此人有所忌惮,并跑知乎上提问,想必不是什么好色,嗜酒之类凡人皆会有的小毛病,应该是会牵扯到道德准则的一些问题,比如有坑队友或不诚信的情况。
在商言商,有些局面是我们作为小角色追逐利益时无可选择的选择,此时没什么好说的,小心翼翼的伺候着便是,毕竟这种事没有什么一招吃定所有人的法则。
我更建议,在你尚且能掌握选择权利且能力不够强大的时候,不要去摸老虎屁股,除非你已经抱定吃亏买教训的想法了。
小孩子才分对错,大人的眼里只有得失,这话是真的。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也是真的。
如果有可能,尽量别与人品有问题的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