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共同注册商标后分开做,没有任何协议情况下他继续使用商标,怎么办?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八年前,我跟朋友一起注册了商标,开店做生意。一年后由于亏本分开了,但是没有签署任何协议,期间她一直在使用这个商标,由于她用了这个商标我不得不再另外注册,中间大概花费了两万四注册其他商标。现在她来找我要我把商标转让给他,我希望能要回这些注册其他商标的成本。请问:她没经过我同意使用商标合法吗?如果她不愿意支付我费用,拖到商标过期再重新注册,我能采取什么措施阻止?或者重新注册只有她一个人不合法? 2017年10月27日 3 条回复 1179 次浏览 商标,商标注册,查询,法律咨询,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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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您的问题需要厘清两点:
1、八年前,你和她共同注册了一个商标。那么请问,该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是谁?是你个人还是你们当时共同经营的公司?
如果权利人是你本人,不管最后公司是结业还是继续,那么对方未经你的同意,继续使用该 注册商标,都是对商标专用权的侵犯。至于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期限,为每十年续展一次,如果该商标的权利人是你,在满十年之前你可以申请续展。在未办理转让变更的情况下,续展后的权利人还是你本人。在商标权维持有效的情况下,你可以许可对方使用你的商标并向对方主张许可使用费。
2、如果当时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是你们共同经营的公司,在公司结业清算的时候,股东之间又未签定关于知识产权处分的清算协议,那么有两种方法处理:1、注销该商标,注销后可以重新申请;2、转让,将原商标转让至个人名下。在未办理转让手续的情况下,股东之间不存在谁侵犯谁的商标专用权的情形。
这个是按你们协议办理的,没有协议你是可以申请的,或者以个人名义在申请,一品标局有一支专业的团队,可以为你进行一条龙的商标注册服务,帮助你设计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商标,假使心仪的商标名已经被注册,仍然可以帮助你选择相近或者类似的商标名称,可以帮助你排除已被注册的商标类别,选择其余未被注册的商标类别领域,实现商标注册的可行性。
有个事情不确定,第一个商标的注册人是谁?
从你的描述中推测是以你们两个人一起作为注册人?
如果是这样的话,商标视为你们二人共同共有,她自然有权利使用。
无权这样主张,你只能主张当时注册这个商标所花费的费用或者这个商标的现有价值。
并不能主张你另行注册的费用
3、到期之后他只需要续展商标,并不需要重新注册。
4、注册商标的费用一般用不了两万四,这价格太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