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四川一超市 0.1 元 1 斤卖萝卜,因太便宜被罚款 1 万」?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某超市做促销活动,用0.1元每斤的价格出售白菜萝卜,成本价价是0.3元。结果被有关部门以不正当竞争,低于成本价的理由罚款一万。现在不是有很多公司弄几款便宜商品来吸引客户。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内江超市萝卜莲花白每斤只卖0.1元 超市却遭罚1万 2017年5月22日 10 条回复 1010 次浏览 商业模式,新闻,法律,社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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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确实禁止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即,禁止经营者低于成本价倾销。对此类禁令,经济界、法律界也一直有争议,尤其是不少经济学家认为干预过度。不过,既然已有立法明确禁止,工商机关还是应当依法履职。
不过,就本案而言,涉案超市在新开业期间,提前宣传并实施对白萝卜、莲花白、土豆这三种蔬菜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促销,认定其为“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合理吗?我觉得还是值得商榷。理由是:所有的促销行为或者说竞争行为,都会或者说基本上会在客观上给自己争取交易机会的同时,对竞争对手带来不利影响。但是,这种客观上给竞争对手带来的不利影响,并不能一概认定为其主观上存在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也不能一概认定为在客观上排挤竞争对手。与合理促销行为给竞争对手带来的不利影响相比,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主观上存在明显恶意,一般以通过资金、资源等优势迫使竞争对手退出市场或者大幅让出市场为目的。而本案超市,只是对极少数本就价格不高的蔬菜品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促销,客观上不太可能造成迫使竞争对手退出市场或者大幅让出市场,主观上也不宜认定其存在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故,对类似情形,不宜认定为低于成本价倾销之不正当竞争。
但是,如果涉案超市的宣传内容,足以让消费者误认为该超市会无条件保障白萝卜、莲花白、土豆以低价供应,而实际上只是限量供应的话,可能会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过,从报道来看,涉案超市在促销宣传中对低价商品用了“抢”、“开抢”字样,应当不会让消费者误认为会无条件保障低价供应,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会知道低价商品需要“抢购”。故,涉案促销行为也不会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超市低价卖萝卜,怎么想也不会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抢占萝卜市场啊。这一样东西卖的便宜,亏本了,但顾客来超市一趟能只买二斤萝卜就走,捎带肯定还要买别的东西,这才是超市的真实目的。根本不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建议超市申诉或提起行政诉讼。
不要洗地
按法律这也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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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啥,我说的是罚款这件事啊,别曲解了
谁定这法律谁家孩子没屁眼。
青岛大虾哈尔滨的鱼不出事时不管 曝光才被动介入 这种事倒是挺勤快 还能说什么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正当竞争法,似乎处罚并无问题。
借回答问题,提几个问题:
对于不正当竞争,或者说国际上的倾销,定价为0和定价为ε的区别在哪里?
1)成本0.3元/斤的萝卜,超市免费赠送,是不是不正当竞争?
2)如果赠送不违法,那么定价0.3元/斤,但买一赠二,相当于0.1元/斤,是不是不正当竞争?
3)如果不能变相打折,那么每买一斤土豆,赠送一斤萝卜,是不是不正当竞争?
4)如果定价0.3元/斤,但微信红包返现0.2元/斤,是不是不正当竞争?
5)如果返现违法,那么定价0.3元/斤,每买一斤抽一次奖,中彩返还,是不是不正当竞争?
所以宁可把牛奶倒河里,也不能贱卖咯?
第一次编辑的时候我忘记说明这两件事情本质上是不一样的,不过事件的结果是可以借鉴的。
以下是原文
我就说这么一件事吧,法律法规什么的有几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由长虹发起的价格战让国内几百家电视厂家只剩下了十几家,这还是在工商部门介入几大厂商握手言和停止价格战的情况下。
这件事如何,自己掂量下吧。
大超市存,散户灭,就这么简单。
荒谬。中国学了三十多年的自由市场精神被狗吃了?
请问如何判断定价多少算是恶意降价?那些免费赠品算不算不正当竞争呢?
宁愿倒掉,扔掉,也不准便宜甩卖?
消费者能用低价获得物美价廉商品。商家也愿意亏本提供。两全其美。何乐不为?怎么就恶意了?怎么就不正当了?
错误的经济学理论真是太尼玛坑人了。
唯一应该反的垄断就是行政垄断。不管行政垄断去抓超市倾销,连不打老虎只打苍蝇都不是,因为后者根本就不是苍蝇而前者是真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