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奔跑吧Alaskan 初入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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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宅数码Ka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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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236.1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92.8万件,与之相对应的,专利复审案件数量也持续上升,2014年复审案件数量突破2万件,复审在专利确权程序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41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通过上诉规定可知,在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中,对于驳回的专利申请,可以通过复审程序来执行救济,使得没有获得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能够得到法律上进一步的帮助。

    业内公认,复审程序首先是一种救济程序,即当专利申请人认为自己的专利申请具备授权前景和可能,但在初步审查或实质审查中被驳回而丧失专利权,依照专利法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告诉并要求解决,予以补救的程序,专利复审委员应当受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

    但是,在目前的复审实践中,复审程序趋向于实质审查的延续,对于专利申请人的救济意味渐渐变淡,而等同于再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和再一次的审查决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复审高于初步审查或实质审查的法律地位和指导作用有被淡化的表现或趋势。

    利益相关:超凡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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