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港限奶令后首宗最重罚:带85公斤奶粉被判半年】?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港限奶令后首宗最重罚:带85公斤奶粉被判半年请知友正视事件,多角度考虑,平和理性回答,多谢~————————————————————————————————搁置撕逼———————相关问题:奶粉代购对当地奶粉业有何影响? – 经济学香港大陆游客是否正在逐渐减少?对香港经济是否已经造成影响? – 旅游 2018年1月8日 7 条回复 1109 次浏览 代购,奶粉,市场,法律,经济,香港
回复 ( 7 )
我有个在虹口机场海关领薪水的学长,有次聊天我问过入关带烟、酒的事儿
学:一般你带个一条烟啥的我们就当没看见,但有一个男人入关被我们拦下了
:为啥?
:这哥们儿推了一手推车的烟出来,连衣服都懒得盖一下,老子就是想放水特么监控那关怎么过,只好拦下了
我觉得如何看待的正确方式就是不看待。
请键盘侠不要因为这个题目又造出,做出,传出什么花样出来了。
别人对待这事。和你酒驾坐牢是一样的!
真正的文明社会公民对于正常的法律执行以及惩罚不应该有疑义和看法的。
有异议的请在立法前表明立场。
而不是执行了以后因为圣母心发作跟风起哄!
我就想知道,一个人怎么扛85公斤奶粉,脑补州长中
謝邀
香港地方小,如果要靠小小的香港供應內地龐大市場的嬰兒奶粉,真的會對香港奶粉供應做成壓力。所以為保障本地孕婦有奶粉供應,這次的重罰希望可以取得殺雞敬猴之用。
要真正解決問題是要從內地奶粉質量著手。就算香港有大量水貨供應到內地。受益的也只是小部份的嬰兒。依然有大量嬰兒要食有問題的奶粉。
有時回深圳經過羅湖關口時。會發現有些人不收奶粉。只收罐子。把其他牌子的奶粉放進去,當成水貨出售。
所以,只有中國政府嚴懲無良奶粉商。保證奶粉質量,問題才能根治。
本人声明:
鉴于知乎用户 曲可 对其回答所使用的禁止转载权限,同时对知识和观点自由传播的尊重,本人特此禁止 知乎用户 曲可 以任何形式转载(包括并不限于全文或任何片断)这篇回答。
其他人欢迎评论及转载。
详细原因,请参看最后的“18/3/2016 更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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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曲可强烈要求,在此实名反对曲可的回答。
首先,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和一国两制的定义,香港享有在不与基本法冲突的框架内的独立自主的立法权。因此,香港有权保留自己的法律体系,即与大陆地区截然不同的普通法(Common Law)系统,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立法会(LegCo)订立香港自己的相关法律。这就是所谓香港自行立法规管奶粉进出口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同时,根据常理,每个地方所订立的法律需要为大多数当地市民的利益服务,这也表了香港的立法精神。在我有限的认知内,目前全世界正常国家的法律是不会专门为游客服务或定制的,因为各地政府和立法会议员的长期服务对象,并非这些游客,而是当地常驻居民。在 曲可大人 的回答中,他闭口不提他所谓香港的立法精神是什么,从后面的回复中也在不断的变换着自己隐藏着定义。曲可大人 似乎认为,香港的法律需要为大多数中国人民的利益服务。这无疑是相当荒谬的。作为一国两制的一部分,香港有自己独立的司法体系,也就是说以大陆的法律作为参照,香港法律的立法和执行和美国法律的立法和执行是相似的。但是,相信没人听说美国的议员、政府和法律体系,需要为外国游客、尤其是中国游客提供超市民待遇。
香港为什么要立法规管奶粉的进出口?到底规管了哪些奶粉进出口?这些问题早在3年前的知乎问题中已经回答了的很清楚了:为什么香港不选择多进口奶粉而是限制旅客出境携带量? – 食品安全
香港作为自由港,以前并没有对奶粉的进出口做出限制。但由于三鹿等事件的发生,大陆居民对于国产奶粉的强烈不信任,导致对于进口婴幼儿奶粉的需求激增。因此,有些家长寄希望于香港零售市场,解决婴幼儿奶粉的安全问题。然而,由于很多人(包括赴港游客、深圳一签多行人士、及部分香港居民)都看重了这个商机,就到处买奶粉,导致香港本地市场奶粉紧缺,当地市民自己很难买到相应的婴幼儿奶粉。
与此同时,这些奶粉都是个人通过游客陆路出入境口岸出入香港和内地,导致香港本地公共交通受到很大影响。比如跟地铁很像的香港铁路东铁线,由于其连接了两个口岸(罗湖和落马洲),且班次相当频密而备受这些“水货客”喜爱。本来就很挤的“地铁”上,现在更是到处都是即将运往深圳的奶粉;几个靠近边境的人口聚居站点,也变得跟春运时期的全国各大火车站相似,严重影响了香港市民的正常生活。
因此,香港政府需要做一些事情,以便维持香港市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由于香港是个崇尚自由经济的法治社会,香港政府并不能强制要求厂商增加对港婴幼儿奶粉的出口。因此,香港政府能做的、同时也可行的就是规管婴幼儿奶粉的非正常出口(即从内地海关的角度看,应该属于走私行为)。即每位通过口岸出入境的人,都不能带超过2罐的婴幼儿奶粉。这一限制,对于要短期出游的香港市民完全是足够的;对于带了孩子前往香港游玩的游客,也足够把没喝完的奶粉带回内地而不至于浪费,这也是充足的。但是,香港并没有对正常报关进出口婴幼儿奶粉进行限制。
换句话说,香港只对走私奶粉的行为进行规管,而非对于进出口进行规管。曲可大人 在他的回答中,一直在混淆旅客随身携带奶粉和正常公司报关进出口奶粉的区别。
至于为什么那么多人爱购买香港走私入境的奶粉,这就是政治敏感话题了。
而问题中的携带85公斤奶粉,在大陆海关的眼中,即使在限制携带奶粉的规定生效前,也必定算是走私,更何况香港已有更严格的奶粉出口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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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2016 更新
曲可 先生在知乎管理员的干预下,终于修改了回答。
曲先生总算开始认真思考,比之前的回答要理性很多。
但照旧还是涉及对个人身份和政治倾向的揣测,比如本人是否在香港以及何时去的香港,跟本人观点是否有关?是否曲先生使用繁体中文,就能断定曲先生是自小在香港土生土长?更况且,曲先生所描述的一些内容远非事实。望曲先生能够从更客观的角度进行更改。
请好好说话,理性回答,多谢曲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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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2016 更新
看来曲先生还是很关注本人的一举一动嘛!但是曲先生在其最新回复中,不但不接受我释出的善意,还继续曲解本人的意图,并竭尽一切进行嘲讽。
我在17日的更新中,质疑了曲先生对本人的身份的恶意猜测,如下:
正常人很容易理解以上话语的意思,我只是根据曲先生的逻辑,因此举出了相似的例子。但他昨日新做出的回复中,显然对本人进行了辱骂。
有鉴于此,本人做出以下声明:
鉴于知乎用户 曲可 对其回答所使用的禁止转载权限,同时对知识和观点自由传播的尊重,本人特此禁止 知乎用户 曲可 以任何形式转载(包括并不限于全文或任何片断)这篇回答。
其他人欢迎评论及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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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016 更新
欢迎大家看看海关严打之后会是什么景象。
本人早就不想就这一问题再做回复,可惜曲先生依然不依不饶。希望,被曲先生再次举报为不友善后,这问题能够就此打住,曲先生也能做一位友善的人。
核心問題是香港就奶粉立法
香港的法律是爲了維護香港怎樣的核心價值?
如果說,香港是完全自由的貿易港口來說,針對購買奶粉超標立法,就完全違背了這一原則。
沒有維護核心價值的立法事大。
只維護利益的立法,應該是香港這個自由經濟體最讓人鄙視的管理方法。
至於評論里說維護利益的童鞋們,請問一個問題:香港產奶粉么?如果不產奶粉,那就是轉口貿易,爲什麽紅酒可以通過政府免稅的方式促進香港的紅酒銷售產業鏈,奶粉不可以?保護利益?呵呵,還有更好的辦法賺得利益的時候,你說這是保護?
基於某些反智青年的評論,我增加一點相關討論類似的問題做討論環境培養。
請大家忽略我對此問題立場——香港打擊奶粉的問題跟我利益無關——我的這個帖子只是想討論限奶令的立法是否維護香港法制的核心價值。
那些只想在情緒上有宣洩的港燦和廢青們,請自覺彈開。
言论自由是否应该包容「反对言论自由」这样的言论的自由? – 逻辑
如何看待美国首席大法官对同性婚姻法案的反对意见? – 法律
@Weizhi FANG 你既然写回答,編造我的觀點,就不要点我的名。點我的名,就不要屏蔽我不让我评论。
我的立法精神方面的探討角度回答已被人惡意舉報,並且進行了編造論點的針對性批判。多次舉報無效,因此這裡進行補充說明:
1、我認為對此立法事實本身,我沒有異議,但是對於此項立法行為,我認為有違香港自由貿易港的立法精神——維護香港的貿易自由的核心價值。
對比的是香港政府對紅酒進出口進行了免稅政策,推動了香港成為世界紅酒交易中心的貿易地位,爲什麽今天針對中國奶粉的巨大需求,不順勢而為,成為進出口貿易中轉中心,反而要限制立法,傳遞這樣一個不歡迎個體的旅遊者,並且差異化對待的形象出來呢?
2、根據:律政司 – 香港的法律制度
可見:香港的政府系統內貫徹著一個原則,就是任何人(包括行政長官)除非有法律根據,否則不可以作出構成法律過失或會影響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如果作出行為的人不能提出其行為的法律根據,受影響的人可訴諸法院,法院可能裁決該行為無效,不具法律效力,並下令受影響的人可獲賠償損失。這方面法治的原則稱為合法性原則。其中一個合法性原則的推論可概述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論種族、階級、政見或宗教信仰,都須遵守當地法律。
那麼專門針對某一類人購買奶粉的行為進行法律規範,是否違背香港的立法精神呢?
而不是某些人編造的所謂的我的觀點:香港法律要為所有中國人服務。
即所有香港人和在香港的人都應遵守的法律——而不是只針對某一類人進行的約束。
3、針對立法的討論,而不是以暫時的困境來否定事件發展的探討。突然湧入的購買者的確對香港本地居民的生活造成了困境。但是就此立法了,是否應該針對黃金也立法呢?爲什麽黃金出境攜帶門檻價值那麼高,奶粉卻只有區區兩罐呢?最近香港聽很多類似的惡毒推演,假想中國作為敵對方。比如高鐵不能通,一通就會被用來運兵之類的滑坡理論。奶粉不夠買,上環和尖沙咀的小熊餅乾也不購賣,咋不也立法呢?小熊餅乾由商戶自行決定限購,不就解決了?爲什麽要動用這麼高成本的管理呢?立法不貴啊?成本考慮也不適合吧?
4、請不要再編造他人觀點,並且把祖國當做假想敵了。中國抓逃稅,我認為可能存在個案漏掉的情況,但是執行還是很嚴格的。而且,與我對此事的觀點無關。
以下內容作為補充,另外還有該問題下閭丘露薇的一個帖子我看了,我認為應該再多考慮一些,即嬰兒奶粉產量有限,應該控制銷售。
可是希望某個舉報我的小朋友記得,你是小學來香港的,那之前,你喝的也是內地奶粉(也許也是香港買的過境奶粉),既然可能曾經共飲一江水,幹嘛在這個問題上擺出你我不共戴天的仇恨出來,舉報+拉黑呢?有什麽觀點不能擺出來好好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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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5 补香港『信报』里的一篇文章摘录。作者纪晓风,文章标题为『金針集 : 《環時》暗諷「禁運」奶粉似「閉關鎖港」』,发表日期2013年3月5日
作者:胡江
链接:为什么香港不选择多进口奶粉而是限制旅客出境携带量? – 胡江的回答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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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用繁體字是因為簡體字搜索的時候內容偏差大,在香港用GOOGLE繁體字搜索容易一些。我懶得改來改去的麻煩。拿繁簡體說事兒的,呵呵,目前我看到的都是港燦。
此貼我的討論到此為止。
目前沒有接到同一時空的邏輯探討,感謝各位點贊及支持。
香港太恶心了!
1我买奶粉花的是自己的钱。没偷没抢!
2全世界都没禁!小香港凭什么?
3拘留那么久。买东西都被判坐牢!我也呵呵了。
4香港这个法律就是针对大陆人的!存在歧视!
5作为自由市场的模范香港竟然做出这么low的法律!严重影响香港经济环境!
6被判刑的人太可怜了!她家宝宝还在等奶粉呢!
7香港和这个法律有关的相关人士!你们侵犯人权了!你们没有公德心!你们不懂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