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员工能不能自己成立公司代理原公司的产品?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作为一名在职员工,能不能和别人合伙成立公司,代理原公司的产品?法律上有没问题?如果不行,通过成立子公司的方式可不可行…原公司会不会认可? 2017年7月24日 4 条回复 1574 次浏览 代理商,创业,商业,法律,渠道,销售
回复 ( 4 )
有法律风险。
如果是普通员工,不受公司章程可能的竞业禁止条款所禁止,如果之前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禁止的,可以代理。
但是,原公司可能以使用在原公司的客户资源等为由主张侵犯商业秘密,需要注意。最好能够保留客户开发过程的记录予以反驳。
建议和老东家保持良好关系,这样才能共赢。
只要不是原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原公司的章程里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我认为都是可以的。
谢邀,具体要看公司的章程和你跟公司之间的合同,如果存在相关的禁止性条款的话,那就有点麻烦了。。。
还要看你这样带走了原公司的客户的话,如果有一些敏感的信息的话,你可能涉嫌泄露商业秘密等等的问题
最关键的是,要处理好跟原公司之间的关系,要做好利益平衡和捆绑,最好能够跟原公司高管达成某种默契
我也算是元老了,老东家也给分了股票,所以不想直接辞职去和别人合伙…我朋友在政府有资源,我有技术、业务以及对产品的了如指掌,所以想合伙代理老东家的产品(同时可以开拓其他项目)…目前比较困惑的是如何找到一个共赢的合作方式…各位知乎大神,求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