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康帅傅”那种山寨品牌,有哪些特别搞笑奇葩的啊?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感觉很多人都在搞类似的山寨商标,好像没谁管啊,而且感觉还没什么风险的样子。 2017年10月10日 10 条回复 1272 次浏览 商标,奇葩,山寨,搞笑,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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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每一个知识产权从业者,都会面临到“山寨”的案子。最开始还义愤填膺的想要拯救世界,净化市场风气,维护社会主义接班人的身份。等到我们见的多了,也就变得见怪不怪,纯粹当成工作之余的一种娱乐解闷方式了。下面的山寨品牌里,有一些是我平时收集的论坛图片(汽车之家),还有一些业界流传的搞笑段子。
白事可乐,遇到出殡白事时来上一口?
晶晶亮,透心凉,雪露。
正宗的红罐凉茶,王老古!
营养伙伴、营养客栈、营养直线……你们咋不上天呢?
依利和伊列,感觉盯着这几个再看下去,就要不认识“伊利”咋写了。
有一种牛奶叫特加浓。
旺子这么乡土气的名字,配上这么魔性的娃娃头像,根本停不下来!
我读了三遍硬是没读出来“dasabi”的发音,要不你们试试?
pama,似乎有点萌?
放过肯德基和麦当劳吧,要被你们玩坏了!
威力加强版的麦当劳和曲同氏,一山更比一山高。
康帅傅纯净水,畅销大江南北,旅游景点必备。
组合套装,康帅傅方便面,就是这个味!
“周住牌”洗衣粉,去污渍更强力。
我真是日了猫了啊!!!!
暂且不论上文里的这些图片是否尽数属实(就笔者个人,就起码经历过四五种),山寨品已经入侵到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确实是不争的事实。这些山寨品牌之所以要千方百计的傍上大款傍上名牌,当然是想要从中浑水摸鱼以假乱真,借助着原有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群众们的信任,来从中谋取不法利润。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一不留神,可能就会落入不良商家的圈套之中,成为花了冤枉钱的冤大头。
这样的行为,当然是违法的。
2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规定,经营者利用商业标识实施市场混淆行为的,最高或罚款一百万元。根据送审稿的定义,利用商业标识实施市场混淆的行为有四种情形:擅自使用他人知名的商业标识,或者使用与他人知名商业标识近似的商业标识的;突出使用自己的商业标识,与他人知名的商业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的;将与知名企业和企业集团名称中的字号或其简称,作为商标中的文字标识或者域名主体部分等使用的。
送审稿规定,“傍名牌”的经营者,违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处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处以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根据情节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在现行法律中,此类行为最高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针对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力度弱、震慑力不强等情况,送审稿完善了执法机关的监督检查权限和职责,赋予执法机关查封扣押权等行政强制措施。
同时,在知识产权方面这些山寨品也违反了《商标法》。根据我国《商标法》法律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毫无疑问,这种奇葩的山寨品肯定没有经过商标注册人的合法许可,是赤裸裸的“商标侵权”行为,严重违反了《商标法》的法律法规。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是时间的问题了。
利益相关:超凡知识产权员工,协同专利代理人、律师,帮助大家解决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相关问题。
谢邀
具体牌子的笑话我不太知道,有件事倒挺哭笑不得的。
毕竟我大D版军团也是当过最终boss的。B社那个咬牙之恨啊…,
等等,大陆有高达迷?
泻药
上海旅游时候某生煎店的卫生纸叫 清飒
那个立的偏旁小的可以
但是我还是机智的发现了 (☆_☆)
估计你们都没吃过喜三郎果冻吧,写毛笔字简直和喜之郎一毛一样
还有初中的时候同学去买鞋,那个时候特别流行双星,然后他花了二十大洋买了一双,结果穿了一周就坏了,然后仔细看鞋盒子,原来那个牌子叫双星球。。。。。想买双星球鞋,却买了一个双星球牌的鞋。
最后,以前买到过夺强牌洗衣粉,用完才发现不是奇强
三年前吧 和朋友踢完球去买水 乍眼一看 哟?红牛瓶装这么便宜? 遂买之。
回到宿舍喝了一口觉得味道不对,再看瓶身…
GongNiu就算了 两头牛屁股对屁股是怎么一回事?
约十年前在火车站外喝过脉劫╮(╯▽╰)╭
说个好玩的:有个话梅牌子叫“同享”,其生产厂家同时也注册了“同亨”、“同亭”商标,提前堵住了山寨的道路。
仿UGG品牌,第一波是把AGG~ZGG都仿了,然后是OGC,UGC,OCG,UCG……
不信自己查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