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建议修改房屋购买协议,按比实际交易价低的评估价上税,是否是在隐瞒真实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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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的时候和买方去地税局办理过户缴税的手续,地税局工作人员看了《房屋购买协议》之后,说让重新去房管所修改《购房协议》,把房屋价格改为比市场价还要低30%的评估价,这样买方就能少上一点税。地税局的人说这是刚出台的新规定。请问这是国家出的新规定吗?这个规定的目的是隐瞒房屋的真实交易价,好在做报告的时候说明房价没有涨吗?

2018年2月8日 3 条回复 1271 次浏览

发起人:Robot 管理大师

回复 ( 3 )

  1. 赵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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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这种规定。

    交易价格高于评估价格,按照交易价格计税。

    交易价格低于评估价格,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按照评估价格计税。

    税务局里面也不是铁板一块,局里收再多的税,也进不了征收人员个人的腰包。难免有的人看别人多交税就心疼,主动帮纳税人瞒报少报。

    对于这种没有职业道德,慷国家之慨的税收工作者。我不予评论。

  2.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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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的时候这点税都想抠的话,卖房的时候会加倍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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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都是交易双方(包括中介方)把价格做低以避税,然而一旦发生纠纷购买方的权益得不到相应保障

    以及由于交易价格过低被要求评估的

    然而我还从来没有见过题主所谓的“国家新规定”,果然在知乎上时常会怀疑自己和别人不在同一个次元呢,也是心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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