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物资因他人原因造成损坏,同时损害到附近他人财产,如何赔偿?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我公司电线杆路,通信杆路因挂车过路挂伤电线杆倾斜,肇事车辆未找到,杆路倾斜砸坏附近居民破旧房屋,现居民阻止我方更换新杆路,要求我方赔偿房屋财产。请镇,村政府出面都说未找到肇事车辆,由我方先赔偿居民房屋,且按重新修建造价估算。觉得不合理,在这里询问法律专业人士,给予好的意见。 2017年12月4日 2 条回复 1130 次浏览 法律,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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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解读第二十八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第三人过错”是指原告(受害人)起诉被告以后,被告提出的该损害完全或者部分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从而提出免除或者减轻自己责任的抗辩事由。第三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并且第三人与被告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比如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其工作人员作为第三人,提出“第三人过错”的抗辩。用人单位应当对工作人员造成的损害,承担替代责任。要注意两点: 一、第三人过错是造成损害的唯一原因。二、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谢邀。您的情况,若村民起诉您赔偿损失的,您有责任赔偿损失,若完全由第三方原因造成,您可以申请将第三方列为共同被告,举证责任由第三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