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 2016 年 4 月 8 日起实行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买护肤品 包包 化妆品岂不是不能开心的买买买了 2017年11月11日 10 条回复 1320 次浏览 WTO,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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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统一更新一下吧:
坏消息是,亚马逊直邮等渠道已经开始执行“新税率”,经过几天的观察基本判断亚马逊是按照新的行邮税在执行,直接结果是免税直邮的大量减少,尤其是服装类税率提高到了30%,以前可以免税的现在很多都不能了。
好消息是,传统转运渠道(非阳光清关)依然执行行邮税,50元以下免征额,目前对应税率仍为10%、20%、30%、50%,是否被税还是看脸,以海关抽检为准,也就是转运和以前没区别。
————之前的原文————
其实也还好,转一篇写的比较好的,懒得看的前面先给结论:考拉等跨境电商要交的说肯定是要增加了,个人自用美亚直邮等还需观望,走转运的和以前被税几率变化不大,如果被税便宜的交税变多,贵的交税变少。
—-以下是详细的分析—-
4月8日将要开始实施的海关新政,这几日纷纷扰扰搞得海淘圈颇不安宁,不少人问本胖还能不能海淘了?被税几率要增大了?此文个人解读海淘新政以及对海淘的影响,抛砖引玉。
到底新政对海淘族有多大影响?对跨境电商、对淘宝代购、对海淘自用的人会怎样,刚需要买奶粉、买护肤品、买奢侈品的怎么办?
一、为什么会有新政出台?
回答:国家少赚钱+有人告状
想读懂新政的出台以及主要变化,必须要知道“行邮税”(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并统称行邮税)的前
世今生。传统意义上的“行邮税”针对物品主要是文件票据、旅客行李、亲友馈赠物品等,其“非贸易”属性较为明显,我国一直对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商
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行邮税”征税,首先有50元的免征线,其次商品税率为10%、20%、30%和50%,总体上明显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贸
易进口货物的税负。
上文的意思是如果海外亲戚给你寄东西,自己海淘买东西,和你是贸易商按贸易进口一批货物,即使是同样的东西,前者的税率是明显低的。
在以前海淘不太流行的时候,尤其是个人海淘、小代购的时代,这种做法大大方便了海关实际操作,也让个人得到了很大便利。但这两年海淘发展越来越快,
尤其是大的电商天猫、京东、考拉这样的纷纷加入海淘阵营,对于大电商们依然采取这样“厚道”的行邮税,显然国家就不爽了——明明是B2B的贸易,却要打着
个人自用走行邮税,还能拆分包裹甚至免税,这是偷税漏税!我少赚好多好多钱啊!
除了少赚钱以外,很多传统贸易、非跨境电商的人也不爽了,我老老实实的进口交很多税,导致商品价格高,和跨境电商比没有竞争力啊,他们卖得比我们便宜,我们生存不下去了,这样不行!
有人告状+国家少赚钱,这就是新政出台的背景了!
二、到底海关新政说了些什么?我看不懂啊
回答——跨境电商大大增税,个人提高行邮税
海关新政其实说了2点改变——一是针对跨境电商不能免税,并且提高税率,二是对于个人调高了行邮税。
1.对于大型跨境电商、保税区的来说,取消“行邮税”改为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就是说大家都一样了,别跟我说个人自用50元以下税额免税了,你不是个人自用。
相比行邮税最低为0,现在是多了消费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17%),个人购买限额(这个一年20000对个人可以忽略,以前说的是10000呢)之
内的按照主体价格的70%征收,也就是17%*0.7=11.9%的税,无论跨境电商买什么,至少都有11.9%的税是必须要上的。
而跨境电商是一定会超过20000限额的,超过以后就会被全额征收税费,和外贸进口商完全一样,保税区基本形同虚设了。
2、行邮税上调了。对于无法做到三单合一(交易、支付、物流)的部分海淘族(或者海外亲戚给你寄东西)来说,依然有用行邮税的情况,依然有50元免征线,但是税率调高了。
目前行邮税分别为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比如10%有鞋类、电子产品、20%有衣服,30%有高档手表、50%有护肤品。
现在则变成了三档,分别是15%、30%、60%,如下图所示,基本全都有了上调,电子产品变成了15%、衣服鞋类变成了30%等等。详见财政部发文《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下图
这对于个人海淘来说,显然不太好,但其实这是指海外亲戚寄东西之类的情况,如果你拿不出交易凭证的实际价钱,那么你被查上税时,交的钱自然比以前更多了,实际则真心不会,请继续往下看!
三、我是个人海淘用户,新政到底对我有什么影响?
回答——直邮低价值加税,高价值降税;转运没区别甚至更好
个人海淘实际分三种,直邮预缴税(如亚马逊等)、直邮不预缴税(如Lookfantastic等)、传统转运。
理论上4月8日新政开始以后,亚马逊预缴税的直邮如果能紧跟新政的话(不按行邮税而改为综合税),不好的地方是所有直邮商品都会有税,好的地方是高价值的商品可能税率会持平或者降低,但实际操作亚马逊之类能否紧跟变化,会作何反应还需等到4月8日。
至于直邮不预缴税的,和以前也没有太大区别,依然会有看脸不交税的,也一样会有被正确收税的,比如英国下手护肤品,自用范畴税率应该从以前的50%变成了32.9%,要么不税要么税的少了,这是好事啊!
对于转运的情况,则分2种:
1.你走阳光清关路线,被税几率很大,税金按照新政,在个人自用范围内持平或者减少,如前文图1所示;
2.你走传统转运灰色路线(按行邮税),也和以前一样渠道选择很重要,选对了合适的转运和渠道,被税几率依然很低,并且一旦被税如果海关要按照4月
8日以后的15/30/60行邮税高税率,你还可以拿出交易价格凭证(如订单交易截图),要求海关按照新的4月8日新政降低税率呢。
至于有人担心转运公司会不会涨价之类,个人觉得不用担心,那么多几百上千家转运公司,价格和服务是市场行为决定的,这家不行选那家,对他们来说利润才是第一位的。无论是中国还是国外,只要有利益,不阳光的“灰色渠道”永远会存在下去。
四、4月8日以后,被税几率是不是增大了啊?
回答——被税几率和新政没半点关系
很多人问本胖一个问题,4月8日海关新政是不是被税几率增大了啊?这应该问的是非预缴关税情况。
其实这海关新政和被税几率根本没有因果关系,被税几率只是和海关查验力度和工作认真程度有关。因为实际海关对于这无数的货品只是抽检而已(东西太多,临时工太少),所以海淘圈有“看脸”说,脸黑被税的话,我们记住一句话即可——纳税光荣!
就好比你是Java码农工程师,一月固定10000元工资,听说4月8日起你们卖的软件涨价了,你就会比以前百倍努力工作了?你的工资并没有涨啊。要知道海关可都是公务员,不是说多收税就有多提成的,加薪要经过人大批准的。。。
经常海淘的人都知道,转运购物超过50元免税起征线(比如一件300元的衣服,理论上以前要交行邮税60元)的东西占绝大多数,但实际海淘中如果你选取的转运公司靠谱、渠道靠谱,300元衣服这样的东西,实际被税几率是趋近于0的。
以本胖个人自用为例,近些年自己海淘、帮人免费代购的东西上千单总有了,实际被税只有4次——分别是iPhone 4s(税150)、iPad
air(税200)、空气净化器Blueair(税200,价值6000)、还有一次帮人免费代购的名仕腕表(税214,手表价值1000刀)
所以,如果你是个人海淘自用为主,此次4月8日海淘新政实在不用过多担忧,对于个人海淘转运,被税几率依然会很低。另外即使被税又如何?咱一年才能海淘多少啊。
五、我是淘宝给人代购,我是不是没生意可做了?
回答——你更有优势才对
有同学是淘宝专门代购,然后觉得4月8日新政后,自己要完蛋了。。。
其实本胖觉得,你想多了。本次新政受最大影响的显然是京东全球购、考拉海购这样的电商,他们每件货物都必须交税,并且超过2万限额就会全额交税,成
本会明显增加,而个人海淘/代购的用户走的是“转运”这种灰色渠道,被税几率很低,所以显然面对电商的竞争,你是更有优势才对。
五、那海关新政以后,我该怎么办呢?
回答——提高自己学习转运,一样买买买!
总的来说,这次税改只能说吃查缺补漏,对以前“行邮税”被电商钻空子制度的完善,当然个人海淘用户也受到了影响,最大的变化可能是没有免税一说了,如亚马逊直邮预缴税的商品可能会有一些影响,当然准确的海淘影响还需4月8日以后检验。海淘族如果想利益最大化,更需要学习海淘转运攻略,丰富自己的海淘手段。
其实,本胖一直觉得,海淘除了省钱提高生活品质外,更大的作用是打开了一扇大门,看到了一个新世界,看看我们推荐的琳琅满目的新东西好玩意,该买买该玩玩,这点海关的变化、这点税钱,真不至于让你每天焦虑啊。
来源:4月8日海关新政解读:被税几率要增大了?我要多交多少税?
关于这个问题昨天正好新写了篇文章,写得比较急,可能有些观点还不是很成熟,发在这里跟大家探讨。不合理的地方还望各位多多拍砖。
面对各大海淘平台风起云涌的态势,今年3月24日,中国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中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新政要求自今年4月8日起,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一时间各路海淘平台哭爹喊娘,很多小平台直接被新政拍死。当时我还跟朋友打趣说,海淘平台被税是迟早的事儿,国家支持的是云计算,又不是云走私,不过做人肉代购的朋友这下可以生意兴隆了。结果,今天在朋友圈看到一篇题为《海关严查!4月8日后回国的小伙伴们做好被收税的准备!》的文章,说很多在海外购买自用品、礼品和代购的人,在通关时被开箱检查、收税的事情——照片里一堆化妆品被仍在关口的地上,大家纷纷表示宁可不要东西了,也不向海关交罚款。文章作者和很多评论者都对海关兢(sang)兢(xin)业(bing)业(kuang)的检查表示难(yi)以(qun)接(hun)受(dan)。
我觉得这事儿挺有趣,写篇文章和大家聊聊背后更多的故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从理论分析读起,没兴趣的朋友也可以直接看第二部分。
1. 理论分析
在《「微经1 – 3」为什么会有交易?》()中,我以啤酒和花生米的例子讲过两国之间的贸易如何因比较优势而发生,以及,为什么贸易使得两国的境况都变得更好。从经济理论上讲,国与国之间的贸易是互利共赢的“好”事,不应该有关税。但理论终究是理论,经济学中的“好”也不见得是真的“好”,现实中还有各种各样的问题。
第一,我们以甲和乙两个国家为例。假设在贸易中,甲国向乙国出口钢铁,乙国向甲国出口粮食。对于甲国来说,这意味着,如果没有贸易,甲国内的粮食本应卖得一个比国际价格更高的价格——贸易让甲国的老百姓以更低的价格吃到了粮食。但另一方面,甲国的农民则只能得到更少的收入。当然,理论上讲,甲国的农民可以转行去生产钢铁,因为国际贸易使得甲国的钢铁生产者,可以卖到一个比没有贸易时更高的价格。但在现实中,想转行往往并没有那么容易,最后甲国的农民无法转行只能继续种粮食,那么,在甲国国内,贸易虽然让老百姓总的福利增加了,但农民的福利是实实在在减少了的。
第二,虽然甲国国内农民的福利因为贸易减少了,但他们可能也因为钢铁价格下降而获益呀,毕竟农民也要住房子等等——钢铁价格下降会让各种工业消费品价格下降。那么这里就存在一个核算的问题:甲国农民因为贸易存在,在粮食生产上福利受损,又在钢铁消费上得到福利,那总得来说,甲国农民的总福利是因为贸易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呢?所以,理论上来看,甲国全体国民作为一个整体在贸易境况得到了改善,这点没有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甲国中的每一个国民都因贸易而获利。换句话说,贸易是对福利的重新配置,而影响贸易结果的关税也是如此——是否采用关税、补贴等手段来影响贸易结果,以及采用到什么程度,取决于这个国家如何看待“什么是好”这个问题。
第三,那么什么是“好”呢?学过经济学的人都知道,经济学只讲效率,不管公平——在经济学中,只要“总剩余”增加了,我们就认为是更“好”的。但现实中往往不是如此。假设甲、乙两国贸易的不是钢铁和粮食,而是棉花和军火——甲国向乙国出口棉花,用赚得的外汇购买乙国的军火,来维护本国的安全。首先,如果甲国有大量的棉花生产者,那么他们之间的竞争将使得棉花价格被一再压低,最终在贸易中只能得到较少的剩余。相反,如果乙国的军火商只有几个,甚至还彼此勾结,甲国不得不面对高昂的军火价格。那么很显然,甲国出口棉花赚来的外汇,很可能只能买很少的军火,所以,就算总福利增加,但甲国在贸易中得到的剩余远没有乙国那么多——在国与国之间的较量中,“共同富裕但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对于只能喝汤吃不着肉的弱小国家来说,这个结果可能还不如“大家一起贫穷”。其次,贸易的好坏需要在动态的视角中看,显然,甲国出口的棉花对于乙国来说只是普通日用品,但如果有天乙国拒绝向甲国出售军火,甲国的安全压力将陡然增加,这是甲断然不想遇到的情况,但却是“坚持贸易而放弃自主生产军火”所不得不面对的风险。诚然,在绝大多数的国际贸易中,并不涉及军火这么敏感的商品,但诸如新能源等等,也被一些国家视为具有战略意义的商品,宁可损失贸易的福利,也要给进口品增加关税,以保证本国的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除此之外,即便我们抛开以上问题不谈,一个健康的贸易结果,还要求国际收支基本均衡。也就是说,当甲过出口棉花赚得外汇时,也要用等量的外汇购得其他国家的产品——毕竟真正能给甲国人民带来福利的是他国生产的产品,而不是一张张外国纸币。如果一个国家存在长期的贸易逆差或顺差,其实都会带来各种问题。
第四,出口国家可能因为出口品的外部性蒙受损失。还以甲、乙两国为例,假设甲国向乙国出口钢铁,乙国向甲国出口粮食。那么我们都知道,钢铁的冶炼需要炼焦,要耗费大量的能源,并带来大气污染、水污染等。乙国从甲国购得钢铁的同时,也将环境污染留给了甲国。当然,在以鼓吹市场经济为“正三观”的今天,乙国并不比为甲国的污染背负道德上的歉意,但甲国总会意识到问题所在,并尝试调整本国的产业结构。事实上,不只是钢铁等带来污染的重工业行业,包括充满各种代工所谓“血汗工厂”的行业,都是如此。那如何改变贸易的结果来实现这个过程呢?投资是一方面,关税、补贴这些在市场派眼中“反动”的手段,也是有利的工具。
综合以上四点可以看到,国家之间的贸易虽然增加了两国各自的总剩余,但并不意味着两国中的每个国民境况都变得更好。此外,双方因市场结构、议价能力的不同,通过贸易得到的总剩余也不同,可能在“共同富裕”的同时也“拉大了贫富差距”。再加上一些敏感、具有战略意义的行业需要保证自给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保护环境的压力,自由贸易并非总能真的让参与的国家“更好”。这时,诸如关税、补贴等手段,也就获得了政治合理性和可行性。
2. 海淘被税
以上说了这么多,跟我国这次的“海淘收税”有什么关系呢?其实这背后还有个大背景,想必大家都听过“产业结构调整”的说法,以及最近更热的“供给侧改革”。
经济的发展有两股力量:供给和需求。以前,当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国家就觉得,主要是因为大家手里没钱,消费不足,企业就没法生产,进而没法给员工发工资,老百姓就更没钱了,所以,咱们刺激一下需求吧。于是,要么是大量的投资(比如2008年的四万亿投资),要么是降低银行利率甚至准备金率,这两个办法分别叫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都会让市场上有更多的钱,也就让老百姓手里有了更多的钱。背后的算盘是:老百姓手里钱多了,然后去买房子,然后开发商盖房子去买钢铁、水泥,那么钢铁和水泥商又会再继续拉动更上游的行业——国家用一点点投资,撬动了车轮,让它继续向前滚动起来。
但后来国家慢慢发现,投资带来了产能过剩不说,老百姓手里有了钱,不一定买国货,都去买了进口货,到头来国内的生产行业还是没能被拉起来。所以,本来计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让国内的高科技行业、轻工业发展起来,代替传统的高污染的重工业,因为国内产品质量不行,吸引不了本国消费者,落空了。于是,国家又提出了一个新的说法,叫“供给侧改革”。也就是说,既然大家不愿意买国货的原因说到底还是因为国货质量不行,那我们就从生产侧入手,提高国货的质量,这样等国货质量好了,大家愿意买国货了,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的目标也就达成了。但刚开始的时候怎么办,总不能全都让国家来买国货鼓励生产商创新、提高品质,还是得鼓励大家买呀,于是给海淘收税的办法就出来了——既然大家不愿意买国货,那我就对进口收税,进口品贵了,大家就能买点儿国货了吧?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说,如果你认同当初柴静拍的那个“穹顶之下”[1]的视频,认同国家应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就应该一定程度上接受“海淘收税”带来的“损失”——你少买进口化妆品心中的不快,也可能变成你父母、亲戚兜里的工资,甚至是未来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这个概率可能不大,但确实是存在的。
政策的背后总是各种利益的取舍,只是尴尬的是,这利益可能不是眼前的现实,只是缥缈的预期,面对各种不确定性,谁也不敢说未来就一定会如何。另一方面,“海淘关税”就真的能如愿推动国货的成长吗?如果到最后国货就是不行,大家宁可花高价也去买进口货,只能导致走私横行,肥了各路“聪明的”走私客——毕竟挨个开箱检查这巨大的管理成本,也是没法持久的,让巨大价值耗散在对走私的角度上,也是政策无效率的来源之一。
所以啊,还是请国货多多努力,还是要我们自己多多努力。
[1] 《穹顶之下》是由柴静制作的雾霾调查纪录片,于2015年2月28日播出。片中柴静走访多个污染现场寻找雾霾根源,赴多国实地了解治污经验,并从国家层面和个人层面提出了行动方案,调整产业结构、降低高污染、高排放重工业的比例,是其中观点之一。
诸位可以尝试搜一下“金融危机”+“以邻为壑”+国家名,作为关键词,看一看几百年来发达国家在面对历次金融危机时都在做什么。
看完后就会发现,几乎所有独立自主的强国,面对金融危机,都会选择“以邻为壑”,以保护本国的产业与就业,通过通胀贬值向外转移危机。
我玩《维多利亚2》游戏的时候,很多小国,在大国的势力范围内,关税都无法独立自主,只要爆发全球经济危机,由于没办法阻止被倾销,最先垮掉都是这些小国的手工业与制造业,并引发失业。然后失业大军发动暴乱,引发政府管理失效,国家陷入内乱。
而现实中,随着中国进入WTO,我国商品在低关税的情况下,直接冲击了中东北非的手工业和南欧的轻工业。间接促进了埃及等国家的民众暴乱与欧猪五国的濒临破产……
对于政府而言,加增进口关税,就能将消费有效地留在国内并促进就业,就业一增加就有钱了,就能继续带动本国的消费,让大家都有钱赚,提高生活质量。所以嘛,为了保护本国产业与就业,你看美国欧盟这几年各种惩罚关税和反倾销玩得不亦乐乎,但什么时候看到菲律宾越南敢加玩关税和反倾销呢?
所以嘛,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几代人奉献一生,换来这独立自主(耍流氓)的关税地位。如今在全球金融危机的情况下若是不用,是不是愧对祖先呢?
没什么好看待的。
具体有什么影响请看 体验狮Ethan 的专栏文章:
实力辟谣:海关新政后出境游购物怎么办?
————吐槽向原文————
“先诳之曰:“与若芧,朝三而暮四,足乎?”众狙皆起而怒。俄而曰:“与若芧,朝四而暮三,足乎?”众狙皆伏而喜。”——《列子·黄帝篇》
不得不说鲁镇的小民们不成器,连喷都找不到点。
多收税少收税并不重要,朝三暮四的故事听过吗?减了你的税,还有非税收入呢,早上多给你一个栗子,晚上就要少给你一个甚至更多个栗子(考据应该是橡子,不是栗子)。
提高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比例,提高中央税收在税收收入中的比例是中央的政策。税收相对于非税收入更固定反而透明,更不好做手脚。
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才是正确的黑点,中国所说的“重税”,恰恰是指不叫税的那些非税收入,包括卖地、收费的政府收入。这些才是最大的财政问题。别一看出来个什么什么税就呜嗷乱叫,其实连七寸都没点到。
小小的关税,一个调节性税收,却纠缠个没完。然而鲁镇的小民们却不管这些,他们只知道自己眼前的柴米油盐和一亩三分地。却不知道自己的土地被卖了又卖,等过一轮继续再卖。
包括营改增,包括煤炭资源费改税,这都是明面上的,你们可知道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建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借你们存进银行的钱,又是一种变相的税吗?
看了玄处和督工的答案,我万分羞愧,不但一下子就理解了政府此次税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还对我以前多次海淘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这种小资产阶级行为对国内制造业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损害,拖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后腿,近年来国内经济下行,小生产商不断破产倒闭,都是我这种行为间接导致的,楼下菜市场里每天放的温州皮革厂倒闭的故事中,我这种行为也是要占一部分责任的,现在政府宽宏大量,既往不咎,有些思想落后的人非但不感激,反而心存抱怨,我替你们捉急!假如大家都不海淘,不在外国买便宜货,只在国内买贵的,国内制造业早就崛起了,我们早就用上了质量世界一流的国产化妆品,国产相机,国产奶粉,外国女性都会疯狂的购买中国名牌包包衣服首饰等奢侈品,这样一来,大家工作也好找了,工资也都变多了,中国梦就实现了,多花那么一点点钱又算什么?我曾经在香港帮人买化妆品,国内税后卖1000的东西,只花了700块,中间这三百块钱要是交到国家手里,用在国内,可以补贴亏损国企,给银行平坏账,盖政府大楼,补贴雷锋的故事、郑义门等优秀国产动漫,让国内金融业制造业文化产业都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用在国外,无论是在不能说的国家办公司还是投资非洲小国,那都是一盘大棋,都会给国家带来难以想象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星辰大海指日可待!而我们却只是用这些钱改善生活,买衣吃饭,真是太可耻了!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虽然国家不追究了,但我建议督工和玄处领头,号召每个以前曾经海淘过的人,交出之前“变相走私”昧下的钱,支援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祝我们伟大的国家万税,万税,万万税!
这次税改,有个高票答主说是因为财政部和海关总署的博弈。其实这是后面横生出来的,缘起在于霸道的EMS让大量本该被征税的产品通过他的渠道流入国内,而海关总署因为万国邮联的缘故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于是想出办法整EMS,让他关掉,搞死他。
EMS是属于邮政系统,(有个朋友回复说已经从总局剥离了。我想起来确实是国家要求市场化运作了,主要在上海因为ems编制庞大这件事没办下去,所以我忘记了。)身上有块很响亮的牌子——万国邮联。万国邮联有一条,就是保障邮寄的自由。毕竟是国际条约,当海淘兴起,总署领导带着个司长一起去和对方交涉进口检查和上税的问题,也就是要数据接口做数据报备的时候,对面很牛逼的以万国邮联搪塞,说你们管不了我,把署长噎了回来。因为征税和进口检查是需要货物的三单的,支付单,货品单和运单。我们称之为三单比对,而这被对方作为借口严重影响邮路自由,会引发外交抗议。因为三单需要外国电商的数据库和支付信息,然而外国银行和信用卡机构却不理睬我们索要支付信息的要求。后来只能和银联合作了,并提出要求支付单需要使用银联的或者中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但是海淘还是国际信用卡居多,于是这三单比对只是一句空话。ems还是在大干快上,上海虹桥七条进口线,一天上海就过超过五万个包裹。每天海关的损失都很大。更关键的是国家安全,EMS的暴力入境使得海关对于货物信息完全失控了,严重危害国家安全。
于是有了今天,但是没想到财政部横叉一杠子。这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马前卒 马督公这上来就偷换概念,海淘并不都是走私,走私是不经海关不交税,而个人海淘之前是经过海关由海关决定收不收税,收的税有别的答主说是行邮税,并不高,而这次改革变成了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税负一下子提高了很多,不是专业人士,对于增值税该不该收不评论,而这个消费税就明显是国家调节控制海淘的了,至于是国家创收手段呢,还是防止外币流出,还是保护国内市场,就看个人理解了。以我们屁民多年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和观察,不难得出结论。
@鬼神李子衿 的高票答案里说”财政部长楼继伟发现了这个漏洞,决心将这一块正规化,所以亲自推动了跨境电商政策的出台,这里面包括说服改变了总理的想法,总理的意思是对新生事物先发展大再说,但楼坚决反对,说不符合规则的东西一开始就不能存在。”
“不符合规范的东西一开始就不能存在”。楼部长这话说得好啊,只可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税收只有第五十六条的一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现行大部分的税法有几条是真正通过人大立法来实现的?几条是国务院下个文件就实行了的?
“不符合规范的东西一开始就不能存在”。请问宪法中仅仅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那么对外国企业和个人征税是否违反宪法?
“不符合规范的东西一开始就不能存在”。请问你制定的规范在程序和内容上都符合宪法吗?
包括这次的收税,洗地党说海关收税合法,那么请问关于代购物品需要交税的法律是这两天才出来的吗?海关之前对代购的放任行为有没有违反法律,是不是涉嫌渎职?再说严重点,是不是“走私”的帮凶?这样“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又该如何追究?
《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政府机构为了做出“正确”的事情可以不按照宪法对外国企业和个人征税,可以绕过人大直接由国务院制定税法,而政府机构渎职,甚至违法的成本几乎为零。请问既然政府可以做出如此多的“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而又无法被追究;普通民众为何却要处处服从从制定到实施都并不符合规范的法律法规。
这双重标准玩的真6啊。这难道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有些政府的标准从来都是:对我D有利的,“黑猫白猫能找着老鼠的就是好猫”;对我D不利的,“我们要按照法律标准,依法治国”
此次新政需要关注的要点:
首先我们确认影响范围(分的比较笼统):
可以看出事实上受到影响的是保税进口/保税仓发货等模式的电商平台/商家,对于一般性的海淘(原站直邮/转运/代购)由于走的多是个人包裹进境,仍然是原来的清关方式,只是被税时会多缴纳5%-10%的税款,其他方面受到的影响是不大的。
而价格上,我们来看一张表格:
可以看出,受到冲击的商品范围主要是鞋包/数码/母婴/保健品一类;
受到影响最大的将是100元以下的化妆品类目(这也是很多电商平台主打的爆款/特卖产品);
可以预计的是电商平台将会调整主营/保税仓囤货类目,由百元以下化妆品更改为百元以上的化妆品;
对于消费者来说感觉就是各大海淘平台均价上扬,由原本的保税仓不可退换货更改为可退换货,事实上影响不大。
而正面清单由于还未放出具体细则,还不清楚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