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大涨 房东跳价 怎么维护自身利益?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2015年10月份签订的买卖合同,全房价160万。当时因为房东产证未满两年(动迁房)因此在补充协议上注明2016年4月重新签订合同,并不能更改原合同内所有条款。同天支付对方首付款48万。约定于5月10日前交房。2016年年初,房价大涨,4月本该是约定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审税了,房东却给到选择,跳价加钱或者赔偿我们全房价20%违约金。但是目前的情况下,就算我拿到赔偿款,也无法在同小区买到同样的房子了。因为目前的房价在210-220万。我想询问下专业律师,我是否可以上诉,要求房东赔偿违约金以外的损失。 2017年5月5日 4 条回复 932 次浏览 合同,房价,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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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题主的情况要比普通的毁约略复杂一些。
是因为购买的回迁房又在合同中约定两年后再签合同。导致履约障碍。
有可能能要到房子,要不到房子就争取超过20%的赔偿。
题主自己谈会比较亏,你这边谈那边人家房子都卖掉了,钱一转走你就没戏了。打官司是免不了的了。
起诉,强制过户
请问现在什么结果?
人家不配合也没办法,最多主张期待利益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实践中不太可能强制执行,毕竟没过户就是人家的东西……
翻了大神以前的回复贴 应该是 起诉要求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