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吴亦凡名誉维权案今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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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部分网络用户涉嫌严重侮辱、诽谤演员吴亦凡(中文名)之事件,继2016年6月16日工作室发布律师声明之后,吴亦凡于今日(2016年6月22日)正式委托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将相关侮辱、诽谤言论发布者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终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22万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于今日依法受理该案。截至起诉之日,上述包含诸多侮辱、诽谤言论的话题仍处于在线状态,某单一话题的阅读量便已逾4000万人次,传播面甚广。其他涉嫌侮辱、诽谤吴亦凡先生的案件,本律师事务所亦在紧急取证、备诉中。

2017年4月21日 3 条回复 976 次浏览

发起人:法棍诺 初入职场

没有爵士,哪来的满足?

回复 ( 3 )

  1.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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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

    那么事情就很简单了,加拿大炮王行径属实,吴亦凡团队至今不敢出来说哪怕一句“我没约炮骗炮”;但是要安慰粉丝、重塑形象啊,于是告个名誉侵权。【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告对方主要抓泄露隐私、侮辱等,对外主要宣传“诽谤”这个点,万事大吉。

  2.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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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慰粉丝 维护形象。

    事实上他不敢告小g娜已经说明一切了:她说的事情都是真的,但是你们这些外人凭什么把我约炮骗炮的事情告诉公众?你们这是侵犯我隐私知不知道?我告不了我曾经骗过的姑娘,但我可以告你们啊!我要告你们名誉侵权!我必须要稳住我的粉丝,我的声明一定要打擦边球让支持我的人觉得我是无辜的!我不能让他们也觉得我是炮王!g娜啊我还帮你订过商务座呢你怎么能这样对我呢,我们之间的情谊你都忘了吗嘤嘤嘤。

  3.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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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半天我都没看明白他要告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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