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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提问者简介]
在中国这个情况基本无解,王石团队的小股份比例注定了这一定是个隐患,同样华为的股份结构也决定了华为不可能上市,只要华为上市这就是巨大的隐患。
在中概股市场,创始团队一般都会发行优先股和普通股来区分投票权,特别是需要多轮融资,团队股份稀释到30%以内的,京东,阿里都是这类。所以使用AB股确保团队的投票权和实际控制权。但是也有隐患,当有投票权的股东过于分散,公司要么实际控制权丢失,要么发展不起来,新浪和汽车之家都是典型的例子。
华为要想上市,就必须做MBO回收控股权,给华为工会一个合理的安置措施,这对于根本不缺融资手段的华为来说简直就是脱裤子放屁毫无必要。
我一直希望A股能和美股学习,引入优先股和普通股制度,这是真正帮助那些靠很多轮VC投资成长起来的大公司实现健康治理结构的唯一途径。而目前A股的制度对于这类成长性公司,是无解的,几乎所有股权分散和过度稀释的公司,如果没有AB股确立团队的治理权利,那么,中国的股市和优质的高速成长性公司就不可能结缘。
在当前制度下,永远不要相信大股东只是财务投资,不会干涉团队这个谎言。
最近的一篇专栏文章(那些年融资里面的坑(终结篇):填坑 – 数据冰山 – 知乎专栏)提到这个问题。类似于万科股权纷争出现的赶走创始人的情况,往往是按照下图的各种组合来展开。
创始人要想避免这些能把自己三振出局的情况,可考虑如下应对措施:
这些法宝看起来很多,但是回到A股上市公司,其实办法就不多了。如同《国产凌凌漆》中的要你命3000,中看不中用。因为A股不能分A/B股,也不能为部分股东设置特别的权益。(其实也不能怪政府,法规这么多这么严,股东们还这么放肆割韭菜。如果放开,A股就是开着约翰迪尔的收割机来割韭菜了。)
其实,有用的法宝不在多而在于精,一招鲜吃遍天:做好业务并体现不可替代的价值。这里有几个正反案例的对比。回归后的乔布斯,虽然股份少也没啥条款保护,而且对投资人还横得不要不要的,但是人牛产品牛公司牛,投资人也只有跪舔的份儿。而就仅仅是在十几年之前,年轻气盛的乔布斯是被董事会撵走的,因为不能为投资人带来价值。再回到王石及万科的案例,说一千道一万,还是以王石为首的管理层不给力,没有给股东带来价值,自然引来危机,“你抢年轻人的女人,年轻人就抢你的公司”,一句戏言,也有几分道理在其中。
…更多文章请到数据冰山 – 知乎专栏
…更多回答请看何明科的主页
王石根本就不是创业者,还煞有介事的侃侃而谈什么……
1977年,王石毕业后分配到广州铁路工程五段当技术员。
1979年,在双方父母及长辈撮合下,王石和时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副省长,省政法委书记,深圳特区管委会副主任王宁的三女儿王江穗结婚。
1980年,王石通过招聘进入经贸委,主要从事广交会的招资引商。
1982年,王宁升任广东省省委书记,省纪委书记。
1983年5月,王石空降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公司贸易部新设的饲料,任科长。
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公司就是现在的深特发,所谓贸易部就是从事倒买倒卖,科仪科顾名思义就是从事从事科学仪器倒卖。深特发就是一家国企。深特发当时属深圳国资委和经贸委管辖。
在饲料科期间,和海运局合作成立新航线,将玉米从大连,青岛运到深圳转售,由对方先发货,饲料科无须投入前期资金。
12月,饲料科并入科仪科,王石任副科长。
1984年5月,科仪科成立深圳现代科教仪器展销中心,王石为法人,独家代理深圳的日本摄像机,录像机,播音器买卖。
11月展销中心与北京协和共同投资成立“深圳现代医学交流中心”,代理进口医疗设备。
展销中心机电销售高峰时占当年全国计划外市场的六成。
1986年年初,因上级公司深特发调用展销中心资金,与王石等展销中心管理层发生冲突,于1987年,科仪科改组为新一代实业有限公司,与深特发逐步财务分开。
1988年,改名为现代企业有限公司。同年,王宁卸任,转任省顾委。
1989年,深圳市特批股改,改名万科,同时拍下第一块地,进入房地产市场。
净资产1324.67万元,折合1324.67万股,一元一股。深特发等国资部分占60%,即794.8万股,职工40%,即529.868万股。
1991年1月29日完成股改,募集资金2800万元。一元一股,折2800万股,总股本4124.67万股,经过这次股改上市,社会公众股占67.88%,国资占19.28%,职工占12.84%,且大部分是集体持有。
其中可以看出,王石从来就没有万科的所谓40%的股权,何来放弃。
为对抗深特发,2003年,王石将万佳超市卖给华润,引入华润,逼走深特发。
1993年,王宁卸任省顾委。2006年,王江穗车祸,以车代步,瞎一眼,半脸毁容。2013年,王宁逝世。2013年,田朴珺与王石事发。
从王石发家过程看,万科一直是国资国企,王石连mbo都不是,就一霸占国资经营权,而且人品也有问题,丈人临终前就已经和小三有一腿了。
我晕,万科本来就是家国企,深圳市地方国企改制,然后上市。谈何王石的创业者保护?
所谓王石本来有的40%股权,其实是上市时的万科员工股,不是王石一个人的,而是万科全体员工所有。
如果万科是王石创立的民企,它根本不可能在1991年就在深圳上市。
首先要搞清楚一个问题
从IPO开始,如果创始人把股份全部让渡出去了,那么相当于创始人和公司的实际持有人是两个人了,创世人如王石,只是在万科里打工而已。。出不出局要看你自身创造的价值,以及大股东的意向。
我很反感所谓野蛮人的说法,人家出几百亿买你的公司就为了把你的公司搞成粑粑吗?另外保护小股东的说法也很幼稚,小股东持几毛钱股票啊?跑路都是分分钟的事情。。大股东几百亿怎么跑?你当人家拿几百亿过来做傻子吗?
另外王石,包括华生等一票独懂,基本都不怎么持股,他的利益和小股东的利益在股权上都不一致,怎么他就能保证小股东的利益呢?我只看到当年承诺100亿增持就完成了1亿,我也就只看到股价长期低迷,宝能以来股价就新高了。。从启动开始,起码拉了70个点,即便往下两个跌停,7.6收红也让想走的散户都能走,只要不死追高,底部守的筹码还有四五十涨幅,倒是万科一直压盘收筹码,不晓得实际是谁在伤散户
华生说的避免股价复牌震荡也是好笑,要震荡也是从宝能真金白银买出的历史新高往下震荡,伤也是大股东宝能伤的最重,你说是保护小投资者。。是不是好笑。。
当然你想把创业的企业玩一辈子也可以,你可以选择不IPO,如华为,也可以选择控股50%以上,不套现。我印象里面巴菲特是一辈子没卖他手上的伯克希尔,但是,中国几个创始人能面对巨大的账面财富不变现带着中小股东真的一起共同富裕呢?
抱歉,这点还真是巴菲特才做到了。。又要IPO享受溢价股份套现,又要控股公司,你这不是又要当???又要立牌坊嘛?有这样的好事儿?
补一点 :王石为何主动放弃个人万科股权:真相是持股比例很小
所以只有小孩子才看对错,大人只看利弊,讲得是王石在初期,根本就是无法控股万科,而不是他主动高风亮节去放弃股份,现在抵制各方进来控股,归根到底还是想自己独立玩转万科以及后面把万科通过管理层控股占为己有,可以参考。
那啥8848钛金手机没起作用哪~~⊙ε⊙
感谢 @鹿公子邀请。我就说说因为恶意收购被出局的事情,因为人事斗争走人的话,是另外一些故事
首先我的理解是这个问题背后的假设是“创业者不想出局,如何避免出局?”,毕竟所有创业者如果不想把这个公司做成家族企业的话,都是要套现走人的。毕竟创业时代,一个人的身价也变得证券化了,securitization的核心就是估值,可惜估值不能用作买大房子、去登山、约会女明星。
不管是不是王石,还是其他创业者,从大股东角度看要不要你出局完全、完全取决于你对公司的价值+让你走人的成本。
这句话包含了几个意思:
1.碧桂园的杨国庆是不会出局的,因为他就是大股东
2.格力不会让董明珠走人,因为换一个人还能不能保持业绩太不确定;(当然今年业绩这么差,董老师要思考一下了)
3.华为也不会让任正非走人,因为非上市公司换管理团队各方面成本太高。(当然任正非水平也高)
所以回到创业者角度,一定要非常清晰地了解自己对公司的价值在哪?还是用王石的例子。
1. 90年代初的时候,房地产野蛮生长,王石当然是不能走人,他走了谁去用“接地气”的方式落实项目、拿地呢,这一个人80年代下有做生意经验,上有xxxxxx的协助,公司离不开他。那个时候即使万科是上市公司,也没人玩儿恶意收购的另一个原因是资本市场不健全,动不动国资委、证监会、央行就亲自下水和其他运动员一起游泳,恶意收购的人不能近身,成本太高。
2. 两千年初,特别是2002~2008年,王石及其带领的团队通过成熟的管理体系和正确的经营策略迅速从野蛮生长的时代脱颖而出,这个年代是中国房地产军阀割据开始的时代,而王石团队是最火的那一个,无论哪个投资人,谁愿意放掉兵器榜排名第一的那个?当然这个时候恶意收购的成本任然是很高的,为啥?我上个图
最火的时候万科的PE十几倍甚至二十倍,恶意收购的人成本实在太高。
3.这次被恶意收购,首先的问题是万科作为现金流好,发债容易的上市公司,已经不仅仅对房地产行业有吸引力了。这时万科作为一个融资平台的价值开始开始浮出水面,既然是资本运作,王石的团队和他本人有多大作用,要打个比较大的问号。说通俗些姚老板是要把公司拿过来玩儿资本的,不仅仅是玩地产的,你这些地产管理团队呢?必须要让渡些权利出来了。王石的话,如果愿意讲情怀,宝能系可以签约其作为品牌代言人,就想8848一样,同样给高薪。另外一个原因是恶意收购在去年成本很低,很多资本市场、纯财务投资者都觉得万科值钱,宝能还是愿意支付control premium的那类人,当然是愿意掏钱了。
最后王石过去半年多一直在说情怀、团队、出身等等,如果这些是避免出局的理由,避免被恶意收购的理由,要证监会这么多年的建设出来的资本市场成果和规则有什么用?
宝能系都能看出来万科目前的融资平台价值,也能察觉到万科股价和股权的弱点,王石察觉不到么?几年的游学生活,防止恶意收购的手段实在太多、绿色邮件、金色降落伞、毒丸、白衣骑士,至少还是能学到手的吧。为什么说地产行业都夸奖市场手段好,到了资本市场这里开始谈情怀?明明很多操作手段,给个制度或者有几十亿就搞定的,非搞成个几百亿都擦不干净的大事情
从秦始皇以降,都想永远不出局,不过都失败了!
自从宝能因为万科进入公众的视线以来,好多人和媒体就在说创始人、说历史、说情怀。
好可笑。
好像《公司法》成了摆设一样。
《公司法》可能离大多数人有点远,我们举个现实生活中的例子吧。
一个农民在自己的地里,种了十几亩西瓜,几个月里翻土、播种、浇水、施肥、除虫……(没干过农活,只是猜想,专业的轻喷)等到收获以后,对于地里的那些个又大又圆的西瓜而言,这个农民即是创始人,又是所有者。瓜熟之后,瓜农把瓜卖给了瓜贩,瓜贩支付给瓜农收购款,这时,农民还是瓜的创始人,但是所有者变成了瓜贩。西瓜接着从瓜贩手里又先后转到了若干级批发商和超市,最后被某个顾客买走。假如这个时候,瓜农也来到了城市里,一眼认出了自己的瓜,请问,他有这个权利对顾客说,我是这个瓜的创始人,你不能吃、只能我吃吗?
身为这个商业规则的一份子,要么你就挑战规则并在获胜后制定新的规则,要么就按照既有的规则办事,愿赌服输。
题目问的是公司创始人如何避免出局,就目前的商业规则下的确很难。要么你有比股份制更好的融资渠道,要么你自始至终牢牢把握控股权,否则就像那个瓜农一样,又想把西瓜买了赚钱,又不让别人把西瓜买了拿回去吃,怎么好处都成了你一个人的了呢?
万科是王石创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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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这个情况基本无解,王石团队的小股份比例注定了这一定是个隐患,同样华为的股份结构也决定了华为不可能上市,只要华为上市这就是巨大的隐患。
在中概股市场,创始团队一般都会发行优先股和普通股来区分投票权,特别是需要多轮融资,团队股份稀释到30%以内的,京东,阿里都是这类。所以使用AB股确保团队的投票权和实际控制权。但是也有隐患,当有投票权的股东过于分散,公司要么实际控制权丢失,要么发展不起来,新浪和汽车之家都是典型的例子。
华为要想上市,就必须做MBO回收控股权,给华为工会一个合理的安置措施,这对于根本不缺融资手段的华为来说简直就是脱裤子放屁毫无必要。
我一直希望A股能和美股学习,引入优先股和普通股制度,这是真正帮助那些靠很多轮VC投资成长起来的大公司实现健康治理结构的唯一途径。而目前A股的制度对于这类成长性公司,是无解的,几乎所有股权分散和过度稀释的公司,如果没有AB股确立团队的治理权利,那么,中国的股市和优质的高速成长性公司就不可能结缘。
在当前制度下,永远不要相信大股东只是财务投资,不会干涉团队这个谎言。
最近的一篇专栏文章(那些年融资里面的坑(终结篇):填坑 – 数据冰山 – 知乎专栏)提到这个问题。类似于万科股权纷争出现的赶走创始人的情况,往往是按照下图的各种组合来展开。
创始人要想避免这些能把自己三振出局的情况,可考虑如下应对措施:
这些法宝看起来很多,但是回到A股上市公司,其实办法就不多了。如同《国产凌凌漆》中的要你命3000,中看不中用。因为A股不能分A/B股,也不能为部分股东设置特别的权益。(其实也不能怪政府,法规这么多这么严,股东们还这么放肆割韭菜。如果放开,A股就是开着约翰迪尔的收割机来割韭菜了。)
其实,有用的法宝不在多而在于精,一招鲜吃遍天:做好业务并体现不可替代的价值。这里有几个正反案例的对比。回归后的乔布斯,虽然股份少也没啥条款保护,而且对投资人还横得不要不要的,但是人牛产品牛公司牛,投资人也只有跪舔的份儿。而就仅仅是在十几年之前,年轻气盛的乔布斯是被董事会撵走的,因为不能为投资人带来价值。再回到王石及万科的案例,说一千道一万,还是以王石为首的管理层不给力,没有给股东带来价值,自然引来危机,“你抢年轻人的女人,年轻人就抢你的公司”,一句戏言,也有几分道理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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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根本就不是创业者,还煞有介事的侃侃而谈什么……
1977年,王石毕业后分配到广州铁路工程五段当技术员。
1979年,在双方父母及长辈撮合下,王石和时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副省长,省政法委书记,深圳特区管委会副主任王宁的三女儿王江穗结婚。
1980年,王石通过招聘进入经贸委,主要从事广交会的招资引商。
1982年,王宁升任广东省省委书记,省纪委书记。
1983年5月,王石空降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公司贸易部新设的饲料,任科长。
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公司就是现在的深特发,所谓贸易部就是从事倒买倒卖,科仪科顾名思义就是从事从事科学仪器倒卖。深特发就是一家国企。深特发当时属深圳国资委和经贸委管辖。
在饲料科期间,和海运局合作成立新航线,将玉米从大连,青岛运到深圳转售,由对方先发货,饲料科无须投入前期资金。
12月,饲料科并入科仪科,王石任副科长。
1984年5月,科仪科成立深圳现代科教仪器展销中心,王石为法人,独家代理深圳的日本摄像机,录像机,播音器买卖。
11月展销中心与北京协和共同投资成立“深圳现代医学交流中心”,代理进口医疗设备。
展销中心机电销售高峰时占当年全国计划外市场的六成。
1986年年初,因上级公司深特发调用展销中心资金,与王石等展销中心管理层发生冲突,于1987年,科仪科改组为新一代实业有限公司,与深特发逐步财务分开。
1988年,改名为现代企业有限公司。同年,王宁卸任,转任省顾委。
1989年,深圳市特批股改,改名万科,同时拍下第一块地,进入房地产市场。
净资产1324.67万元,折合1324.67万股,一元一股。深特发等国资部分占60%,即794.8万股,职工40%,即529.868万股。
1991年1月29日完成股改,募集资金2800万元。一元一股,折2800万股,总股本4124.67万股,经过这次股改上市,社会公众股占67.88%,国资占19.28%,职工占12.84%,且大部分是集体持有。
其中可以看出,王石从来就没有万科的所谓40%的股权,何来放弃。
为对抗深特发,2003年,王石将万佳超市卖给华润,引入华润,逼走深特发。
1993年,王宁卸任省顾委。2006年,王江穗车祸,以车代步,瞎一眼,半脸毁容。2013年,王宁逝世。2013年,田朴珺与王石事发。
从王石发家过程看,万科一直是国资国企,王石连mbo都不是,就一霸占国资经营权,而且人品也有问题,丈人临终前就已经和小三有一腿了。
我晕,万科本来就是家国企,深圳市地方国企改制,然后上市。谈何王石的创业者保护?
所谓王石本来有的40%股权,其实是上市时的万科员工股,不是王石一个人的,而是万科全体员工所有。
如果万科是王石创立的民企,它根本不可能在1991年就在深圳上市。
首先要搞清楚一个问题
从IPO开始,如果创始人把股份全部让渡出去了,那么相当于创始人和公司的实际持有人是两个人了,创世人如王石,只是在万科里打工而已。。出不出局要看你自身创造的价值,以及大股东的意向。
我很反感所谓野蛮人的说法,人家出几百亿买你的公司就为了把你的公司搞成粑粑吗?另外保护小股东的说法也很幼稚,小股东持几毛钱股票啊?跑路都是分分钟的事情。。大股东几百亿怎么跑?你当人家拿几百亿过来做傻子吗?
另外王石,包括华生等一票独懂,基本都不怎么持股,他的利益和小股东的利益在股权上都不一致,怎么他就能保证小股东的利益呢?我只看到当年承诺100亿增持就完成了1亿,我也就只看到股价长期低迷,宝能以来股价就新高了。。从启动开始,起码拉了70个点,即便往下两个跌停,7.6收红也让想走的散户都能走,只要不死追高,底部守的筹码还有四五十涨幅,倒是万科一直压盘收筹码,不晓得实际是谁在伤散户
华生说的避免股价复牌震荡也是好笑,要震荡也是从宝能真金白银买出的历史新高往下震荡,伤也是大股东宝能伤的最重,你说是保护小投资者。。是不是好笑。。
当然你想把创业的企业玩一辈子也可以,你可以选择不IPO,如华为,也可以选择控股50%以上,不套现。我印象里面巴菲特是一辈子没卖他手上的伯克希尔,但是,中国几个创始人能面对巨大的账面财富不变现带着中小股东真的一起共同富裕呢?
抱歉,这点还真是巴菲特才做到了。。又要IPO享受溢价股份套现,又要控股公司,你这不是又要当???又要立牌坊嘛?有这样的好事儿?
补一点 :王石为何主动放弃个人万科股权:真相是持股比例很小
所以只有小孩子才看对错,大人只看利弊,讲得是王石在初期,根本就是无法控股万科,而不是他主动高风亮节去放弃股份,现在抵制各方进来控股,归根到底还是想自己独立玩转万科以及后面把万科通过管理层控股占为己有,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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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鹿公子邀请。我就说说因为恶意收购被出局的事情,因为人事斗争走人的话,是另外一些故事
首先我的理解是这个问题背后的假设是“创业者不想出局,如何避免出局?”,毕竟所有创业者如果不想把这个公司做成家族企业的话,都是要套现走人的。毕竟创业时代,一个人的身价也变得证券化了,securitization的核心就是估值,可惜估值不能用作买大房子、去登山、约会女明星。
不管是不是王石,还是其他创业者,从大股东角度看要不要你出局完全、完全取决于你对公司的价值+让你走人的成本。
这句话包含了几个意思:
1.碧桂园的杨国庆是不会出局的,因为他就是大股东
2.格力不会让董明珠走人,因为换一个人还能不能保持业绩太不确定;(当然今年业绩这么差,董老师要思考一下了)
3.华为也不会让任正非走人,因为非上市公司换管理团队各方面成本太高。(当然任正非水平也高)
所以回到创业者角度,一定要非常清晰地了解自己对公司的价值在哪?还是用王石的例子。
1. 90年代初的时候,房地产野蛮生长,王石当然是不能走人,他走了谁去用“接地气”的方式落实项目、拿地呢,这一个人80年代下有做生意经验,上有xxxxxx的协助,公司离不开他。那个时候即使万科是上市公司,也没人玩儿恶意收购的另一个原因是资本市场不健全,动不动国资委、证监会、央行就亲自下水和其他运动员一起游泳,恶意收购的人不能近身,成本太高。
2. 两千年初,特别是2002~2008年,王石及其带领的团队通过成熟的管理体系和正确的经营策略迅速从野蛮生长的时代脱颖而出,这个年代是中国房地产军阀割据开始的时代,而王石团队是最火的那一个,无论哪个投资人,谁愿意放掉兵器榜排名第一的那个?当然这个时候恶意收购的成本任然是很高的,为啥?我上个图
最火的时候万科的PE十几倍甚至二十倍,恶意收购的人成本实在太高。
3.这次被恶意收购,首先的问题是万科作为现金流好,发债容易的上市公司,已经不仅仅对房地产行业有吸引力了。这时万科作为一个融资平台的价值开始开始浮出水面,既然是资本运作,王石的团队和他本人有多大作用,要打个比较大的问号。说通俗些姚老板是要把公司拿过来玩儿资本的,不仅仅是玩地产的,你这些地产管理团队呢?必须要让渡些权利出来了。王石的话,如果愿意讲情怀,宝能系可以签约其作为品牌代言人,就想8848一样,同样给高薪。另外一个原因是恶意收购在去年成本很低,很多资本市场、纯财务投资者都觉得万科值钱,宝能还是愿意支付control premium的那类人,当然是愿意掏钱了。
最后王石过去半年多一直在说情怀、团队、出身等等,如果这些是避免出局的理由,避免被恶意收购的理由,要证监会这么多年的建设出来的资本市场成果和规则有什么用?
宝能系都能看出来万科目前的融资平台价值,也能察觉到万科股价和股权的弱点,王石察觉不到么?几年的游学生活,防止恶意收购的手段实在太多、绿色邮件、金色降落伞、毒丸、白衣骑士,至少还是能学到手的吧。为什么说地产行业都夸奖市场手段好,到了资本市场这里开始谈情怀?明明很多操作手段,给个制度或者有几十亿就搞定的,非搞成个几百亿都擦不干净的大事情
从秦始皇以降,都想永远不出局,不过都失败了!
自从宝能因为万科进入公众的视线以来,好多人和媒体就在说创始人、说历史、说情怀。
好可笑。
好像《公司法》成了摆设一样。
《公司法》可能离大多数人有点远,我们举个现实生活中的例子吧。
一个农民在自己的地里,种了十几亩西瓜,几个月里翻土、播种、浇水、施肥、除虫……(没干过农活,只是猜想,专业的轻喷)等到收获以后,对于地里的那些个又大又圆的西瓜而言,这个农民即是创始人,又是所有者。瓜熟之后,瓜农把瓜卖给了瓜贩,瓜贩支付给瓜农收购款,这时,农民还是瓜的创始人,但是所有者变成了瓜贩。西瓜接着从瓜贩手里又先后转到了若干级批发商和超市,最后被某个顾客买走。假如这个时候,瓜农也来到了城市里,一眼认出了自己的瓜,请问,他有这个权利对顾客说,我是这个瓜的创始人,你不能吃、只能我吃吗?
身为这个商业规则的一份子,要么你就挑战规则并在获胜后制定新的规则,要么就按照既有的规则办事,愿赌服输。
题目问的是公司创始人如何避免出局,就目前的商业规则下的确很难。要么你有比股份制更好的融资渠道,要么你自始至终牢牢把握控股权,否则就像那个瓜农一样,又想把西瓜买了赚钱,又不让别人把西瓜买了拿回去吃,怎么好处都成了你一个人的了呢?
万科是王石创立的?